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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另一個版本的佔地廟公──台東八仙洞開發外的那些人

賴師父與潮音洞。
公庫按:
台東八仙洞裡最後一間洞內寺廟「潮音洞」長期與史前遺址共生共存,並發展歷史悠久的民間信仰。台東縣政府認定「無權佔用」,已在2017年11月22日拆除廟寺設施。為了替不被國家重視的「潮音洞」發聲,民間文史人士組成「八仙洞多元文化共存聯盟」,近幾年在拆廟前後持續以文字及影像記錄洞內廟。

文、整理、圖/劉佳蕙

因為遊客身份而誤闖的八仙洞,原來一個洞都曾住一個人。在考古園區計劃迫切需啟動,洞内廟宇拆除已到最後一步的此刻,有什麼,是過去輿論一面倒「違法佔地廟宇」之外,另一個版本的故事?有什麼,是可以也值得再多想一下?

誰是八仙洞

七月底的台十一線沿岸,海風炙熱、空氣凝結,走在八仙洞嶄新的步道,遊客稀稀落落。由於印象中將八仙洞錯置成北海岸的十八王公廟,只是單純想找涼一點的景點而進來。對於這個海蝕洞生成的地質環境,以及新舊石器時代人類遺址的說明,匆匆看過後便急著往山裡走。

步道口剛開始,往第一洞靈岩洞的路口,就被施工中的圍欄擋住,再往上是第二洞潮音洞,洞口的廟宇很古早味也很陽春,手工剪貼金箔搭成的佈置、舊舊的神像、簡單水泥地隔出的許願池、不能使用的投幣式抽籤機和自製的小籤球。旁邊的木椅茶几組則坐了一位穿著黃色道袍的阿公,阿公老老的,乾乾瘦瘦,沒有特別注意遊客,無語的挺靠在木椅上。

再往上走的步道邊,另一位留著白鬍子的阿公正坐在簡單搭建的小屋外捧碗吃飯。小屋是用鐵皮、木條與舊木板撐起,阿公坐的椅子是年代久遠而泛黃的塑膠椅,屋外大小水桶、水缸四、五個以上,旁邊有約一坪空間,由磚塊水泥糊成的另一間小屋。屋子的陳舊、狹窄與簡單,完全不影響白鬍子阿公的怡然,視線交錯後他丹田很有力的說「多流汗對新陳代謝好啦」,完全看出我們已經一付慘樣。

再往上的第三洞永安洞與第四洞海雷洞都同樣步道整修中,難道這個風景區的經費不足?但空氣中飄散的油漆味,與厚實木梯上的亮漆反光,可以得知步道近日才上妝過。一百公尺後決定放棄下山,正巧一位阿伯帶著兩隻也很喘的阿狗上山,阿伯鼓勵再走,閒談之下問了那位白鬍子阿公的事,怎麼會自己住在那呢?廟裡的阿公是住在洞裡嗎?這一問,問出了八仙洞廟宇拆除的故事。

拆廟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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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劉佳蕙。潮音洞外觀。

八仙洞共有三十幾個海蝕洞,其中洞內廟共有八座。有的早在日治時期就有。以第二洞潮音廟為例,在民國38年即有門牌登記,並建好廟內供奉的水泥基底三寶佛,之後的七十年間,慢慢整建成目前看到的有廟廳以及水泥在洞壁旁隔間搭出的起居空間,也有信眾將親人的骨灰罈與神主牌供奉在此。其他另有七個洞,同樣都在洞內搭建廟宇,只是有的規模如潮音洞一般小型,有的則如最大廟第一洞靈嚴寺與靈嚴寺隔壁的觀音廟一樣,屬大型廟宇,搭蓋、挖掘、疊架出更多觀音像、大水池、許願池及二層以上建物。

大約從100年開始,這邊的洞內廟,就由台東縣政府進行拆屋還地的作業。一路上看到的「步道損壞整修中」標示,其實不是步道損壞,而是剛拆畢洞內廟而尚未整理的洞口。目前還未拆的,就剩第五洞乾元洞「洞外土地」─產權屬私人的八仙廟,以及這次所見第二洞潮音洞。

