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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慟愚人節 菲律賓政府槍殺農民調查報告(下)

公庫編按:今年(2016)三月底菲律賓數千多位農民因飽受嚴重長期旱災之苦,起身集結抗爭、封鎖交通要道,要求北科塔巴托(North Cotabato)省政府發放15,000包白米。農民與政府協商還沒完,卻在4月1日突遭警方以槍擊暴力驅散。以下這份報告是由眾多菲律賓團體組成「全國真相調查與人道任務組織」針對該起暴力事件所進行的調查報告。報告內容除了說明旱災及低價收購如何折磨農民,迫使他們起身抗爭,也詳細調查整起事件過程及死傷人數。事件發生後,菲律賓政府與警方企圖對抗議者羅織罪名,遭批掩蓋真相,因此這份報告提供了不同於官方的觀點,同時向政府提出質疑與訴求。

此調查報告共分為三篇:

悲慟愚人節 菲律賓政府槍殺農民調查報告(上)
悲慟愚人節 菲律賓政府槍殺農民調查報告(中)
悲慟愚人節 菲律賓政府槍殺農民調查報告(下)

由嘉義大學外國語言學系教授王莉雰「翻譯與習作」課程同學(名單如後)共同翻譯、台菲友好協會成員汪英達協力。

報告原文:PARTIAL REPORT OF THE NATIONAL FACT FINDING AND HUMANITARIAN MISSION TO KIDAPAWAN CITY, NORTH COTABATO

「全國真相調查與人道任務組織」針對基達巴萬事件之調查觀察與發現

2016年4月4日到4月6日,即4月1日農民集會遭到暴力驅散的2天後,在新愛國者聯盟(Bagong Alyansang Makabayan),人權團體卡拉巴丹(KARAPATAN)和菲律賓農民運動聯盟(Kilusang Magbubukid ng Pilipinas)的提議下,「全國真相調查與人道任務組織(NFHM)」在北哥塔巴托省基達巴萬市成立。

NFHM調查小組有27位代表人員,包括律師、律師助理、醫師、和法律顧問。分別來自以下的組織:人權團體卡拉巴丹、菲律賓農民運動聯盟、全國人民律師聯盟(NUPL)、教會人士應答提倡會(Promotion of Church People’s Response)、家百利婦女黨(Gabriela Women’s Party)、勞動群眾黨(Anakpawis)、菲律賓獨立教會(Iglesia Filipino Independiente)、人權健康行動(Health Action for Human Rights)、五一工聯(Kilusang Mayo Uno)、原住民人民組織(Katribu)、工會與人權中心(Center for Trade Union and Human Rights)、民族主義與民主教師與教育者協會(Congress of Teachers and Educators for Nationalism and Democracy)、菲律賓基督教協進會(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 of the Philippines)、兒童復健中心(Children’s Rehabilitation Center)、婦女資源中心(Center for Women’s Resources)、國家之子(Anakbayan)。參與的媒體有另類媒體(Altermidya)、土德拉製作公司(Tudla Productions)、優康(Ucan)的記者。

NFHM成員造訪了事件地點、和罹難者家屬談話、訪問受傷者、會見警官、拜訪遭到非法逮捕人士以及希望在斯波茨伍德衛理中心得到庇護的農民、並對該地區做了影片與照片記錄。受害者在敘述2016年4月1日事件中自己的經驗與苦難時,皆自願立誓以示自己所言為真。

觀察報告

NFHM成員表示,要見到受害者非常困難,尤其是要拜訪監禁在醫療機關裡的傷者。他們必須通過戒備森嚴的武裝警力,而全副武裝在看守病房的軍警中,有許多都蒙面而且沒有名牌。他們讓被囚禁的受害者產生心理恐懼,儘管受害者願意合作並說明情形,還是有些人會因為害怕而畏縮。

NFHM快速應變小組及助理律師也談到相同困境。在2016年4月1日的暴力驅散後,他們無法從斯波茨伍德園區離開,因此無法快速蒐集資料、也不能協助傷患或被拘捕者。到了2016年4月2日,他們才終於離開斯波茨伍德園區並開始進行資料蒐集。

在斯波茨伍德園區被封鎖期間,檢調人員獲准調查犯罪現場以前,員警不但剷平,還清理了當時發生暴力驅散的現場。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破壞現場、銷毀證據,包括能與受害者體內子彈吻合的彈殼、燒毀所有在驅散時農民們所留下的個人物品,摧毀任何可以找出是誰開槍打中受害者的證據,並且編撰說詞來解釋整件事的重重疑點。然而NFHM的成員卻一致認,為遭毀壞的犯罪現場,並不只是警方的無知與疏忽告成的,而是警方蓄意破壞,值得注意的是,這肆無忌憚的作為竟然就在眾目睽睽之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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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現

