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

學生實習,只能是剝削的循環?

圖 / 陳家豐

文 / 管中祥

台中市永采烘培坊爆發兩名高雄餐旅大學實習生遭剝削事件,不僅超時工作,資方還揚言訴訟,但在輿論壓力下,永采烘培坊貼出「停止營業」的公告,以避紛擾。不過,就在公告貼出的同時,醫勞盟法律組成員Medlab Seer在《1111職涯論壇》撰文表示,6年前一位成大實習醫學生連續在成大醫院工作34小時後猝死,家屬告上法院,但法院認定實習醫學生算學習不算過勞,再度引發議論。

學生實習或建教合作的爭議不僅於此。2010年,洋華光電工會及多個勞工團體就曾抗議,四百名洋華光電長期讓建教生和正式員工一起輪班,超時工作,低報加班費,抗議團體還頒贈「教育部童工派遣公司」的牌匾給教育部;2014年4月,高醫大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及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表示,高醫學生在醫院實習比照正職人力上下班,每週工作40小時,長達1學年,但沒有薪資,也沒有任何津貼補助,學生被院方當作「替代性人力」。

雖然,不少企業願意花心力協助實習生,也有些學校重視學生實習環境,但仍有許多企業只是將實習生當作是替代人力,節省成本的工具人。

回顧歷史,的確也是如此。

1960年代,加工出口區快速發展,國內外企業紛紛設工廠,需要大量勞動力。1969年,「建教合作制度」開始實施,學生成了產業後備軍及補充人力,技職學校將學生帶進工廠,甚至有學校或是宿舍直接建在工廠旁,方便學生上班、上學。

對企業來說,長期的實習或建教生不但便宜、好用,當作正式員工節省成本,同時又掌握學生成績的生殺大權,實習生的配合度自然較高,經常傳出學生遭剝削的事件,並不讓人意外。

無可否認,實習或建教合作的目的,無非是要讓學生學習工作技能,畢業後能無縫接軌進入職場,對許多學生而言,有其必要。特別是社經地位較為弱勢的學生,這還是他們償還龐大助學貸款,甚至是協助家計的重要經濟來源。

對許多學校來說,實習或建教合作可以降低教育成本,收取學生學費,卻把教育的工作及責任轉移給企業,另一方面,學校能和廠商建立關係,甚至帶來「捐款」,如果辦理建教班、產攜班或實習學分,還能獲得教育部補助,再加上實習單位若是學校的關係企業,更有源源不絕的勞工可以使用,這種「一條龍」的教育及產業接合模式,何樂不為?

然而,如果實習或建教合作是教育制度的一環,那麼,現有的機制會帶給學生什麼樣的工作想像及勞動意識?

大部分的學校在學生實習前並未提供勞動法令教育,告訴他們如何自保,相反的,還會提醒學生,面對職場的現實,要多多忍耐,未來才有工作機會。即使是重視學生工作環境的學校,以現有的人力資源,並無法真正了解學生的工作情形,再加上學生若擔憂分數,或者畏懼職場權力、考量未來工作機會,就算真的受到欺負,也不敢大聲張揚。而作為主管機關的教育部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機制,提供完整的實習配套,訂立明確保障學生的定型化契約,剝削的問題也就不斷發生。

教育是「身教」的過程,現有的實習方式正在為學生示範政府、廠商、學校對「勞動」的態度與制度,同時也告訴學生要忍受剝削、相忍為老闆,這其實是在建立學生職場認知,將不合理的工作規則內化為「正常」的職場倫理。若是這樣,有天受剝削的學生當上老闆,恐怕也會像他的「慣老闆」一樣,繼續血汗實習學生,並且代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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