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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2 台灣立即拒絕 中國活摘犯人器官

採訪邀請函

2014.12.22(一)下 午13:30  

立法院中興大樓103

(臺北市濟 南路一段3-1)

守護醫界良心 堅守普世人權價值  台灣立即拒絕 中國活摘犯人器官

呼籲 台灣各界拒絕兩岸器官移植平台 重視境外移植醫療風險

促修 法擴大器捐、杜絕移植旅遊

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來台,公開宣稱將建立兩岸器官移植平台,聲稱「讓中國器官合法輸台, 台灣人民就地移植器官。」為此,我們要求政府正視中國的器官來源極可能涉及人權迫害,並嚴正呼籲:

一、     醫界儘速發表聲明:拒絕設立該平台、不轉介病人至中國大陸。

二、     儘速完成「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並改善台灣器官捐贈制度,器官自給自足,以保障病人安全。

三、     中國應注重人權保障,禁絕活摘死刑犯及良心犯器官。

四、     兩岸互動不能違背人權價值,台灣各界應堅守人權和倫理規範。

過去14年,台灣有將近3700病患到中國大陸接受移植手術,中國器官來源 不明情況下,我國赴大陸做器官移植之民眾,自身不僅承受醫療安全之風險,亦可能承受道德與法律責任。黃潔夫說,中國今年創紀錄有1500多公民捐獻,但中國捐贈率比台灣還低,等待 器官有30萬人,那麼中國有什麼能力提供器官給台灣? 這些器官從哪裡來?是不是暗示有龐大的器官庫存在?根據國際醫學及法律專家調查,在中國大陸經常使用強摘之中國死刑犯或良心犯的器官,以 法輪功團體為中共活摘器官之最大受害群體,尚包括民主異議人士、維吾爾族、藏族和家庭教會基督徒等。

基於人道關懷及普世人權價值,全球各國已多次討論器官移植問題,包括2010【馬德里決議】、2008【伊斯坦堡宣言】及世界醫學會、世界衛生組 織之醫學倫理政策,都顯示移植器官短缺成為全球性議題,更指出提供器官給器官衰竭病患是國家的責任,每個國家要自給自足,政府應該傾聽器 官衰竭病人的心聲,承擔起這個責任,由倫理委員會把關,而不是民間承擔責任。除了積極增加器官捐贈外,我國並應立即修法禁止器官移植旅 遊,以符合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根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黃潔夫表明2015年起不再使用死刑犯器官,但新華網報導卻指出「有捐献意愿 的死囚的器官一旦纳入我国统一的分配系统,就属于公民自愿捐献,不再存在死囚捐献的说法。」由此可知中國一再混淆視聽,仍繼續使用死刑犯器官。台灣醫界必須表達立場,守 護醫學倫理,尊重普世價值。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已經徵集超過20 萬人連署,逾5000位台灣醫師共同反對中共活摘器官。

為解決器官短缺的問題,台灣應盡速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建立台灣的器官捐贈系統,做到自給自 足。絕對不能以鄰為壑,遊走法律邊緣,破壞台灣的人權標準。在黃潔夫在台訪問過程中,總統府資政居然引介不明器官來台、柯文哲準市長忽視 中國器官來源的人權議題、居中聯繫的「台灣海峽兩岸醫事交流協會」罔顧醫學倫理,皆有可議之處。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祈藉本次記者會,呼籲政府捍 衛我國民眾的知情權:提供民眾正確、公開、透明的資訊,以降低醫療風險、喚醒社會公義,阻絕民眾成為大陸盜賣強摘人體器官的幫兇。並籲請 衛福部堅持反對中國器官輸台之立場。

主辦單位: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

出 席貴賓:

人 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召集人   黃嵩立 教授

台 灣國際醫學聯盟              理事長   郭英調 醫師

台 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      副理事長 黃士維 醫師

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            副理事長 王三郎 醫師

法輪功人權 律師團              發 言人   朱婉琪 律師

來源: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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