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林明昇拿法定預告工資說嘴 工會:依《大解法》根本還沒被解雇

文/公庫記者黃怡菁

不滿勞動部官員多次勞資強制協商會議,總是列席卻無所作為,復興航空企業工會50名成員於今(10)日上午十點突襲勞動部大廳、佔領噴漆。「這是我們上班的地方」勞動部官員要工會成員有話好說、不要佔領官署,興航地勤怒嗆回應「我們連上班的地方都沒有了!」要求勞動部長郭芳煜出面協調勞資爭議。

答應工會下午三點見面協商的董事長林明昇,未告知工會情況下,同時也在上午十點召開記者會對外表示,會將1.45億元的60天預告工資發給員工,且額外加發每人一萬元「年終獎金」。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興航資遣大量員工,本該提前60天告知,若資方願意守法,去年11月22日宣布解散,今年1月22日前,空服員、地勤們都還是具有員工身分,但林明昇卻以法定預告工資說嘴, 工會副理事長龎閔憶心寒地表示,員工們這幾年來替復興航空擋風擋雨擋子彈,員工在資方眼裡卻只值得1萬元,不能接受。

工會幹部吳崇華指出,實際上也不會有員工額外拿滿60天工資,公司撥出的1.45億元只能「補足」60天工資。撇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大量資遣時雇主應於六十天前通知,《勞基法》亦規定,解雇「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應10天前預告、「1年以上3年未滿者」20天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30天前預告。

因此復興航空員工被分為三梯次離職,年資未滿一年的員工離職日為2016年12月2日、年資1~3年離職日為2016年12月12日、年資三年以上離職日是2016年12月22日。「補足」60天工資的計算方式以此類推,年資未滿一年者再補50天工資給付、年資1~3年者補40天工資、年資三年以上者補30天工資。

未於60天前預告資遣,興航說停飛就停飛,員工的勞保投保天數縮水了,法定預告工資也成為資方稱的「優於勞基法方案」,但對員工而言,多的僅是每人一萬元「年終獎金」,感受上和過去年終僅有家樂福禮券、一張來回機票無異,但看在外界眼裡,工會成了「貪得無厭」。

工會火大的還有昨(9)日勞資雙方原已約定開會,釐清勞保高薪低報、留職停薪員工資遣費計算、資遣費明細兜不攏等問題,但資方臨時請假,負責此業務的台北市勞動局官員建議員工可直接訴諸法院,把責任拋回勞工身上,也讓工會怒批政府失職,「這就是我們的國家。」興航工會佔領勞動部至上午十點半左右,開始遭警方強制驅離,十點五十五分警方驅離完畢。

至於,林明昇上周五向工會宣稱額外提撥資遣費,恐涉及刑法「背信」銀行團,律師吳俊達提出見解,認為銀行團只是單純的債權人,興航若回應工會訴求並不會形成背信的要件,法定資遣費僅有最低下限,並無禁止金額加碼。除非資方提撥給工會的資遣補償數額龐大到威脅其他債權人,才會涉及《民法》第244條「詐害行為」刻意透過加發資遣費以損害債權人銀行團的利益。

復興航空明(11)日將召開股東會討論解散,同一時間地點台北市政府也將召開興航與興航工會的第六次大解法協商會議。工會表示,他們將提案林家應放棄清算後的全數持股,把24億元吐出來分給勞工和小股東。勞資協商方面,會繼續維持北市勞動局會議主席提出的版本:1.5個月的月薪+工會會員每人10萬元,共2.1億元。

被逐出勞動部大廳後,勞方與警察一度發生推擠,過程中一名復興航空員工手指被夾傷瘀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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