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外稿

暴力難道不是國家的構成本質嗎?

圖 / 劉書凱

文 / 洪申翰(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

看到報導者這篇報導與標題《324事件兩週年──追究國家暴力,卻找不到兇手?》,其實我會想問的是,「追究國家暴力」的意思是什麼?是預想一個「理想國家」不會使用暴力嗎?或是想辦法讓它放棄或不能使用暴力嗎?

對於324的鎮壓事件,我實在沒太大興趣追究什麼策劃者的責任,但一直最讓我感到困惑的是,那天鎮暴警為何「那樣」打我?記得之前有在自己臉書寫過了,因為當晚自己協助建物後場的主持,所以在驅離時,已被拉到旁邊拳打腳踢一陣,但在鎮暴警要把我拖出政院後門時,又有一陣鎮暴警將我拖回去,嗆我說「這個是剛剛拿麥克風的,很屌嘛」,然後踢我膝蓋後方,羞辱我要我「跪下」,接下來就舉起警棍準備再來一頓,好在中正一保防組的某位在那個當下再把我拉開,然後扛著我把我帶離那個現場。描述這段不是要回溯運動傷害,而是確實是我很大的困惑,那天這些鎮暴警為何這麼「恨」我?

其實自己也在許多行動現場遇過警方的暴力驅離,動粗打人也偶爾會遭遇,但說實話,我從沒感受過上面這個場景,在經驗上或是認識上,一直到後來都是感到非夷所思的。後來,也在幾個其他的案例中,聽聞到類似的憎恨式的毆打與羞辱,就算不能說這是集體的經驗,但看來也不是只發生在我身上的偶發個案。

去年上半年,透過一個念警校的朋友牽線,私下約了一兩個月後,才和兩個有參與324鎮壓的鎮暴警談上。我們當天聊了滿久,講到許多他們在那段時間的處遇,很多聽起來都滿新鮮,但印象最深刻的有兩點,第一,他們不斷強調,行政院跟其他地方是不同的,「你們要在其他地方怎麼搞隨便你們,但這裡是行政院,你們還爬進來,在這沒有什麼人權的問題。」

再來,他們坦承,以當時的情勢,他們跟上層都知道群眾隨時可以發動幾百人佔下任何一個政府機關,警力完全疲於奔命,防不勝防。所以,當群眾又進到行政院,就不是驅離的問題而已,所以,雖然行政院只有下令要在某某時刻前完成清場,但他們都還有更進一步的意識,是要「讓你們覺得害怕」。不要懷疑,「讓你們覺得害怕」這六個字就是從其中一位口中說出的,就算自己在和他們見面前也有所推測,但我聽到的時候確實還是滿震撼的,他講的如此理所當然。直接點說,就是要你在想發起下一場衝擊性的佔領行動時,會有陰影,會覺得恐懼。我記得他還補了一句,「你想想全台警力有多少人,而當時陳抗的群眾有多少人?當然要讓你們不敢回來,我們當然有自己的手段。」

簡單說,鎮暴警們當然不是打過頭或驅離過當了,這本來就是「國家」應對最尖銳威脅的反應機制啟動,是非常理性的反應。當「人民」(抱歉這裡不用「公民」)威脅到這個國家機器,以及機器下的核心既得利益的最中樞運作時,如果國家一時找不到其他化解做法,這個內建的暴力機制就必然地開動,下場壓制,而這個壓制當然不是把你搬離就好,因為只把你搬離你還可能會再回來,或再佔下其他運作要地。所以,下場出手的目的,是要瓦解這個對「國家」最尖銳的威脅,包括讓你對國家權力感到深層的恐懼。

所以,下一個問題是,你真的覺得「國家」是有可能在這種當下放棄使用暴力嗎?這樣的暴力難道不是「國家」為了維繫運作的本質構成嗎?講白一點,在佔領行政院的事件中,其實已經浮現一組「國家」與人民行動內在的矛盾關係,這矛盾關係在這事件所逼出的,正是「國家」的暴力本質與內建構成。我甚至認為,這其實是無關乎馬英九與江宜樺的。所以,所謂追究「國家暴力」,該控訴的究竟是「國家怎麼可以使用暴力」,或,該控訴的根本就是「國家」?

這題確實很大,要講可以細講更多,而國家的角色、性質與功能,放在當代的情境中,還有更多複雜的面向。但在兩年過後,我覺得最有意思也最想問的問題是,在經歷如此一場「國家的暴力本質」(不是國家暴力的本質,不一樣)血淋淋地展演後,反而在反服貿佔領的行動後,出現一種想透過選舉(透過建制化管道搶奪國家權力或成為國家機器的一部份),作為「佔領運動的延續與政治化」的路線意識與集體實踐。我不想在這評論這個實踐的好壞,但我始終好奇的是,經歷這個從鎮壓到選舉前後過程的人,是怎麼看待與認識「國家」的?然後這個「國家」跟你的關係是什麼?

甚至,我知道核心參與這場佔領行動的許多朋友,心中想的當然不止是服貿,而是想要「拉倒國民黨,建立新的國家/族」的,一樣,我也不想在此評論這個主張的好壞,但我也還是非常好奇,佔領行政院的這個經驗,對於「建立新的國家/族」的意識,是否有概念上的衝擊或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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