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人權
本文標籤 人本教育基金會 劉兆玄 台北市同志伴侶協會 台北律師公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台灣法學會 台灣綠黨 台灣記者協會 嘉義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外省台灣人協會 大暴龍 林佳範 林峰正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王卓鈞 立法院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蔡朝明 警察 野草苺學運 集會遊行法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馬英九 黃國昌
儘速修正「集會遊行法」民間社團赴立法院請願!
1. 請願事由:請立法院內三黨黨盡快通過修正「集會遊行法」
2. 時間:2008年11月18日(週二)上午11:00
3. 地點:立法院 中山南路正門口
4. 請願單位: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集會遊行法」不但無法有效保障憲法賦予人民之集會遊行權利,加諸許多的限制更是壓制了人民表達自我、參與公民政治的基本權利。這一部戒嚴時期威權主義遺留下的惡法早該徹底翻修。目前諸多集會遊行均遭警方任意舉牌,移送、起訴、判刑,造成人民團體請願遊行時的心理壓力與警戒,嚴重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
國民黨與民進黨一再保證會儘速修正「集會遊行法」,但我們只看到互相推諉;政治人物承若保證修法的話言猶在耳換了位子馬上換了腦袋,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將於 2008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直接到立法院請願!我們呼籲立院諸公,認真面對人民的基本需求,督促立院在本週三內政委員會儘速進行「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正,並付二讀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