住廟的人

阿伯介紹下認識了潮音洞阿公賴阿德的徒弟黃阿村,他也是潮音洞法律訴訟案件的代理人。五十多歲的黃阿村講話很大聲、粗氣,知道有人想了解潮音洞的事,就帶著相關的公文、判決書與資料來了。黃阿村小時候就和母親來到潮音洞,由今年九十三歲的賴阿德師父照顧長大,現在已經是三個孩子的爸爸,住在市區做開挖土機的工作,平時很注意一個人獨住八仙洞的賴阿德,會帶些簡單的生活用品、營養品過來,賴阿德高血壓的藥盒也由黃阿村排好帶來,三顆的藥有時掉了一顆在地上,賴阿德就吃兩顆,也是過日子。黃阿村說:「伊沒親人,總不能放伊一個人。細漢他照顧我,現在我照顧他,這本來就應該ㄟ代誌。」這天黃阿村正在家裡把一間沒有使用的房間重新油漆,預備拆廟後將賴阿德接回同住,他說的直接:「社會局說要送伊去養老院,幹!去那邊三個月就死了。」過程中邊跟我們說明潮音洞的狀況,邊要兒子幫忙賴阿德洗一洗碗。

賴阿德重聽得很厲害,向他說明想了解發生什麼事、做一些紀錄。賴阿德彷彿從石像中恢復過來,眼睛有些糢糊,聲音小小的,溫和緩慢地對人說話,牛頭不對馬嘴地回應著:「這邊假日比較多人來拜拜,今天不是假日,人才比較少」像在安撫著來人安心拜拜沒關係。過程中他安靜在一旁,時間到了就自己進房間午睡。黃阿村口中的賴阿德很古意(老實),廟裡收到的香油錢,賴阿德總是拿去貼菩薩的金箔,自己用的穿的都很省,廟內陳設所看到的剪貼,都是賴阿德拿剪刀和漿糊做的,生活上的花費則使用低收入戶的津貼。即將要拆廟了,賴阿德跟黃阿村說「一輩子的努力在這邊,就這樣沒了。」黃阿村罵賴阿德:「傷心有什麼用,就是拆屋還地啊,賣哭啦!」民國50年初,賴阿德邊在台東市擔任法師,邊往返潮音洞,開始參與廟務與幫忙整修,到民國60年正式入戶口居住至今。黃阿村說:「搬走沒關係,伊希望至少把三寶佛留著,這三尊是水泥的,不能移廟,只能剷平,但留在這可以乎人拜拜。」

對於我們問起住在小屋的白鬍子阿公,黃阿村笑的很無奈。白鬍子阿公叫楊阿水,他們都叫他阿水。跟其他廟公一樣,都只是出家人、無親無故。楊阿水現在七十三歲,幾十年前來到八仙洞,先是住在第四洞海雷洞拜孔明的廟,由廟公陳大顯收留,後來海雷洞拆了,就移居到第三洞永安洞拜千手觀音的廟,由廟公劉阿木接手收留,後來永安洞再拆,又移居到第一洞靈嚴寺,靈嚴寺拆後,現在跑到第二洞的小屋,然後潮音洞要拆了。小屋是賴阿德、黃阿村和母親多年前蓋的,水溝也是當年自己挖。黃阿村有點生氣地說:「每次叫阿水那個水溝要清、屋內要整理,怕積水就不要把水溝挖在門前,出點力挖在原來的那裡,他都只會溜出去別的廟聊天開槓。」永安洞要拆除時,楊阿水一個人擋在拆除大隊、官員與警察前面,起乩後神靈附身,對著來人大喊三次「你們拆廟會死!」此刻的楊阿水,沒有抱怨與不幸的神色,他對遊客鼓勵流汗對新陳代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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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陳阿銘。潮音洞旁階梯楊阿水的家。

過程發生的事

八仙洞土地在仍為「未登記地」時,洞內廟大多在民國20-40年間先後建成,除了精神寄託外,也為早期先民風災避難地。民國57年首度發現考古遺址,考古團隊進駐挖掘,當時在潮音洞挖掘出的坑洞,則由賴阿德自費填平。民國62年國有財產局首度將八仙洞土地登記為國家財產,告知部份廟方,只要繳稅金就不拆。民國77年八仙洞劃定為一級保護古蹟,民國83年國有財產局花蓮分局發函廟方使用國有土地可辦理分割、承租及承購辦法,其中乾元洞即在當時成功辦理承租,並於民國84年公地放領時購置現有八仙廟所在土地;惟潮音洞欲辦理承租時,則被以該地為古蹟而遭拒絕。

