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離退官員轉任私校領雙薪? 高教工會要吳思華除三害

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2/1)日上午前往教育部,要求教育部長吳思華在五月卸任之前,針對教育部官員退休轉任私校職務的問題制定「旋轉門條款」。現場演出「思華除三害」行動劇,要求吳思華等教育部官員簽下「不當私校門神」承諾書。最後因教育部未派人出面,高教工會只能請警察轉交承諾書。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過去20年來有不少教育部官員在退休或離職後,到私校擔任校長、副校長、主秘或講座教授等職位。這些人拿著退休俸,同時在私校任職,領取大量薪資,不但造成社會不公平問題,也卡了年輕人的工作機會。「這些雙薪教授、雙薪校長,堪稱私校門神」林柏儀擔憂,在這樣的利害關係結構下,他們於教育部任職期間會做出一連串圖利私校的動作。「私校門神現象要立刻走入歷史」林柏儀呼籲,公私之間的利害勾結,應該立刻掃進歷史灰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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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演出行動劇「思華除三害」,為避免私校門神,要求制定旋轉門條款並要求教育部官員簽屬承諾書。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陳炯廷指出,教育部這20年來退休或離職後轉戰私校的官員名單,共4名部長(楊朝祥、黃榮村、吳清基、杜正勝)、11人次的次長和8人次的司長。陳炯廷進一步說明,私校門神不只破壞評鑑公正性,更可能在當官期間制定圖利私校的法令,像是校產私有化、校董支領高薪、提供誘因加速退場,甚至想讓公私校教師待遇脫鉤。陳炯廷強調,為避免高官轉任私校職位,應立即制定旋轉門條款,且以扣除獎補助款的模式,限制私校聘任「門神」。

對於高教工會提出的問題,教育部新聞稿回應,因私校並非《公務員服務法》所稱「營利事業」,目前未限制公務人員離職或退休後到私校任職。不過,《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已訂有利益迴避機制,待完成立法施行後,即適用該法。另外,有關是否限制退休軍公教人員任私校職務時停領受月退休金,教育部認為,考量軍公教人員適用的退休法令不同且分屬不同主管機關,教育部會配合軍公教政策規劃研議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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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教育部未派人出面,由警方代為接下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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