儘管NFHM面臨困境,他們還是有辦法蒐集足夠證據來指出迫使農民們集結抗議的原因,以及在2016年4月1日發生暴力驅散的主因。

一、證據顯示,菲律賓政府侵犯了農民的社會及經濟權利,這正是促使他們為維護自己權利而發動抗議的原因。

透過NFHM訪談的受害者證詞,更充分證實了這場乾旱的影響,而這正持續毀滅民答那峨島上數百公頃的農田以及菲律賓其他地區的土地,對數以千計的農家來說更是大災難。乾旱造成的損害無庸置疑,而它也帶給受災農戶無法形容的苦難和饑荒。這證明了中央政府至今仍在圓謊,試圖隱瞞旱情對農地破壞的嚴重性。

早在2014年,菲律賓「大氣、地球物理和天文管理局(PAGASA, Philippines Atmospheric, Geophysical and Astronomic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已經預測到乾旱,而且國內許多地區在2015年3月份也傳出旱情,這是眾所周知的事。2015年11月,已有數千名農民和其家眷受乾旱影響,其中包括民答那峨島數個省份。沒有作物收成,就沒有相應收入,日常所需的供給自然也陷入困境,這對農民家庭來說是嚴峻考驗。

他們向政府求助,但農民從他們政府所獲得的僅是從未實現的承諾。同時間,新聞報導卻指出政府已撥發數百萬由公基金轉為災損金的款項用來援助農民,不同消息來源與官方公告都顯示這筆災損金確實存在。省政府承認這筆錢進了省政府,省長也公開表示這筆錢在進入省府後,已經發放給北哥塔巴托省受到乾旱影響的各個自治市,但在幾個月的等待後,這些農民和其家人最終意識到他們被省政府耍了:這些錢,農民們根本就沒拿到一分一毫。

假設災損金沒有分配到這些抗爭的受災農戶,這筆錢勢必被挪為他用,而不是本應援助農民的災損金。

這不只證明中央及省政府完全漠視農民、毫不關心其福利,也印證中央及省政府官員厚顏無恥的貪污行為,違反了《行賄及貪污法》。政府的漠視也違反1966年通過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要求的:政府須確保農民獲得足夠食物和相當生活水準的權利。

二、明顯的證據顯示農民們的公民和政治權利,以及聯合衛理公會宗教自由的權利被菲律賓政府和國家安全部隊所侵犯。

在第一個例子裡,調查小組成員說他們觀察菲律賓國家警察在處理農民抗議行動時,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和國際人權文書中的集會自由權。政府為了對付合法集會中手無寸鐵的農民們而使用強大武力,根本毫無道理。NFHM調查過程中所出現的證據支持了調查小組成員們的觀察和意見。

事件中不同目擊者的證詞和那些從第一天就參與抗議行動者的陳述,皆證明了農民們的集體行動只是單純行使和平集會權利。農民們手無寸鐵,雖然抗議中有激烈的演講,卻沒有暴力衝突,直到警察使用警棍、警棒、水砲、槍枝和實彈所驅散,才有暴力發生。

在2016年3月30號抵達抗爭現場後,菲律賓國家警察部署了一個綜合部隊,其組成成員來自特種部隊、突擊部隊和特別行動部隊。

雖然人民騷亂管理部隊(Civil Disturbance Management Unit, CDMU)也有部署,但在驅散時只有少數被看到。

從目擊者的描述顯示,內亂管理單位只從人民騷亂管理部隊調了兩小隊警察,由於抗議的農民大約6,000人,因此相當不尋常。

人民騷亂管理部隊的警察是被訓練來管控人群的,但現場部署的卻以特警、突擊部隊和特別行動部隊較多。

由菲律賓國家警察所部屬署的人員組成結構顯示他們的主力是特警、突擊部隊和特別行動部隊,而人民騷亂管理部隊的警察不過是來作秀。

眾所周知特種部隊、菲律賓國家警察與特別行動部隊是為戰鬥以及攻擊武裝份子而受專業訓練,他們的目標不該是參與和平抗爭行動的人,而處理和平抗爭的人員也該是公共安全隊的人民騷亂管理部隊。讓特種部隊、特別行動部隊對付抗爭農民違背了軍警及相關公部門人員存在的目的。他們不能聲稱抗爭者先使用暴力,特種部隊、特別行動部隊在現場出現,其目的就是為了殲滅與重擊目標人物。這次事件中受害者承受的傷害印證了這一點。

目擊者也提到基達巴萬市長喬瑟夫.艾凡裘立斯塔(Joseph Evangelista)在驅離進行時人就在現場,是他對農民下達最後通牒,他甚至威脅民眾「再不解散,就要出事了! (pag hindi kayo magdisperse, may mangyayari)」。之後他們給示威者5分鐘離開現場,但還不到5分鐘就有人下達驅離命令,警方也開火打亂人群隊伍。

