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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同志不會受到歧視?

本文由公庫合作伙伴G點電視提供

文、圖/Kathy Pang

誰說同志不會受到歧視?

今天,我和女朋友就切切實實地嚐到受歧視的滋味。

今晚和女朋友一起乘地鐵回家,在寶琳站月台候車時,已經夜深(晚上11點多),剛好月台座位上空無一人,我們累了,就把背包和手上的東西(兩個背包、一個塑膠袋、一盒洗衣粉)放到椅子上,然後在旁邊的座位坐下,依偎著聊天,間或偷親對方的臉蛋,享受著屬於我倆的時光。

突然,一個身穿黑衣黑褲、背著背包的中年男子走近我們,並在我們旁邊坐下。他一邊和朋友講電話,一邊特意提高嗓門說我們用行李霸佔座位、說懷疑我們放了炸彈,警察可以拘捕我們。接著又用極度鄙視的目光瞪著我們,刻意提高聲量,重覆地用極無禮的語氣罵我們「唔好再做埋曬d老土野(編按:別再做這種老土的事)!」過程長達數分鐘。我們忍受了好一會兒,沒有理會他,繼續依偎、聊天。

中年男子見我們沒有反應,就繼續瞪著我們高聲開罵。我們感覺到他的強烈惡意、以及他對我們同性戀者身份的仇恨,同時感到極不受尊重、極受騷擾。到中年男子上車時,女朋友終於忍無可忍,叫他離開,而他則繼續惡言相向,女朋友氣極,站起來以手勢向他表達不滿,和”I will be watching you”。我則強忍著怒氣,背對著他,裝作打開背包找東西來冷靜自己。面對如此蠻不講理又不懂尊重別人的人,我真的不想陪他演鬧劇。

中年男子最後邊罵著我們,邊乘地鐵離去。列車開走了,但耳邊還迴盪著他刺耳的謾罵聲。我和女友抱著彼此互相安撫。對於這次的事件,我們生氣、痛心之餘,還有滿心無助──氣的是恐同的人仇視同性戀者,仇視得如此理直氣壯;痛心的是香港的性教育如此落後,市民居然不懂尊重性小眾;無助是因為即使我們覺得自己女同志的身份受到歧視,卻投訴無門,因為現時香港並沒有性傾向歧視的相關條例來保障每個人(不論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等)都不會因其性傾向而遭受歧視,就如陳志全議員早前在地鐵因為他的性傾向而受到辱罵,平機會(平等機會委員會)或法庭亦無法處理他的案件。

有幾點我不得不補充。首先,明顯地,我和女友沒有在月台放置炸彈,如果這位大叔懷疑的話,他絕對可以報警,我們願意讓警察搜查行李以證清白。但為什麼他可以在毫無理據下誣衊我們呢?其次,明明當時月台還有九個空座位,而月台並沒有人,根本不存在我們佔用了座位導致其他乘客無法坐下的情況。如果這位大叔受不了我們曬恩愛,他絕對可以選擇其他座位,不需要坐在我們旁邊。再者,我不明白,一對女同志戀人在月台座位依偎、聊天、親吻,到底有什麼問題?我們沒有犯法、沒有影響到其他人,也沒有在大庭廣眾下裸露身體。我們就只是一對熱戀中的普通情侶,想在月台上依偎一下、溫存片刻而已。

希望大家可以好好反思,到底香港是否如某些人士口中所言般包容、大愛,性小眾沒有受到歧視?如果他們所言非虛,為何我會在今天經歷歧視呢?我們同志/性小眾要求的,並非特權、只是人權。我不過是剛好喜歡上和我相同性別的人;不過是渴望跟主流的異性戀者一樣,可以光明正大、無懼地談戀愛。學會擁抱多元、尊重每個人的差異,真的有這麼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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