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社運發電機

修憲綁架愧對人民,個別議題個別處理

文/公民憲政推動聯盟

公民憲政推動聯盟於今日(5/25) 上午集結多個公民團體赴群賢樓召開記者會,要求國民黨團不要「 綁架」修憲,還給個別修憲議題個別處理的空間。

認真對待修憲  委員會應實質審查

修憲委員會從上週開始進行修憲議題的實質審查, 但在已經舉辦的三場委員會當中, 我們看到李桐豪以程序杯葛人權條款的實質審查進行; 呂學樟漠視程序問題來阻擋高度共識的十八歲投票權的通過; 吳育昇曾說出「有些問題應在法律層次解決,不必寫進憲法」, 卻堅持要將不在籍投票的議題入憲。另外, 李貴敏委員附和聲稱修憲不能調整本文只能夠訂定增修條文, 並以此拖延各項議題進入實質審議的行徑。 看見荒腔走板的審查過程,我們不禁憂心接下來的七場會議中, 這些阻礙實質討論的委員們,將如何對待這些重要的修憲議題。

朱立倫主席曾對憲改議題表示「朝野政黨不要為一黨一己之私」, 但國民黨卻以國會席次多數的優勢,堅持要包裹所有修憲提案, 才交由明年公投複決;也就是說, 任何其他民間團體和在野黨所提出的主張, 都必須要和執政黨的提案綁在一起, 人民無法自由的選擇他們所認同的議題, 原本期待能在修憲委員會進行實質討論, 嚴肅形成憲法重要共識之後交由全體公民就個別議題決定, 現在看起來只是被部分立委把持操弄的一場大戲, 在此公民憲政推動聯盟與關心這次憲改的公民團體做出沈痛的呼籲。

拒絕修憲議題綁架  國民黨立場自打嘴巴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委員日前曾就國民黨的修 憲案,非常強悍地表示:「國民黨團也認同兩階段修憲, 但第一階段要處理降低投票年齡、不在籍投票、閣揆同意權、 降低分配不分區立委門檻,這些缺一不可」「不要就拉倒!」 賴士葆如此的發言,造成即便立法院兩大黨及許多民間團體的呼聲, 都在降低投票年齡與降低分配不分區立委門檻這兩項修憲案有高度共 識的情況下,仍然遭到議題綁架而無法推展。具體的結果就是5月2 0日修憲委員會, 呂學樟主持討論降低投票年齡至十八歲這項高度共識時, 仍看到連同國民黨李貴敏委員及親民黨李桐豪委員在內, 都強力地阻擋議案進行,最終以沒有共識而散會收場。

但賴士葆,李貴敏,及呂學樟這樣的態度, 並非國民黨內唯一的聲音, 提出降低投票年齡至十八歲此一修憲案的盧秀燕委員, 修憲委員會中的另外兩位國民黨籍召委江啟臣委員,及吳育昇委員, 都曾公開表示,國民黨黨團並未形成四案綁在一起談的政策, 其他委員的說法僅是個人或政策會的立場,並非鐵板一塊。

事實上,就連10場由修憲委員會所召開的公聽會中 ,幾乎多數與會的專家學者們, 都相當反對現階段只單純處理閣揆同意權, 甚至連國民黨推薦的專家學者們,也是抱持著反對的態度和說理。 具體而言,10場修憲公聽會中, 只有第一場到第三場的議題中有涉及閣揆同意權,而在這三場總共4 3位專家學者中,就有25位明確表示反對只單純處理閣揆同意權, 或者對於這樣的修憲案抱持著遲疑的態度,其中有10位沒有明確表 示意見,而其實只有8位明確表示支持此案, 公聽會支持閣揆同意權的專家學者比例非常低。 比如第一場的法國巴黎第一大學公法學博士候選人許有為先生就表示 :「個人認為閣揆同意權是一個錯誤的方向 ,因為我們的國會議員可以提起彈劾、罷免總統, 這都是法國沒有的。」 第二場的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王思為助理教授:「 對於立法院是否適合擁有閣揆同意權, 個人認為其中有滿多對於憲法學理不是很恰當的地方」 第三場的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范世平教授也表示:「個人認為, 如果恢復閣揆同意權修憲通過,真的會造成憲政運作上更大的困難。 」

我們認為,至關重大的修憲工程, 不應該任意的將毫無相干的議題混雜不清, 投機取巧利用已有共識的議題來包裹喊價。舉例而言, 先前修憲委員會當中備受爭議的「不在籍投票」是否應訂入憲法, 就是混淆人民視聽、用以政治交易的惡劣行徑。 其中一場委員會的主題是降低投票年齡至十八歲, 國民兩黨之立委原先都以十八歲公民權具有社會高度共識對人民喊話 ,但是國民黨籍立委卻輪番上陣, 主張不在籍投票必須綁著降低投票年齡一起審議送出委員會, 並且一再拖延程序杯葛阻擋。該場次主席呂學樟迅速同意「 來訂披薩吃」 也不願意將單純修改降低投票年齡的版本做成完成審查的結論。 事後,國民黨團甚至召開記者會,指責在野黨阻礙修憲。 如此投機的政治算計,寧可封殺十八歲公民的投票權, 也要強行附加其認為對自己有利的不在籍投票, 不僅是愧對十八到二十歲的青年世代, 更是愧對台灣每一個期待修憲能帶來良好改變的全體國民。

