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健保卡註記愛滋病例侵隱私 應落實標準程序

aids8/27日臺大醫院誤植愛滋器官事件後續效應發燒。監委尹祚芊提出「健保卡註記愛滋病歷」後,長庚大學醫學院教授林萍章亦投書中國時報,表示「醫界多贊成註記」。

8/31日,愛滋服務團體召開記者會,反對健保IC卡註記愛滋病歷。新聞稿指出,落實標準防護措施,才是保護醫療人員安全的關鍵,註記對於器官移植安全並無助益,且會增加愛滋感染者實際就醫時的困難。註記愛滋病歷也將侵犯憲法保障人民「對於個人資料自主掌控」的權利。

延伸閱讀:

2011/09/01苦勞網報導:
強註愛滋病例侵隱私 愛滋服務團體:關鍵在落實標準措施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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