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駕駛批休息時被迫加班 北市勞動局認定伊甸基金會違法

文/公庫特約記者許詩愷

伊甸基金會提供身障者接送服務的「復康巴士」爆出勞資糾紛,駕駛控訴基金會佔用休息時間,要求他們隨時待命開車,剝削勞工健康並拒發加班費,且去年台北市勞動局認定伊甸基金會違法,至今卻仍無改善。今日(2/5)伊甸企業工會十多名駕駛前往和平長老教會,呼籲每週來此做禮拜的董事長葉瀛賓出面解決,但不見葉瀛賓蹤影,伊甸則由公關回應「一切合法,也尊重員工們的向上協商、訴訟權力。」

伊甸復康巴士是各地政府委外經營的運輸系統,負責接送身心障礙者,以雙北市為例,伊甸基金會便雇用了三百餘位駕駛,但伊甸企業工會理事長周文柄痛斥,雖然駕駛員每日皆有一小時合法「休息時間」,但伊甸基金會要求駕駛保持手機通訊,若有載客需求仍要隨時上路,讓「休息變待命」,不僅增加駕駛們的工作辛勞,更藉此少發一小時加班費。

伊甸企業工會理事李藍星補充,每台車輛上都裝設了GPS系統,管理人員會監控他們行蹤,要求車輛停在方便前往社福機構、身障者所在的位置,曾有駕駛因此受懲處,若臨停路肩遭警察開罰單,也要自己繳交罰金。而針對上述情況,伊甸企業工會於去年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請勞檢,勞動局在5月27日的調查結果上明確指出,根據《勞基法》第32和35條,伊甸基金會已違反「延長工時超過法規、勞工休息時間仍須待命」兩項標準,

對此,伊甸社會事業處長王昭恕回應,駕駛可熄火於合法停車處,或所屬伊甸基金會的據點休息,並無「監視或拒發加班費」,若駕駛遇到塞車、臨時調度等原因,都可以向上回報。伊甸基金會也在今年1月19日行公文反對指控,認為巴士在外本來就有許多突發狀況,並強調「乘客普遍有行動不便、身體不適等需求,可能會耽誤搭車時間」為了服務身心障礙者,請駕駛們在勞資和諧的前提下,共同為乘客權益努力。

但協助抗爭的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秘書賈伯楷說明,「休息時間」應是勞工不受雇主指揮,不必提供或等待勞務,可以自由利用的時間,和待命出勤的工作時間不同,若休息期間需要駕駛們臨時開車,就要納入工時計算,伊甸基金會必須提供薪資,勞動局在1月13號寄送的公文中也再度強調基金會的行為實屬非法。

而今年1月8日,企業工會曾和伊甸基金會董事長葉瀛賓會面,希望協商取得加班費,但葉瀛賓以「無法作主」為由,僅表示他會再研擬。1月23日雙方正式協商時,伊甸則派出主管級人員參加,讓周文柄等人無法接受,認為伊甸只是敷衍了事,周文柄說,他們都缺乏決策權,會議中甚至完全沒有提出加班費償還方案。

王昭恕則再次重申,伊甸基金會和一般企業不同,董事會採合議制且所有成員均無給職,葉瀛賓並無實權,他不認為董事長未出席會議是「沒誠意的行為」。王昭恕表示,由於復康巴士工作性質特殊,駕駛們的相關需求都可以依管道求助,基金會將配合協商,甚至共同向勞動局申請仲裁,也尊重工會提起訴訟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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