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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8 盼保訓委員公正審案  遏止機關濫權 保障基層權益

時間:104年1月8日下午2:30

地點:考試院(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試院路與木柵路路口)
主辦團體: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因籌劃消防員大遊行、向消防局提起行政訴訟與擔任本會監事等爭取權益之事,在三個月內被記下十支懲處令達42支申誡,遭高雄市政府解僱。徐國堯被解僱四個月了,體制內救濟管道終於來到關鍵的一天,保訓會8日下午將針對徐員後五案懲處以及免職案進行審查,結果將決定徐員是否能回任消防員。

促成徐國堯免職的42支申誡裡不僅缺乏具體事證,違反比例原則,有惡意指控之嫌,甚至涉及累積三年事由至今年一併懲處的問題。目前考試院保訓會已於12月5日作出前五案的裁定,撤銷17支申誡中的12支。其中,最具爭議的請病假上課案,保訓會認為消防局缺乏具體事證,不能貿然指控當事人系統性虛偽請假,一支大過應予以撤銷;至於向媒體發言懲處案,消防局主張當事人所發表的不實言論影響機關聲譽,保訓會裁定駁回,因為機關無法證明該言論不實,且媒體報導角度不受採訪對象限制。

我們非常肯定保訓會前五案的判決,保訓會不僅駁斥了高雄市消防局缺乏證據就惡意指控的行為,撤銷向媒體發言的判決更是制止了消防局以「影響機關形象為由」壓制隊員發聲的陋習,捍衛了公務人員的言論自由。

後五案懲處將更嚴重顯現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的恣意妄為,充斥著報復與針對性且缺乏具體事證就惡意執行的懲處。其中,「擔任協會幹部」也遭記一小過,是機關打擊公務員結社權的具體例證;「檢舉長官貪污」遭記二小過,更代表機關帶頭視清廉於無物,打擊基層公務員指出體制與長官缺失的敢言之舉,阻斷整體公務體制進步的可能。

更令人氣憤的是,當保訓會針對消防局前五案懲處進行部分撤銷後,高雄市消防局竟不是檢討其懲處的不當,反而深怕徐國堯可能回任而追加懲處痛下殺手,短短不到20天再補上11支申誡。若政府放任機關打擊敢言的基層公務員,若制度依然限制公務員的言論與結社自由,沒有安全的公務員,就很難再有敢說真話、敢提出制度弊病的基層消防員,那整體國家體制就難有調整與進步的機會。以消防體制為例,消防員就得繼續在人力不足、裝備不良與分工不確實的破敗體制中犧牲過勞,市民安全也難以提升。

因此,無論是後五案懲處,亦或是免職令,都是公務員與消防員史上有意義且據指標性的重大案子。我們今天來到這裡,要肯定保訓委員第一階段的判決,更呼籲保訓委員看見此案的爭議與重大意義,公正審理徐國堯案,一方面遏止行政機關濫用權力,另一方面讓台灣整體公務員的言論與結社權能因此有所前進。

我們的訴求:

公正審案撤銷懲處徐國堯的42支申誡與免職令充斥缺乏具體事證、違反比例原則、不當指控,更傷害基層公務員言論與結社自由,盼保訓委員公正審理,撤回不當爭議處份,捍衛基層公務員的言論與結社權。

徐國堯的42支申誡與免職令充斥缺乏具體事證、違反比例原則、不當指控,更傷害基層公務員言論與結社自由,盼保訓委員公正審理,撤回不當爭議處份,捍衛基層公務員的言論與結社權。

來源: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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