憲動盟重申四大主張  採取進一步行動

憲法維繫著政府運作的基本原則:人權保障、 民主政治、權力分立。目前的憲法顯然無法維繫這些原則, 使得總統濫權、行政獨大、國會脫離民意。因此,憲動盟自318太 陽花運動以來,一貫主張「全面憲改」。我們深切理解,政黨規範、 國會選舉、國會與行政互動、總統與行政院職權劃分等議題, 牽一髮而動全身。我們向來主張,這些問題要整體、徹底的討論。 這問題不是將制度簡單歸類為總統制或內閣制,就能解決。 憲動盟深知在今年616之前,對於有關憲政改革的所有議題, 無法有足夠的討論時間,因此提出「兩階段修憲」的主張。 今年應該將焦點集中在「降低選舉年齡」、「 降低不分區立委席次門檻」、「降低修憲門檻」、「人權保障」 等四項議題。這些改變,可以讓憲法回溫,貼近人民, 引領下一波的修憲動力。並且, 也唯有這些議題在此時送出立院交付公投, 才能有助於推動憲法改革的進程達到由下而上、全面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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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動盟強力主張各黨應該把握此次修憲契機, 不要再拿出一些邏輯上無法成立的反對理由, 或者牽拖本質上沒有相干的議題之間包裹式的喊價還價, 這些行為無異於是對人民意志的貶低與嘲諷。我們已將「 全面憲改承諾書」送交所有委員,但很遺憾直到目前為止, 仍然沒有收到任何一位國民黨立委的回覆。我們在此呼籲, 作為執政黨並且對外亦聲稱致力修憲的國民黨立法委員, 不能再虛偽行事。此外,憲動盟也在日前發起「憲在關鍵616, 打電話行動」,希望所有關切憲改的民眾可以利用短短幾分鐘時間, 打電話給選區立委或特別需要「督促」 的幾位立委表達對此次修改憲法不應一事無成、 放下自私政治算計等等的訴求。(請見616.newtw.org )最後,我們鄭重宣布除了繼續打電話行動之外, 倘若修憲委員會討論狀況仍然只在敷衍人民聲音、行綁架議題之實, 強推包裹表決,恐嚇人民「不要拉倒」 導致修憲幾乎破局的情形發生,憲動盟將在6月8日修憲委員會最後 一場次,也就是修憲成敗的決戰時刻,發起更進一步、 更高強度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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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共同主席黃嵩立發言稿

1.     基於二十世紀後半的觀察, 許多人覺得民主與人權的發展,是不變的趨勢。台灣人高枕無憂, 等著中國跟上腳步。這是個危險的誤解,從香港的例子, 我們就知道民主和人權,都可以倒退。 我們必須隨時努力維護民主的制度和人權的價值,不進則退。 特別是,面對中國對台灣的經濟磁吸效力和政治併吞野心, 我們必須提醒國會:無論是為了台灣的長治久安, 或者為了與中國和平往來,我們都必須鞏固民主政治和人權保障。 這是台灣安身立命的不二法門。

2.     從這個角度去看, 面對瞬息萬變的國際政治和經濟局勢, 不容許這一代的台灣人蹉跎改革的契機。我們要再次呼籲立法院, 把握修憲機會,否則愧對歷史。對不起年輕人,對不起下一代。

3.     憲法維繫著政府運作的基本原則:人權保障、 民主政治、權力分力。目前的憲法顯然無法維繫這些原則, 使得總統濫權、行政獨大、國會脫離民意。因此,憲動盟自318太 陽花運動以來,一貫主張「全面憲改」。我們深切理解,政黨規範、 國會選舉、國會與行政互動、總統與行政院職權劃分等議題, 牽一髮而動全身。我們向來主張,這些問題要整體、徹底的討論。 這問題不是將制度簡單歸類為總統制或內閣制,就能解決。

4.     我們深知在今年616之前, 無法有足夠的討論時間,因此提出兩階段修憲的主張。 今年應該將焦點集中在降低選舉年齡、降低不分區立委席次門檻、 人權保障、降低修憲門檻等議題。這些改變,可以讓憲法回溫, 貼近人民,引領下一波的修憲動力。

5.     今年年初,朱立倫主席也贊成憲改, 並提出內閣制的見解。如果國民黨認為內閣制是一個好制度, 請向全國人民說明,你們要哪一種內閣制,它的優缺點是什麼。又, 作為內閣制的前提,請說明如何建造一個具有代表性、肯理性討論、 反映民意、不受黨意指揮的良性國會?國民黨掌握著優勢國會席次, 不採用這種深耕的方式,卻任憑黨鞭放話說,一定要閣揆同意權,「 不要就拉倒」。這種蠻橫的態度,就是國民黨的憲改主張嗎?

6.     修憲是百年大計,我們要求國會理性討論。616之 後,各政黨立刻面臨選舉壓力。我們再次提醒, 接下來的總統和立法委員選舉, 選民一定會以各位在修憲過程中的言行,來檢驗各政黨。 我們絕對用放大鏡檢視各位。

 

附錄二:立法院第 8 屆修憲委員會召集委員輪值表

第1場    李俊俋委員 5 月 18 日(星期一)   議 題: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2場    呂學樟委員 5 月 20 日(星期三)   議 題:選舉及被選舉年齡
第3場    李俊俋委員 5 月 21 日(星期四)   議 題:不在籍投票制度
第4場    吳育昇委員 5 月 25 日(星期一)   議 題:總統、副總統與行政院
第5場    江啟臣委員 5 月 27 日(星期三)   議 題:立法院
第6場    江啟臣委員 5 月 28 日(星期四)   議 題:司法院;考試院
第7場    吳育昇委員 6 月 1 日(星期一)      議題:監察院;省縣自治
第8場    鄭麗君委員 6 月 3 日(星期三)      議題:基本國策
第9場    呂學樟委員 6 月 4 日(星期四)      議題:憲法修正案之提出
第10場  鄭麗君委員 6 月 8 日(星期一)     總 結並完成審查

 

附錄三:已簽署「全面憲改承諾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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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已於5/24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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