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

永春都更案未解 變更計畫後補辦聽證會

文/楊鵑如

台北市位於忠孝東路與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延宕14年,因部分不願意參與都更、且受不完備的都更法令所苦之住戶抗爭多年。期間經歷了多起爭議事件,例如傳出被「染黑」,黑道介入都更(相關報導詳見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建商在爭議未決的狀況下與不同意戶發生肢體流血衝突等,在在讓永春都更案蒙上陰影。

(有關肢體衝突報導,詳見:永春都更案建商住戶衝突流血衝突

先前有媒體報導實施者建商森業營造決定不拆反對戶的房子,將改為重建、整建並行,未來蓋起新大樓與反對戶共存。雖然有近九成的同意戶希望趕快進行重建區的部分,讓他們趕快回家,但重建區中仍有4.66戶的不同意戶尚未溝通完畢,整建區也有5戶居民尚未釐清整建計畫的內容。因此,若忽略少部分人的意見,難保有類似「大埔四戶」的遺憾發生。

註:建商森業營造來函表示僅餘3戶整建戶,另兩戶雖在整建範圍內,但表示要加入重建更新計畫;另森業表示變更計畫報告書(已公開展覽)中之第九章已詳細載明整建計畫內容,整建戶可查知,與整建區3戶認知有所出入,特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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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7/25)台北市政府舉辦永春都更案聽證會,(全名:「變更(第二次)臺北市信義區永吉段四小段44地號等26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案聽證會),會議一開始即因為本案原住戶要求不得讓媒體錄音錄影等問題,居民間爆發口角。北市府諮詢委員葉慶元說明,之所以舉辦聽證會是因為先前大法官做出709號解釋,說明都更條例欠缺聽證會程序,他特別說明:「這個案子本來已經通過了,但需要補行聽證,並不是這個案子本身有問題,而是程序上要補完,要讓雙方再依照聽證程序來表達自己意見,以及對話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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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左為北市府諮詢委員葉慶元、右為主持人、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何芳子

有數十位居民出席發言,佔多數的同意戶皆表達「要回家」的心聲,要求台北市政府應依法行政,有所作為。多位同意戶離開此基地數十年,期間家人年邁過世,看不到新大樓建設,無法住進新房舍,紛紛氣憤的將矛頭指向反對戶。多位居民甚至疾呼,都更條例36條強拆條款並不違法,要求北市府應執行該條款,讓永春都更案加速進行。同意戶疾呼:「撥開情緒看見真相,找出解決問題的方向讓大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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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多數同意戶的責難,代理反對戶彭龍三的律師詹順貴發言,每個人都要保護自己的基本權利,反對者沒有強迫同意者的任何行為,而同意戶所簽約的當事人是建商森業營造,而不是反對參與都更的鄰居,應該要分辨清楚。詹順貴一開始先就聽證會程序提出質疑,主持人一開始口誤講成公聽會,雖然流程確實也跟公聽會沒兩樣,都在「盍各言爾志」,詹順貴認為這並沒有聽證會的實質內涵。他提到,聽證會上存在的正反或其他多元意見,若沒有透過爭點的整理釐清,還是在各說各話的狀況下,最後不知道該如何去歸納彙整。

反對戶彭龍三說,聽證會是要整理爭點後做言詞辯論,主席在聽證會上也沒有要處理爭議,就要將會議紀錄送審議委員。彭龍三質疑,主席何芳子女士本身就是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他認為若現在不能處理:「我要怎麼相信你到審議委員會能夠去處理?」彭龍三要求要求重開聽證會。

一開始在會議上即順應同意戶的鼓勵,表示期待看著這個案子興建完成的主席何芳子,她說今天絕大多數的意見,都是希望政府能夠來協助通過本案。對於有疑問的爭點也會整理出來,整理成聽證紀錄都會提報到委員會做審議。

律師詹順貴代表反對戶彭龍三向實施者提出問題,如整建區計畫還不夠清楚具體,費用由誰負擔?土地原有容積是否被實施者挪用?整體容積獎勵部分,是否將其土地面積算在內?而彭龍三也說,目前為止都沒有提供給他整建圖說。森業營造建設開發部經理李政道說,整建費用由實施者吸收,整體容積獎勵部分未包含彭家。會按照先前審議會議結論提供整建圖說。

有未到場的反對戶提供書面意見表示,建商決定整建未獲反對者同意,事實上土地仍未畫出此更新範圍,形同剝奪反對者對自己土地房屋的處分權。內容指出:「實施者所提計畫事實上製造了爭議,又不見誠意亦沒有能力解決,才是讓更新案無法進行的原因,怎可歸咎不同意者?」一語道出永春都更案的無奈。

永春都更案聽證會最後在未做爭點整理、未進行辯論、不做結論的情形下,待會議結論逕付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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