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不當小林村第二」新竹關西復礦案 環評建議進二階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睡覺時被飛石砸到、用水後鍋底有厚厚的石灰質,還要擔心土石流,你住在那裏可以忍受嗎?」先前亞洲水泥在新竹縣關西鎮的山頭採礦、製水泥,賣國土外銷蓋房,卻嚴重侵害台灣土地及在地居民生活環境。與亞泥礦場相連的石灰石礦業保留區「羅慶仁、羅慶江申請核定礦業用地合併審查」,8月26日下午在環保署召開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當地金山里、玉山里居民以及在地原住民部落族人,在審查會議前前往行政院召開記者會,訴求政府應檢討西部復礦政策。他們呼籲,環保署應在召開礦業政策環評前,暫緩個案審查。同時要檢討、修正礦業法與環評法的漏洞與不足,落實公民、部落知情、參與權。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組專員潘正正說:「選前總統蔡英文可能不清楚新竹狀況,才喊出浪漫台三線的政策,如果新政府上台又要復礦,反而變成爆破台三線,自己打臉選前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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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山頭製水泥 一個大礦場分開送審躲二階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組專員潘正正表示,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與羅慶仁、羅慶江在關西鎮等三件礦業權申請核定礦業用地案,切割總面積81.38公頃(約15個中山足球場)的礦場分別送案。但是三礦不僅基地相連,加工器材與運輸纜線共用,完全就是一個大礦場。三案原在去年底12月及今年1月環保署專案小組審查認定要「合併審查」,經環評大會確認後就進二階環評續審,亞泥卻在大會確認前技術性撤案,羅案分別再削減面積,控制礦場總面積在47公頃。

160826-關西三礦場位置圖(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關西三礦場位置圖 。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潘正正說,本三案以為援引「花蓮秀林榮豐礦業」案例,認為主動削減礦場面積就可以不用進二階環評。前朝環保署長魏國彥在一小時閉門會議後,用不記名投票方式決議要讓羅慶仁、羅慶江兩案不繼續進二階環評,而是重回專案小組,實屬罕見。去年切割送案,不只玩弄環評制度,沒有早期居民的知情權,後端也沒有落實資訊公開,居民一直到去年三案進入環評才知道:「自己家園不到300公尺處就要開礦了!」再者,全台近10年的水泥產業高達1/4-1/3外銷,台灣沒有增加開闢新礦場的必要性,更何況是離聚落300公尺的地方開礦。

過往亞泥讓居民怕了 羅家在同個礦場又要肆虐?

金山里居民羅政宏說,亞泥開礦早在民國49年就與他們為鄰,亞泥採礦後的廢土石,在金山里及玉山里間推出一座250公尺、35公頃的「人造山」四份子捨石場。尤其四年前曾發生金山里老農戴阿宏的柑橘園,被暴雨沖刷的四份子捨石場崩塌,沖毀他的收成,事後補償居然是300包水泥,轉賣僅得不到3萬元。他提到,捨石場的土石檢測酸鹼值為PH值3.5,是酸性土地,「我們不知道裡面有沒有埋事業廢棄物。」再者,羅政宏認為關西鎮公所沒有重視居民權益,亞泥礦權與鎮公所的租約到期後,只讓其解除租約,卻不用負起清理與管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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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里居民羅政宏

「過往亞泥開礦已經造成我們土地一直在流失,生活不安定。捨石場的問題會讓我們變『小林村第二』,我們喝的水、家園、土地跟人命,以後還有嗎?」玉山里居民曾前朗表示,20幾戶農戶從事種植,因為56年來忍受炸山、飛石及水質影響,民不聊生,陸續搬離。「被趕走的百姓很悲哀,這幾年礦場就跟墳場一樣。」

居民反礦業開採 要永續經營在地

早在1997年,因國土保安問題,西部許多礦權結束開採、劃設為保護區,唯獨亞泥礦權仍運作至2003年,2013年時新竹縣長邱鏡淳解禁關西鎮的石灰石礦業保護區。曾前朗說,環保團體如荒野保護協會致力於社區營造,以及農村再生計畫,建構農村導覽等項目,都讓這個地方逐漸復甦,他不希望再度開採礦石讓在地營造化為烏有,剝奪農村其他產業發展的可能性。「在地產業、在地青年、居民希望有資源投入,讓農村有永續發展的機會。」他也提到,鄰近的羅馬公路近來發展生態導覽,朝永續旅遊發展,不希望礦業開採扼殺整個關西。「讓台三線週邊,有機會發展客家風情旅遊潛力。」

新竹縣議員周江杰認為,蔡英文號稱「浪漫台三線計畫」,當地政府也爭取上億元經費打造內灣線環境改造,然而週邊即有內灣車站、合興車站(暱稱愛情車站)等,「開採石礦後,愛情車站可以增添更多浪漫風情嗎?」