驅離行動完全展現了軍警人員與地方政府官員漠視抗爭者的權益。北哥塔巴托省長艾密魯‧塔林諾‧門多薩(Emmylou Taliño Mendoza)聲明他們只是進行清場,意味著她根本看不起農民,也缺乏對其人權的尊重。軍警在這次事件中是有意志的工具,他們自願參與這次迫害抗爭農民權力與尊嚴的邪惡行動,因而造成許多死傷。所有跡象顯示這次行動侵害抗爭農民的公民權以及政治權,這些權利受到菲律賓政府簽署、公佈的憲法、法律、及不同的國內公約、文書內容所保障。例如:

a. 此次行動違反菲律賓憲法第四節第三條:禁止政府限制人民自由表達與和平集會的權利。行使自由表達權利包括和平集會權利,其在憲法所保障的權利位階上地位崇高,因為它們是維持民主制度的根本。(參考1983年11月9日荷賽.雷斯(Jose B.L. Reyes)與拉蒙.巴葛欣(Ramon Bagatsing)的案件,最高法院總登記字號L-65366 )。公共便利不能置於行使這條權利之上。

b. 此次行動違反《國內法(Batas Pambansa 880) 》諸多條款以及於1990年正式通過的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後者規定執法人員除非在十分急迫、萬不得以的情況下,否則不得使用武器。

即使抗爭未經許可,也不能合理化執法人員於驅散農民時的暴力方式。《國內法》第12節規定未經許可之集會得以和平方式驅離,即此法未規定非經許可之集會有驅散之必要。因其法條文字使用「得」,因此除非有未經許可之外的原因,則驅散無其必要性。重點是驅散必須是以和平方式進行。

警方在此次驅離農民的行動中火力強大,毫不留情地以真槍實彈對農民開火,這種暴力的驅離方式已違反上述《國內法》第12節,而警方執法人員攜帶武器也是該法所禁止。

c. 此次行動亦違反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以及1966年通過的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規定人人皆有天賦的生存權與其他基本人權。

d. 目擊者的訪談也明確指出至少有6名遭警方逮捕或拘留人士,受到拷打。

e. 封鎖隸屬並由聯合衛理教會以宗教目的所經營的斯波茨伍德園區,以及在園區內派駐全副武裝的軍警人員,這兩個舉動皆侵害人民的宗教自由。此外,軍警與文職人員持續威脅、騷擾教會領袖,甚至寄恐嚇信給達沃教區主教斯里阿葛.法蘭西斯可(Ciriaco Francisco),威脅他若讓抗爭農民待在園區內,就會被以刑法起訴。

這些威嚇皆是政府阻撓教會任務以及干擾其進行宗教信仰活動的方法,更明確地說,這是侵害宗教自由。

f. 2016年4月2日全副武裝、枕戈待旦的軍警進入斯波茨伍德園區,手持據稱是由高級警司亞歷山大•塔古姆申請的搜索票。在細讀後可以發現逮捕令是在倉促之下取得、發布,很明顯是為了得到證據而採取的手段。它不僅非法、無效,也持續侵害法律、憲法、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人權。

g. 調查小組指出進行騷擾的有警察、軍人、文職人員,他們為國家安全部隊、地方與中央政府官員掩飾責任。

h. 在暴力驅散之後,抗爭農民撤回鄰近的聯合衛理教會斯波茨伍德宗教園區,警方立刻封鎖主要出入口,軍方在聯合衛理教會的達沃教區主教住所附近部署了自動步槍、槍榴彈、機關槍,呈現完全備戰狀態。

軍警禁止任何人出入園區,也禁止任何人運送食物給困在園區的農人。他們封鎖食物補給,違反了1966年通過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 全副武裝的軍警人員也駐守在受傷抗爭者被限制行動的醫院周圍,目擊者指出這些武裝軍警看守院內抗爭者所處的病房。如上所述,這完全就是騷擾行為,目的是使受害者產生恐懼。而這些受害者不僅因為暴力受到心理、身體創傷,軍警還要透過騷擾在受害者間產生寒蟬效應。

j. 被逮捕、拘留的農民在拘留所內受到政府官員公開審訊,調查小組人員也觀察到有來自不同自治市社會福利發展部門(DSWD)的社工在場。農民在沒有律師的協助下,公開遭到社工詢問、套話,違反了《被逮捕者、被拘留者或接受拘留調查者權利法》中關於禁止自證其罪的條文,且侵害被拘留者的其他權利。

k. 政府不斷誹謗抗爭行動領袖,指控他們是菲律賓共產黨以及新人民軍(New People’s Army)成員,試圖削弱農民行使自由表達權利的正當性。從誹謗的小動作就可看出政府鎮壓異議人士的步數,這也讓我們得以連結暴力行為與其在政府反動亂行動中所佔的重要位置。

l. 在事件相關調查都還沒開始之前,中央政府就透過艾奎諾總統的密友–內政暨地方行政部部長頒獎給暴力驅散行動的警員。也就是連總統都公開支持,甚至合法化軍警、文職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為。

