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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政策失格 傅縣長的詐術=毛院長的真心實意?

 

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報載花蓮縣將於八月在新城鄉北埔火車站附近蓋600戶「青年住宅」,花蓮縣未來不採取「出租式」的青年住宅,改推「賣斷式的青年住宅」以及由慈善機構興辦「免費的社會住宅」,傅崐萁縣長更宣稱其構想得到毛揆的讚賞!巢運團體認為這些顯然都是混淆視聽、充斥詐術的住宅政策,箇中蘊藏政商共謀的詐術智慧,希望花蓮縣政府和中央政府說清楚講明白

傅縣長宣稱,「花蓮式」青年住宅與社會住宅,非但是「未來的居住正義」,更可以「從花蓮模式COPY到台灣」,究其本質仍是賤賣國土、圖利建商,剩餘甜頭才分給青年的合宜住宅!以下全面剖析傅氏居住理論的五大詐術

詐術1:企業「捐助」週轉金

花蓮縣青年宅聲稱由企業「捐助」週轉金蓋房,實際上就是企業直接取得由政府擔保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則是來自於政府作價賤賣給年輕人的「無償」國土!這個才是花蓮縣販賣公共資源,作為獎勵民間興辦誘因的真相。

詐術2:閉鎖期、政府有優先承購權

為了「空手套白狼」,傅縣長端出10年轉售閉鎖期的牛肉,縣府擁有期限內轉售的優先承購權。問題是,在花蓮縣財政昏迷指數緊追苗栗縣的前提下,縣府有多少錢買回房子?又有多少行政能力可落實?有多少能耐可抵抗民意關說的壓力?屆時很可能一句「縣府沒錢」,房子又能自由流入市場上炒作了。

    詐術3:多蓋青年宅,房價就會跌

傅縣長稱「遍地開花蓋青年住宅,未來房價會因青年住宅的推動回歸合理水平,而不會全面持續飆漲」,其實就是「量增價跌」的思維。實際上,花蓮空屋遍地(14.7%),房價卻只漲不跌,顯見「量增價跌」不切實際,甚至淪為圈地蓋房炒房的藉口。

詐術4:政府根本沒能力也不應該推動社會住宅

傅縣長指出,政府根本沒能力也不應該推動社會住宅。按照這套邏輯,國外所有興辦社會住宅的政府都是頭殼壞去傅縣長不能毫無愧色的承認自己無能,又連帶看扁台灣中央和地方政府無法追趕世界先進國家,做好社會住宅的管理與維護

詐術5:慈善團體興辦免費社會住宅

除了青年住宅,傅縣長提出「嶄新」的社會住宅概念:請慈善團體向民間募集資源、興辦零元的社會住宅。傅縣長關愛的眼神,形同大開時代倒車,否定艱苦人一絲一毫可能具備社會住宅租金的「可負擔能力」。慈善式住宅這種做法曾在十九世紀的歐洲蔚為流行,然而各國早已認識到保障居住權是政府的義務,不能將責任推卸給慈善團體,因而後來全數轉向由政府主導興辦的社會住宅。政府確實可以鼓勵社會福利團體參與社宅興辦、營運與服務照護,卻必須在整體規劃和相關法規上加以主導與扶助。

詐術的根源:中央到地方政府的卸責觀念

最後我們鄭重籲請毛揆講清楚說明白:你是否真的認同傅縣長的居住理論?行政院是否要仿效花蓮縣的青年宅與社會宅模式?若是如此,眾多民間團體與學者無疑將會大失所望,傅縣長的一場白日夢,竟使各界各單位團體多年來各式研究、推廣的努力付諸東流

桃園合宜宅弊端的殷鑑不遠,中華民國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是否要將執政權全數外包給建商、投資客,自己坐著數錢、政策買票就好?倘若不是,花蓮縣政府應該回頭是岸,立即將青年宅全數改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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