類別: 人權
本文標籤 人本教育基金會 劉兆玄 台北市同志伴侶協會 台北律師公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台灣法學會 台灣綠黨 台灣記者協會 嘉義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外省台灣人協會 大暴龍 林佳範 林峰正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王卓鈞 立法院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蔡朝明 警察 野草苺學運 集會遊行法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馬英九 黃國昌
「集會遊行法」不但無法有效保障憲法賦予人民之集會遊行權利,加諸許多的限制更是壓制了人民表達自我、參與公民政治的基本權利。目前諸多集會遊行均遭警方任意舉牌,移送、起訴、判刑,造成人民團體請願遊行時的心理壓力與不安,嚴重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這一部戒嚴時期威權主義遺留下的惡法早該徹底翻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