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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自辦重劃「備查」變「核定」?台中市政府疑「放水」重劃會?

文/「 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 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 Central Taiwan Citizen Action Front」、「 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等團體

今天(1月12日)上午,「 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 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 Central Taiwan Citizen Action Front」、「 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等團體,集結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於「黎明自辦重劃自救會」提起的行政訴訟辯論庭進行前召開記者會,公佈自救會所搜集、整理的,台中市政府對重劃會所送「費用負擔總計表」未實質審查的事證,訴求撤銷「市府核定」這個行政處分。

記者會一開始,主持人先針對「黎明自辦重劃區」內大家關注的「黎明幼兒園」保留一案的現況,請林金連園長跟大家做說明。

去年11月23日在「黎明幼兒園」舉行的四方協調會中,台中市地政局長張治祥做成半年內暫緩執行拆除的結論,並要求幼兒園與重劃會雙方各自努力以解決爭議。面對協調會結論要求幼兒園提出建物合法的證明,並在家族間取得保留共識,林金連園長表示,目前已找出民國62年之前的建物稅籍、戶籍遷入以及民國61年向台電公司申設電錶的文件,用以證明現有建物是合法的。此外,家族中7位建物共同持有人,已經有5位同意將建物保留,希望市府也能督促重劃會積極規劃、協調,儘速完成幼兒園原地保留。

「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柯劭臻 律師表示,黎明自辦重劃不是單一個案,幾乎所有台中的自辦市地重劃案都有類似的問題。身為自辦重劃主管機關的台中市政府,理應實質審查核定「重劃計劃書圖」、「變更工程設計書圖」、「計算費用負擔總計表」等攸關重劃區居民、地主重大權益的資料。但是很多資料送審的公文,卻只以「備查」表示,沒有「核定」。柯劭臻也指出,在單元一「安和自辦重劃」、單元三「永春自辦重劃」相關的行政訴訟,法院傳訊市府承辦人員到庭作證,包括交通局、建設局、水利局等,都說2011年適逢縣市合併,重劃業務量暴增且局處人力有限,根本未能實質審查。而林佳龍市長上任一個多月,即發文稱胡志強市長任內的多件自辦重劃資料送審公文,「備查」是誤植、更正為「核定」,而沒有重新檢視被質疑的內容,是故意放水,放任重劃會提供不實資料、文件。

「黎明自辦重劃自救會」的呂先生也提供他仔細比對、計算、整理的資料。他首先指出「費用負擔總額」可以說是自辦重劃所有費用的結算,也關係著地主可以配回多少土地、重劃業務執行公司-「富有土地開發」可以拿走多少的抵費地。在「貸款利息」的部分,重劃會實際貸款只有15億,但是「費用負擔總額」卻以2008年重劃計劃書編列、貸款66億的利息數字9.8億來計算,送核時也沒有附上任何繳付利息的單據,而市政府這樣也“核定”!

呂先生接著說明他發現公共設施工程費暴增的部分。2008年8月送核的重劃計劃書,公共設施工程費(不含電力、電信、自來水、瓦斯四大管線)編列約21.4億元;而2011年送核的「費用負擔總額」,公共設施工程費(不含四大管線)增加為約33億元,爆增11.6億。呂先生仔細比對2011年5月送核的「工程預算書詳細價目表」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11年7月公佈的公共工程價格資訊,就抓出重劃會的「刺絲鐵網」、「地上廢棄物處理」、「側邊溝U型溝」單價,硬是比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價格資料所示單價貴上許多,這三項合計就多了1.6億。(詳見附表1)

另外在四大管線的工程部分,重劃計劃書中共編列近6.6億,但備註「以向管線單位繳費金額為準」。因為電力、電信、瓦斯管線工程有其專業,所以重劃會付錢由管線單位施作,這幾個項目在「費用負擔總額預算表」上的金額,都比「重劃計劃書」所編列低許多。(見附表2)唯獨由重劃業務執行公司施作的自來水管線,花了比原編列預算多3千萬以上。而從自來水公司回覆收取「工程管理費用」如何計算的公文得知,重劃業務執行公司報給他們的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其實比原編列預算少1千萬。呂先生質疑,雖然比起近70億的預算,金額不是很高,但如果市政府有實質審核,這樣一個核對單據、公文就知道的費用浮報,會抓不出來?

「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許淑惠會後補充說明,這些重劃的費用,最後都是折算為抵費地付給重劃業務執行公司「富有土地開發」。當他們將抵費地以市價賣出,才是獲利最大之所在,浮報、虛增費用,只是為的拿到更多的抵費地。她舉呂先生質疑的公共設施工程費(不含四大管線)暴增11.6億為例,算給大家看:
以重劃後平均地價每平方公尺31,419元計算,11.6億可換得抵費地大約36,920平方公尺,市價售出可以賣將近56億。
11.6億 ÷ 31,419(註1) ≈ 36,920平方公尺
36,920平方公尺 ≈ 11,168坪
11,168坪 × 50萬/坪(註2)≈ 55.84億

記者會主持人「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許文烽最後呼籲 林佳龍的市府團隊,要勇於承擔,積極面對胡志強時代留下的爛攤子,不要推拖身為自辦重劃主管機關應有的責任,應該實質審查、實質調處,並積極協助自辦重劃受害者。對於「黎明幼兒園」的個案,台中市地政局應依照上次協調會結論,積極督促「黎明自辦重劃會」,儘速完成幼兒園原位保留的相關作業。

註1:負擔總計表上的重劃後平均地價
註2:從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得2016.07~09單元二內土地交易實價,抽樣每坪單價有67萬、54.9萬、52.7萬、49.2萬、47.5萬、43.5萬,以平均約50萬計算。

重劃會的「刺絲鐵網」、「地上廢棄物處理」、「側邊溝U型溝」單價,硬是比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價格資料所示單價貴上許多,這三項合計就多了1.6億。

在四大管線的工程部分,重劃計劃書中共編列近6.6億,但備註「以向管線單位繳費金額為準」。因為電力、電信、瓦斯管線工程有其專業,所以重劃會付錢由管線單位施作,這幾個項目在「費用負擔總額預算表」上的金額,都比「重劃計劃書」所編列低許多。(見附表2)唯獨由重劃業務執行公司施作的自來水管線,花了比原編列預算多3千萬以上。而從自來水公司回覆收取「工程管理費用」如何計算的公文得知,重劃業務執行公司報給他們的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其實比原編列預算少1千萬。呂先生質疑,雖然比起近70億的預算,金額不是很高,但如果市政府有實質審核,這樣一個核對單據、公文就知道的費用浮報,會抓不出來?

揭穿市政府八大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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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廖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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