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愛滋防治預算排除外配移工 民團:疾管署種族歧視

文/公庫特約記者許詩愷

去年12月疾病管制署公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 》,把台灣生活期間感染愛滋病的外籍配偶、勞工排除在補助對象外,今(27)日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及台灣女人連線、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召開記者會,痛批疾管署造成防疫漏洞,更是「種族、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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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挽救疾管署年年攀升的預算壓力,去年初立院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修法,將愛滋病預防及治療費分為「前兩年」疾管署公務預算支付,「兩年後」則改由健保負擔、疾管署僅補助自費藥物。同時也縮小了補助者的適用範圍,在2015年2月6日前確診的外籍患者仍受原法保障,但往後才通報的病患則不納入疾管署補助對象,必須自費看診。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便痛批,外籍配偶可能在「不知情」狀況下被台灣人傳染,或因醫療過程感染,疾管署只想著節省預算,卻造成更嚴重的種族歧視,並將愛滋病的責任、後果推卸給弱勢的外籍女性們。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補充,台灣有將近50萬外籍配偶和58萬勞工,他們同樣繳納健保稅金,卻無法享有平等的保障,往往在生病時遇上語言、經濟、種族等高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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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指出,確診前兩年,是治療與後續追蹤的關鍵,但對無法付出醫療費,缺乏資源的外籍配偶、勞工來說卻是極大負擔,可能因此拖延就醫,這種「因小失大」的措施,反而讓台灣留下防疫漏洞,以及歧視人權的汙點。

對此,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回應,目前愛滋病照護預算非常吃緊,去年修法前和專家討論,更參考「其他國家」作法後,決定先將有限的資源集中在國人身上,外籍配偶、勞工等特殊情況者必須自行購買私人保險,未來會再努力改善。

 

但周志浩還沒講完話,便引起代表們不滿,林淑芬隨即回應:「外籍配偶已是準國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也表示,即使外籍配偶或勞工都有在台灣繳納稅金,但他們遇上重大意外時,卻經常被僱主、政府遣返回國,他們為了生計需求,可能會隱匿病情,更無法自行繳納醫療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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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不能只是口號,是義務。」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補充,台灣在2009年承認聯合國兩公約,其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便明定,非本國國民者也可享有相同健康照護,不能因身分不同給予差別待遇,他認為本次修法不符合比例性原則,應立即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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