直到民國93年,台東縣政府開始一系列討回國有地行動。首先是刑事上對第三洞永安洞、第四洞海雷洞及第一洞靈嚴寺提起竊佔土地告訴,後檢察官以佔用遺址當時並未有文化資產保存法,行為時之處罰需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為限,不起訴處份。民國95年文化建設委員會(現文化部)指定八仙洞為國定遺址,東管處始找廟方協商將廟遷至另一宗教保留預定地,黃阿村覺得也是個辦法。然該地實為私人產權,並未同意無償提供政府作為宗教保留地,所有費用需由廟方自行負擔。協商到一半,當年的東管處處長蘇千田調職後,也就不了了之。

民國96年台東縣政府為作者的「台東長濱平原的文化景觀」刊物,內容介紹八仙洞的廟宇文化,第一洞靈嚴寺曾獲台東縣政府頒發公益事業績優團體獎。民國99年,遺址公園及展示館規劃報告完成,因洞內廟而無法進行此園區計劃之執行。根據102年7月18日自由時報的報導(廟宇占用八仙洞 將再拆兩處),台東縣政府約民國100年開始進行3個洞內廟的拆除作業。民國103年台東縣政府認定潮音洞為違章建築,下達自行拆除之行政處份,經潮音洞提起訴願後,認可潮音洞現場之構造物為民國74年實施建築管理前已興建完成之合法建築,而撤銷該行政處份。

民國104年8月,台東縣政府與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共同提起民事訴訟,控告潮音洞與靈嚴寺應依民法767條第一項所有權返還之規定拆屋還地,台東地方法院判決原告勝訴。民國105年2月,潮音洞與靈嚴寺再提起上訴,花蓮分院同樣判廟方應拆屋還地。理由皆為廟方無法提出正當使用該土地之權源證據,過去的竊佔土地不起訴書及訴願成功,皆不等同於認同廟方佔用土地;早年的門牌登記與用電紀錄,亦不等同於廟方擁有房屋土地產權。產權估價的結果,價值未達150萬元的潮音洞不可再上訴,靈嚴寺的廟公陳阿嬌與徒弟討論後也未再上訴。民國105年6月,靈嚴寺拆除。8月20日前,預計拆除潮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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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劉佳蕙。靈岩洞拆除後狀況。

以上過程,賴阿德和其他平均年齡70歲以上的廟公(男女性皆有)們,就這樣與廟、與山,同住數十年,瞭解怎麼取用洞內的滴水飲用,覺得喝了對健康好,每日接水裝成一大桶仙水供屏東、台北、彰化等各地,持續來朝拜的人群和遊客自行取用。引路的阿伯說:「因為遺址而要拆廟,可是這個宗教聖地就是因為有感應,人才來的。」

過去有些經歷過拆除的廟宇,在跑公文法律的過程,不斷在東管處、台東縣政府與文化部之間被踢皮球,面對複雜的流程也要學習怎麼「辦」,也曾收過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罰則影印本,告知再不拆就關。因為擔心政府燒房子,相關資料就藏在車上,不敢同時擺在廟內。

在兩次的民事訴訟中,潮音洞和靈嚴寺皆未否認現有土地為國家所有,重覆主張的是自己已住在此地多年。黃阿村說「就算要拆遷,也要有配套啊!」104年9月5日中國時報的報導(廟占用八仙洞 縣府難收回),提及廟方不滿沒有補償金而上訴,黃阿村沒跟我們談這塊,他只說賴阿德一輩子的心血都在這,而最後這個拆廟趕人,再送去養老院,不是什麼安置。

留廟、留神、留人

詢問黃阿村廟內三寶佛的歷史和造神像的師父名字,黃阿村抓抓頭「時間太久了!現在也找不到,只知道三寶佛是民國30年左右就有的。」曾聽聞早年的造神像師若到花東造像,有時造的佛像太大不能移動,所以人要住在山上廟裡,喝石頭冒出的碳酸水,和原民聊天。潮音洞內金箔斑駁露出水泥的三寶佛,祂們也曾被特別打造與愛護過,來到此地後,望著花東海岸、望著參拜的云云眾生、望著守廟的賴阿德從壯年變老年、望著來談拆廟的官員,七八十年了,佛的姿態與表情未曾改變,眼神半開、表情莊嚴。

此刻,最後一間洞內廟還在,而拆除,是無法復元的動作。

後記

於105年7月24日拜訪八仙洞後,經撰稿以上內容並與友人討論後,整理問題並於105年8月1日與廟方(黃阿村)再電話討論,紀錄如下:

問:潮音洞主要訴求是什麼?

