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性別

同志要參加聯合婚禮 盼台北市府平等對待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一對同志伴侶Ray、小丁今天(3/23)前往中正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參加台北市政府將在五月舉辦的聯合婚禮。由於先前曾傳出台北市社會局局長許立民認為聯合婚禮可開放讓同志伴侶參與,主辦聯合婚禮的民政局卻表示「窒礙難行」,社會局才說要另外舉辦不限性別、性傾向的「自由婚禮」。對此伴侶盟表示,北市府各局處態度顯然不一致,今訴求同志伴侶能夠參與聯合婚禮是「不需要特殊化同志伴侶想要結婚的需求」,不應將同志伴侶隔離對待,應將想結婚的伴侶當成日常生活一部分,社會的一份子。

同志伴侶想登記結婚不是第一次,今天卻是第一次有同志伴侶要申請登記參加聯合婚禮。「我是小丁,她是我的老婆Ray。」相伴七年的同志伴侶小丁與Ray,在2012年時存錢去加拿大籌辦婚禮,在當地登記結婚,卻一直無法在台灣取得合法結婚權利。今天她們備齊報名表向戶政事務所報名參與聯合婚禮,4月1日才會公布報名結果,屆時若沒通過,北市府民政局也會公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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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014)八月小丁與Ray曾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拒絕,後續提起訴願被駁回,今已進入訴訟程序,將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在加拿大取得的那張結婚證書,紀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當Ray曾因憂鬱症住院時,小丁礙於法令限制無法陪在Ray身邊,台灣法律上她們兩人不具有關係,醫院只能限定家屬及特約的看護照顧Ray。「我們的身分證上配偶欄都沒有對方名字,我無法在醫院留宿照顧Ray。」

小丁感到非常難過,一方面擔心Ray的疾病,一方面又得面對法律的限制,感到相當無力挫折。「無親無故的看護可以照顧她,聽起來很傷人。我們是最親密的人,我們是同志,我們也想結婚。」Ray則說,她們的家人朋友都接受她們的關係,認為兩人相愛、互相照顧就夠了。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這次訴求台北市一定要開放同志參加,是因為聯合婚禮不是法定結婚生效的要件,因此聯合婚禮的意義是台北市府公開祝福市民結婚。「現行民法採登記婚,要登記才會生效。因此聯合婚禮是儀式性質,是一個象徵。台北市的政策,提供提供給市民這樣的福利,沒有理由、或以民法沒通過為由一定要排除同志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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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多次向北市府提出讓同志伴侶參與聯合婚禮的訴求,在三月時的性別平等論壇獲得台北市社會局局長許立民的承諾,讓聯合婚禮可以朝向讓同志參與的方向前進。消息見報後,民政局局長藍世聰則表態有困難,理由是行政命令聯合婚禮舉辦辦法規定,登記新人之未婚男女要符合民法資格。許立民再說由社會局在七月時舉辦不限性別、性傾向的「自由婚禮」。簡至潔說,不是其業務的社會局都可以辦婚禮,顯見聯合婚禮辦法是可以更動的。伴侶盟要求民政局只要修改聯合婚禮辦法,台北市府就會成為第一個公開讓同志平等跟異性戀使用同一個婚禮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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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則說,同志婚禮各地都有辦過,參加聯合婚禮不需要特殊化同志伴侶想要結婚的需求。她批評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屢屢失言,甚至多次說出性別偏見言語,柯文哲在出席幸福大聯盟會議後說「三十歲以上不婚是國安問題」;選前表態支持婚姻平權,選後說「樂觀其成,干我何事」,許秀雯說,身為台北市長,就要意識到台北市民有同志的存在,有人結不了婚,「絕對甘他的事」。許秀雯認為,地方官員會說民法不改又規中央管,但內政部出版的國民婚喪禮俗手冊中都有納入同志伴侶的說明展演,即使民法沒開放同性婚姻,但各地方政府應與時俱進,主管機關做文化改革是領頭羊,希望柯市長要有這樣的認知。

簡至潔說,台北市府兩局長都認為市府要朝向婚姻平等邁進,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有各種改革魄力,相信他一定明白要改革就會面臨壓力。人權進步改革很難是溫和的,婦女運動、種族隔離等都是持續努力而來,而不是用溫和手段達成的,她呼籲在性別平等的改革上,也要看到柯市長的魄力。

不過,當日晚間,台北市民政局發出新聞稿,表示聯合婚禮僅開放給符合民法結婚資格者,意味著身分證都是女的小丁和Ray不符合報名資格,雖然令人失望,但民政局首次在新聞稿中公開表態支持多元成家,並將另行辦理不分性別均能參與的自由婚禮。針對民政局的說法,伴侶盟隔日也正式發表回應,表達對民政局支持多元成家的肯定,以及對聯合婚禮與自由婚禮的未來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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