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來自各界的批判聲浪,這個災後重建條例通過之後,
是讓災民重建希望還是苦不堪言?
水利署原本治水不利,在本條例中還會勘,並不受區域計劃法、都市計劃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之限制,由主管機關定之??
環境開大門,是重建還是摧毀?災民受難,人權還要展現!
政府應做到資訊完全公開,而非閉門協商擬定政策,排除災民的聲音。
災後重建條例民間公聽會(五)重建條例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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