泰雅族馬武督社戈尤浪部落族人哈勇.武奈表示,亞泥與羅慶仁、羅慶江礦場區域「玉山石礦」,過去就是他們的獵場、傳統領域。以前馬武督部落為捍衛傳統領域、抗日後戰敗,日本人藉機販賣土地,造成傳統領域5000多公頃剩200多公頃。哈勇.武奈說,開採玉山石礦就是對生態的破壞,野生動物及上萬隻蝙蝠生存的洞穴將消失。「部落週邊因為炸山造成土地滑動,已經被炸了50年,沒有獲得一句道歉補償,未來50年也要繼續被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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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開發案就像一面照妖鏡 照出台灣法制不足與漏洞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說:「從去年夏天到今年夏天戰了一年,礦場開發案就像一面照妖鏡,照出現在台灣法制不足與漏洞。或許亞泥、羅家是合法申請,但合理嗎?法律沒有違憲可能嗎?」他提出了礦業法與環評法應修正之處。

第一點,西部石灰石礦業保留區從2004年全面劃為保留區,卻反覆保留解禁三次,亞泥等三案是保留後第一個解禁的礦權,原因出在礦業法第29條:「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指定礦種及區域作為礦業保留區,禁止人民探採。」於是有必要也可以解除?謝孟羽批評,解禁的過程是否說明必要之理由?有無讓民眾參與知情?現行狀況就是居民通常並不知道保護區何時被解禁了,只能在後端程序環評或開說明會時才知道。 「缺乏民眾參與機制,對於人民生命財產保護非常不足,難道不是漏洞嗎?」

第二點,礦業法27條規定有些地方不能採礦,唯獨沒有規定「聚落住宅」。第2項規定「距商埠巿場地界一公里以內」及第4項「距公有建築物、國葬地、鐵路、國道、省道、重要廠址及不能移動之著名古蹟等地界一百五十公尺以內」,如今只距離民宅300公尺,謝孟羽認為,國際上也曾發生礦場致洪池崩塌導致淹沒小鎮,更何況只有300公尺的居民,應該修改法令。

第三點,環評法規漏洞產生「技術性撤案」。謝孟羽說,雖然環評法15條規定,同一場域有不同開發行為,恐有加乘影響,須同時做環評。如今環保署卻容許關西復礦三案分開送案,即使爭取併案審查,進大會前仍可以技術性撤案。「總使礦場縮小面積到20公頃審環評,下次再送進20公頃礦場案,一次又一次累積到100公頃礦場,根本無法落實15條規範,這就是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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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礦區是因為經濟產業調整

最後在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的協調下,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處長陳盈蓉、經濟部礦務局主秘徐銘宏及環保署代表出面接受陳情。礦務局主秘徐銘宏表示,西部石灰石礦保留區目前只有新竹關西這個地區開放,是因為礦業法29條,依礦產供需來做調整解禁。礦區政策環評會與環保署討論及溝通協調,尊重各界意見。

環團質疑礦務局在沒有公告週知下,三年前解禁新竹的保留區,程序沒有問題嗎?而在台灣目前1/4-1/3的水泥都做外銷,供過於求,為何還有這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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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處長陳盈蓉(咖啡色上衣者)、經濟部礦務局主秘徐銘宏(右二)及環保署代表(右一)

礦務局主秘徐銘宏則說:「是因為新竹縣政府與相關產業公會的產業發展與經濟需求,要求中央經濟部做檢討,我們依照礦業法來做經濟產業調整問題。」他提到,台灣一年需要水泥使用量1500萬公噸,因為生產不能久儲,剩的用外銷作調節,其實是以內需使用為主,「現在沒有外銷,都降到20%。」聽到礦務局回應,居民大嗆:「你回頭看看後面這些居民!你解禁的保留區影響居民只有數百公尺,不是只有你講的水泥供需而已!」

專案初審會議 結論建議進二階環評

中華民國鑛業協進會名譽理事長蔡穗與開發方羅慶仁也有到場向媒體回應。蔡穗認為,環團與居民一直強調亞洲水泥,這是跟羅家完全沒有關係。「羅家土地、羅家開採,有可能賣給亞泥,也可能賣其他廠商,這是買賣行為,跟開發兩件事。」對於民眾擔心捨石場恐造成「小林村第二」,蔡穗說,開採數十年到現在「有發生過嗎」,他理解居民擔憂,但不曾發生。對於原民傳統領域問題,他回應,有請相關人類學教授做過調查,開發範圍現況都是客家住民,沒有原住民住在那。

下午召開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時,環署副署長詹順貴批評本案技術性撤案、縮小面積來規避二階環評並不恰當。最後小組審議結論,認為應再次建議本案進二階環評審查,並得補充多項調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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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方羅慶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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