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刪7天國假換週休2日 勞團批:假福利、真減薪

文/公庫特約記者許詩愷

針對勞動部欲修改《勞基法實行細則》第23條,刪除7天勞工國定假日的爭議,由各縣市產業公會組成的「團結工聯」和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今日(9/14)赴勞動部大樓外抗議,要求維持現有19個勞工國定假日,公私部門所有受僱者適用每年123天假日。而勞動部官員出面收受陳情書時,僅表示「會再進行了解,審慎處理。」勞團方則回應,將給政府一週時間回應,未來不排除前往行政院、立法院等地持續抗爭。

於上半年立院會期修正的《勞動基準法》將法定工時從雙週84小時改為每週40小時,但為符合此目標,勞動部提出「配套措施」,公告刪除7天勞工國定假日,並研擬每週加班時限由46小時提高到54小時以上,已列為明日(9/15)立院的優先法案。
150914 (2)
此措施一出,許多民眾認同「砍7天本來就沒休息的假日,換取週休二日」的說辭,但團結工聯、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黃育德指出,本次勞基法修法並未像2001年頒布的《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明確記載勞工的週末休假規則。換句話說,未來只要在40小時的範圍內,僱主仍可自由調整員工上班時數,規定他們假日必須出勤,黃育德強調:「每週40小時」不等於「週休二日」。

而勞動部公告將刪去元旦隔日(1/2)、青年節(3/29)、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行憲紀念日(12/25)等7節日,稱規定降為40小時後,勞工全年休假會增加13天,即使刪除7節日後,仍有6天新假,影響不大,反倒更照顧勞工。

「縮短工時的目標,是為了增加勞工時薪、增多人力僱用,現在的修法卻背道而馳。」黃育德回應,大部份正職上班族無感,刪國定假日卻嚴重撼動零售業、約聘雇員工、打工族的生計需求。
150914 (1)
過去勞工可參照《勞基法》第36條和《勞基法實行細則》第23條,向資方要求給付「國定假日兩倍工資」或「擇日補休」,雖然相關條文的實行情況不彰,經常被人們忽略,甚至成為資方不能說的秘密,但若本次勞動部成功修法,睡著的權益將被直接抹滅,加上「可加班時數」提升,未來大眾的工時可能更長,減少兩倍工資日數更是「變相減薪」。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也說明,他們調查了今年5月的立法院公報,共有12組立法委員為解決「台灣工時太長、過勞嚴重」的問題,才提案調降工時,沒有任何一位立委提出「刪除國定假日」,而本次勞動部修改「實行細則」,依法不必經過立院表决便可直接上路,他質疑,這又是一場黑箱、鑽漏洞。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長李怡萱表示,日前曾召開數十場勞資座談,已和全國產業總工會等勞工團體進行協商,但現場勞團幹部紛紛回應自己未參與會議,要求勞動部公開會議記錄、出席名單,也有全產總成員駁斥說「根本沒有答應過這件事。」

繼續看:你不知道的19個國定假日 政府竟然要刪其中7個

150914 (6)

標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