除了頒獎外,總統也在調查還沒開始前就赦免省長門多薩以及所有施行暴力人士的法律責任,對此我們只有一個解釋:中央政府希望能轉移大眾注意力,以此為省政府掩飾其漠視旱災導致農民困境的責任。眾所周知,從人民有感於旱災帶來的影響至今,中央政府還沒釋出任何它宣稱已經分發的19億批索援助金,去幫助受聖嬰現象影響的社群。更不用提政府一直沒有全國性計劃來解決聖嬰現象帶來的災害。

m. 完全漠視援助受旱災影響農民、侵占災損金、使用暴力驅散農民,以上皆可看出中央政府與省政府的共犯關係。

中央政府無法粉飾它對抗爭農民的不聞不問。早在2014年就有人預測旱災,當時就該提出因應計劃來救助、支持受影響的人,但農民沒有獲得任何幫助。雖然省政府直接無視農民,但農業部是主管機關本應制定、施行計劃減輕旱情對農民的衝擊,但它沒有盡到確保援助充足的責任。

農業部甚至發佈官方公告刻意隱瞞旱情嚴重性,以此為省政府辯駁、合理化其不作為。但因為公告內容和農民實際經驗不一致,畢竟農場都因長期嚴重乾旱而備受蹂躪,農業部的作法完全脫離現實。

至於上述談到各種侵害人權的事例,驅散行動之間與之後都有各省的警察、地方官員、以及菲律賓軍隊不同單位涉入。很明顯這個行動的牽涉層面不只在北哥塔巴托省,因為有這麼多跨單位、跨省份的人員參與,表示背後必定有高層人士認可。

建議事項:

有鑑於上述各點,「全國真相調查與人道任務組織」調查小組提出以下建議:

1. 促使北哥塔巴托省政府和農業部立即發放災損金給每個農民受益人。

2. 調查門多薩省長是否侵占災損金。

3. 調查並起訴總統艾奎諾以及農業部長普羅賽索.阿爾加拉(Proceso Alcala),確認他們是否漠視以及沒有提出適當措施減輕聖嬰現象影響、是否沒有對受衝擊的人民提供援助。

4. 調查並起訴總統艾奎諾、國防部長伏爾泰.加斯明(Voltaire Gazmin)、陸軍總司令艾德阿多.阿諾(Eduardo Año)、菲律賓警察總長理察多.馬奎茲(Ricardo Marquez)、省長門多薩、中民答那峨地區參與並共同策劃2016年4月1日暴力驅散行動的各軍警單位人員,一併追究其在暴力驅散行動中及之後所有侵害人權的事實。

5. 將驅散行動之中與之後,犯了謀殺及其它罪行的地面部屬人員起訴並定罪。
6.建議相關政府組織下列事項:
a.立即釋放所有參與封路行動而被拘留的農民以及其他恰好出現在斯波茨伍德園區周圍的公民。
b. 立即撤出派駐在醫院監視與限制受傷農民互動的警察。
c. 擬訂聲明,承諾菲律賓國家警察、軍隊、門多薩省長周邊人員、其他與上述單位聯盟之團體,不會對參與封路的農民及聲援農民的團體或個人進行報復。

7. 強烈建議中央與省政府做到抗爭農民的要求,即
a. 釋出15,000袋白米作為災損援助。
b. 補助白米、秧苗、肥料、殺蟲劑直到旱災結束。
c. 提高農產品的農場收購價。
d. 撤出駐紮在農民社區的軍隊。

 

翻譯團隊:陳穎、彭筠絜、張棋涵、呂貞瑩、李佩璇、陳苡慈、戚維容、黃傳雅、張莉娟、李芳儀、李雨謙、蔡依珊、許瑜凌、陳思妤、許嘉瑋、莊昕、溫柔、郭洛瑄、曾子棠、邱慶弘、王昰閔、林佩儀、古千和、許淑卿、林毓秀、蘇姵誼、賴宣卉、許臻宜、黃柏軒、蔡芷琳、徐仕蓁、楊竣惟、李禹賢、游長霖、陳柏勳、簡子皓、江姿瑩、盧姿廷、劉耘汝、陳盈慈、陳姵穎、蔡韋弘、楊巧榆、徐芳汶、余奕珊、王薏華、林宣妊、魏郁恬、陳治勳、蔡欣彤、許瑀芝、王冠婷、陳芷儀、林宛萱、陳昀佑、林岑如、江旻娟、黃千瑜、莊劭涵、張詩淩、歐家榛、林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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