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勞基法第28條修正案 勞團批立院成幫兇

文/公庫記者陳家豐

勞基法第28條修正案,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於29日初審通過政院版,最快在下周三讀,對此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等勞工團體,30日早上來到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批政院版本勞基法修正案,工人只能領到1/7老本,資遣費則只能領到1/4,而勞動債權優先也是假象;要求勞基法28條修法中,墊償範圍擴大到全額資遣費、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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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姚光祖指出,若將債權優先提高至與物權同等順位,爾後勞工協議商時才不會吃虧,並重申,工人抗爭不只為自己的權益,更期望為此促使制度修改,保障各階級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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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代表批,華隆自救會雖得到階段性成果,但還是上街是因為勞基法制度不健全,若資方關廠,政府無法源依據對於勞工進行代位求償,先將資遣費、退休金還給勞工。華隆頭份廠的案例,根據行政院版本,銀行債券比勞工債券大時,要透過債券順位讓勞工領到棺材本,根本是不可能,絕對是打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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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軒電子員工自救會代表指出,8月26日向勞保局申訴嘉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規定,如實申報投保年資、月提繳工資案,竟到12月才收到公文回函,對此他痛批政府辦事消極,工廠已歇業,資方則已將資金轉移至它處,時任副總在公司內工作近20年,竟查不到前10年的資料,勞動部嚴重失職,訴求勞基法應全額墊償資遣費、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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