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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拜託,把精神病患者關起來只會令情況更糟糕

圖 / VisualAge

文 / 羅永康

台北隨機殺人案發生後,北市府有如驚弓之鳥,四出抓人,把我的台灣病友送往醫院。我明白發生此種悲劇,引起民眾恐慌,但關起大部分病友,問題便能解決嗎?

根據台灣法律,強制就醫,最長為六十日,即六十日後可以離開院舍。不用說我們傻子,你們正常人無故被人關起來數十天,會不憤怒嗎?歧視和誤解,必會產生怨恨,此不用讀過心理學,是人也懂。

上段提及,上限為六十日,強制住院,即逼病人為求出院隱瞞病情。醫護是人不是神,不是患者肚裡的迴蟲,患者要隱瞞病情,根本非常容易。我便隱瞞了強迫症十多年而醫護不知。

已有病人會隱藏病情,有問題而未就醫的,更加因害怕入院而不求診。華人社會,有歧視此病傳統,要鼓起勇氣求助,接受自己有病,本已困難。把患者送院,做成難上加難。上述兩情況,無疑增加患者和未就診者自傷傷人的潛在風險。此之所以,胡亂關人,不是拆除炸彈,而是製造更多炸彈。

還有,台灣醫護工作壓力大,已是眾所周知,現在一下子來個增加住院病人,是否想令醫療制度像我們香港般崩潰?

現有一小小可行建議。寶島立委,大可仿效我們香港做法,關病人入院最終權力,交給法官,病人入院前,有見法官權利。香港經驗就是九成病友見過法官後,不用強制住院。我仍然相信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及法官們的質素。此外,我想提醒你們,當你們可以因為對一個人的恐懼,而關起一個人,事實上你可以為此關起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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