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仇恨言論的言論自由

文/Anarch Kuo (中年阿宅)

從昨晚嘴砲到現在,也是累了。若問為什麼如此執著?我能想到的就是言論自由與宗教信仰一直是自己長期關注且在乎的。這裡總結一下我的膚淺想法:

雖然本宅魯鈍暴躁,書也讀得少,但好歹還是會關注世界上不同歷史、文化與權力的複雜系譜,正因其複雜,我雖然不同意某些陣營將伊斯蘭及其區域文化斷定邪惡仇恨的傲慢,但我也無法輕率苟同伊斯蘭及其區域文化是什麼被打壓的弱勢或非主流價值,這世界有這麼簡化二分就好了。

從我個人的臉書首頁來看,似乎「言論自由至上主義」已經成了一種就算不是偽善傲慢也是愚昧盲目代表的髒字眼。我不曉得我算不算啦,這好像也不需要太在乎。還是回到問題來說:

有沒有真正百分百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該不該有上限?所謂仇恨言論該不該有言論自由?我們該不該捍衛仇恨言論的言論自由?

在輕率給出上列問題答案之前,我想到的是:我完全無法想像什麼是「不包含仇恨言論的言論自由」的言論自由,誰能制定一個標準、共識,或是畫出一條清晰沒有疑慮的界線,來要求所有人說哪些言論沒有資格要求言論自由?

我當然有自己心中認定的仇恨言論判準,有自己要求自己並且與世界對話互動的一條底線,我更無意為我認定的仇恨言論辯護。但是,要說仇恨言論沒有言論自由?饒了我吧?

誰認定的仇恨言論?怎樣的內容或形式是仇恨言論?

這也是一直以來,我無法支持不少人權團體倡議的「反仇恨法」或「反歧視罪」訂定的原因,而我也確實看過不少反同人士及組織反過來宣稱相關情慾人權訴求或多元成家通姦除罪的立法推動,是針對反同陣營價值觀與信仰的仇恨言論。

所以,誰有資格裁決何謂仇恨言論?誰有資格認定怎樣的言論有沒有言論自由?

最後,或許言論自由的擴張與濫用會助長世界上的歧視、偏見與污名,但是歧視、偏見與污名在沒有言論自由或說言論自由被閹割的社會就會比較不嚴重嗎?反過來看,在沒有言論自由或是言論自由被閹割的社會,難道不是同時閹割了我們對抗歧視、偏見與污名的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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