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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打壓 濫訟欺民」聲援華光案被告連署

連署訴求:
2013年4月24日,法務部展開第二波華光社區的強拆行動,前一天晚上,許\多聲援者到華光社區參與「金華街的最後一夜」晚會,反對政府不顧華光社區居民的居住權,以訴訟迫遷華光社區居民,甚至向居民求償鉅額賠款,把國土當成商品賤賣給財團。

但面對人民的反對聲浪,政府竟然在前一天下午就將金華街違法封街,並且動用數百名警力封鎖現場。現場聲援者對警方的封街提出異議,並持續高呼口號反對政府的強拆暴政,然而從當天晚上到隔天的強拆,警察以優勢警力強力鎮壓聲援者,現場總共逮捕14人,後續總共將15人移送法辦。

經過長達近兩年的訴訟,其中數人被以緩起訴與勞動服務處分,另外5位聲援者林靖豪、郭冠均、潘承佑、古振輝、張志綸遭起訴,更在今年4月8日被台北地院判處50天的拘役。在開庭過程中,法官屢次勘驗現場光碟,光碟中完全沒有聲援者對警察施以強暴脅迫的情況,反倒是警察有許\多濫權執法的情形,將和平抗爭的聲援者硬拖到封鎖區內強行壓制。事實上,手無寸鐵的抗爭者如何能夠「妨害」數百名警察行使公務呢?

華光424妨害公務案的判決,不只代表著迫遷的議題仍未受到政府的重視,爭取居住權益仍在司法系統眼中被視為是罪;更標示著政府由過去利用《集會遊行法》打壓抗爭的手段,變化到《刑法》中的妨害公務或其他罪章,用其來擴張檢警權力,對抗爭者大興訴訟。我們認為,本次的判決不只攸關到華光反迫遷運動中的抗爭者,更關係到所有正在爭取人民權益的抗爭者。

因此,我們發起聲援被告五人的行動,並邀請近年來各大社會議題中曾被政府用訴訟打壓的團體、個人與本案中的五人站在一起,不只是對抗本案中檢、調、法打壓抗爭的作為,更是對抗現今政府擴張警察職權,以妨害公務等罪名大量控訴抗爭者的政策性追殺舉動。華光案的五個被告將對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請各位支持華光案被告及台灣各地遭到司法打壓的行動者的朋友們,一起加入我們的聯署,共同對抗國家打壓社會運動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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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單位:聲援華光案被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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