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加發資遣費憂「背信」銀行團 林明昇暫維持60天預告薪資給付

文/公庫記者黃怡菁

神隱一個多月的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昨(6)日下午被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一聲令下「call」出來,終於和興航企業工會代表龎閔憶、吳崇華會面,親自傾聽抗爭訴求。龎閔憶轉述,林明昇以銀行團正在追債、復興航空無多餘資金為由,對龎、吳二人表示,若公司給予工會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無法律依據,恐被銀行團控告「背信罪」。

因此林明昇只能先承諾《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共1.45億元的60天預告薪資確定會給付,但員工加發1.5個月資遣補償費和工會會員10萬元的行政費用,目前無法承諾,不過未來願意繼續朝額外金額提撥的方向努力。

工會下修訴求  勞資強制協商卻五度破局

上回2016/12/29(第四次)勞資強制協商,工會訴求資方給付資遣費補償費2.4個月薪資,另加工會會員每人30萬元行政補償費用。

當下協商無共識,會議主席提出新方案,基於威航倒閉時,每位員工可多領1個月資遣費,母公司應優於子公司,建議興航給付1700位員工1.5個月薪資,以優於勞基法規範;工會行政補償費用則建議工會會員每人10萬元,希望資方代表帶回公司好好討論。

前(7)日復興航空工會秘密突襲林家關係企業,圍堵國產實業水泥廠,拉高抗爭強度,要求林明昇出面協商,但昨(6)日的第五次強制協商,談判策略採取退讓,將訴求一口氣下修到主席建議的新方案:「除《勞基法》法定資遣費、《大解法》60天預告薪資,另外加發1.5個月薪資 + 每位工會會員10萬元行政費用。」工會幹部許燁並表示,若資方願意承諾,工會也願意簽字結束抗爭。

歷經四個多小時的強制協商會議,資方代表復興航空執行長劉東明等人,態度仍舊強硬,視《大解法》60天預告薪資為優於《勞基法》的資遣方案,因此還是拒絕加發1.5個月薪資和工會會員每人10萬元行政補償費用,並表示協商細節仍尚待1月11日股東會討論。

工會包夾會議室前後出口  勞動局長賴香伶要劉東明call林明昇出面

60天預告薪資本為《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法定規範,但興航董事長林明昇5日卻透過給員工的一封信,強調60天預告薪資優於《勞基法》,令工會員工氣結。

眼看工會已妥協強制協商的會議主席朱瑞陽律師提的新方案,勞動局將協調對象聚焦在資方身上,畢竟五次協商中,資方代表都無充分授權,且工會訴求也未能獲得資方回應。

加上工會不滿協商破局,分派兩批人馬堵住台北市勞動局會議室前後門,求見資方代表,和警方、記者發生推擠衝突。為平息勞工怒火,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在會議結束後,親上火線要求劉東明在10分鐘內致電林明昇親自出席和工會代表龎閔憶、吳崇華直接溝通。

約下午一點半,賴香伶向市議會質詢請兩小時的假,與劉東明、龎閔憶、吳崇華從北市府出發至敦化北路台塑大樓七樓的法律事務所,主持前半場會談,並向林明昇當面表示,勞資雙方經協商後達成協議即成契約,具有法律效力,希望林明昇出面解決爭議。

龎閔憶則向林明昇表示,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讓員工感到被拋棄了,所以期盼老闆能不能多照顧一點員工,作為一份心意?林明昇則回應已經聽到勞工訴求了,但無奈銀行團為債權人,若公司給予工會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擔心有「背信」風險,只能先維持60天預告薪資的給付。

吳崇華亦轉述,林明昇多以法律層面問答,逼得勞方「啞口無言」,唯一共識方向就是可以多拿錢,但怎麼拿怎麼分還沒談細節,而林明昇也表示「隨時都可以找他」,未來願意繼續談。

工會將針對今日林明昇的說法帶回和律師、專家好好研究。不過,11日就是股東會,結束後,興航將進入清算,剩餘財產分配對象包含大、小股東,林明昇願擠出多少資遣費加發額度,尚待觀察。

 

標籤: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