答:對政府有很大的憤怒是此事沒有協商,就是提告趕人,台東縣政府文化局的官員態度很強硬,反覆講我們就是告輸了。首先我認為地上物的拆除應賠償給賴阿德,不是只給低收入戶身份或送至養護中心處理。而最好的情況下希望先暫緩拆除,賴阿德雖腎及膀胱結石,會有血尿狀況,但仍有基本自理能力可續住廟內,我也可以持續帶他看醫生回診;未來賴阿德過世,也希望廟能繼續保存,畢竟是歷史。最糟的狀況就是還是拆,只希望這件事能被比較多人知道,一起看看政府處理的手段。近期賴阿德常半夜致電,擔心不知何時會拆除,已經先跟賴阿德談好8/11普渡後會先接回同住,不會讓賴阿德目睹拆除過程。

問:若有機會留廟,願意與政府協調考古遺址與廟共存的方案?甚至可能需拆除部分廟宇結構?

答:這個沒有問題,但我覺得拆的機會很大,可能根本沒機會再協商。

問:你怎麼看考古園區?

答:考古的團隊來挖過好多次,常常這邊挖那邊挖,挖出來的東西根本不知在哪?可能都在台北的博物館,第三洞和第四洞都拆掉兩年了,拆掉後再挖的那些考古洞,也是挖一挖就丟著不管,至今沒有看到什麼成果,也沒有去經營,還是亂七八糟。希望政府的考古園區要做就要做真的,不要只是搬海邊或山上的大石頭、做一些模型那樣。

問:現在八仙洞的水土保持狀況如何?

答:雖然之前就偶爾會有小土石落下,不能都說是考古的問題,但前兩年在第三洞永安洞挖洞後,不用颱風只要下雨就好,一年內土石崩落垮了三次;主要是八仙洞這邊的岩石間都有空隙和小水溝,之前就會滴水從第三洞到第二洞,可是永安洞挖出一個大洞以後,下雨天雨水積滿了坑洞,水就整個一次從石頭縫衝出來了。觀光局新修的步道,也有發生過步道坍塌的狀況,以前我們自己用水泥整理出來的舊步道,不曾有過這些問題,現在的步道下雨天還會滑,沒有水泥的實用。6月份台東縣政府拆靈嚴寺時使用破碎機拆,後來也發現這樣土石流會變嚴重,現在也不敢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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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陳阿銘。永安洞考古挖掘後的洞口。

問:潮音洞對八仙洞生態與水土保持有過什麼努力?

答:我們很重視水土保持,所以斜坡地都盡量不挖,懸崖邊先整頓好一些土堆、石頭才種果樹,也會挖水溝讓下雨時積水能順利排出去。

(電訪內容部分結束)

根據105年7月27日新修正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潮音洞有機會屬於文化景觀(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所形成具有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在第二章第15條的部分,新增「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自建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經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同章第20條也擴大暫定古蹟範圍,「具文化資產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審查程序前,若遇緊急情況,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期藉此強化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免於自燃、突拆等惡意破壞尚未審議文資之保護手段。」潮音洞歷史已超過五十年,而尚未有主管機關對此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第四章第61條也修正文化景觀的層級從地方提升至中央。有關此事件的文資議題,文化部責無旁貸。

故事中最重要也最無聲的主角──廟中人賴阿德,身份是雙重的,他是廟方,但同時也是居民。廟方涉及的是前段提及文化資產保存議題,居民身份則是談居住權。從民國60年就已居住在此,國有財產局在認定八仙洞為國有地後的四十年間,相關政府單位皆未有過積極的處理與討論,只要求廟方繳交稅金與支付佔用土地賠償金,卻在四十年後突然開始趕人拆廟?拆除背後是否可能有隱藏目的?或對於觀光、考古園區開發的龐大利益問題?潮音洞的狀況與其他佔據山林地的大型廟宇,又是否可以同等觀之?將問題簡化成惡質廟方佔地,廟宇各自的狀態就無法被細緻看待、區別討論,而最危險的,是政府的行動就不需被檢視而理直氣壯。

不論是文資還是居住權,期待這兩者都有機會被討論。

註:

1.文中提及的廟方人名為化名。

2.書寫內容根據潮音洞當事人黃阿村、引路阿伯口述、台東縣政府該事件有關公文、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不起訴書、國有財產局花蓮分處函、台東地方法院及花蓮分院民事判決書、八仙洞史前遺址公園及展示館規劃報告,及相關新聞查詢整理而成。

3.內容經當事人黃阿村閱後同意公開。

4.校對、部分配圖:陳阿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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