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VCALENDAR
VERSION:2.0
PRODID:-//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 ECPv6.14.2//NONSGML v1.0//EN
CALSCALE:GREGORIAN
METHOD:PUBLISH
X-WR-CALNAME: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X-ORIGINAL-URL:https://www.civilmedia.tw
X-WR-CALDESC:Events for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REFRESH-INTERVAL;VALUE=DURATION:PT1H
X-Robots-Tag:noindex
X-PUBLISHED-TTL:PT1H
BEGIN:VTIMEZONE
TZID:Asia/Taipei
BEGIN:STANDARD
TZOFFSETFROM:+0800
TZOFFSETTO:+0800
TZNAME:CST
DTSTART:20220101T000000
END:STANDARD
END:VTIMEZONE
BEGIN:VEVENT
DTSTART;TZID=Asia/Taipei:20220225T090000
DTEND;TZID=Asia/Taipei:20220225T100000
DTSTAMP:20260815T151042
CREATED:20220224T073902Z
LAST-MODIFIED:20220224T073902Z
UID:108966-1645779600-1645783200@www.civilmedia.tw
SUMMARY:【採訪通知】《氣候變遷因應法不應淪為殖民的法律》記者會
DESCRIPTION:文/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阿美族守護聯盟 \n時間：2022.02.25（五）上午9:00 \n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 \n主辦單位：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阿美族守護聯盟 \n記者會流程： \n\n一.主持人引言\n二.原住民族團體發言：（持續邀請中）\n\n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 海樹兒・伊斯力段 \n臺灣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服務權益促進會執行長 方喜恩Besu•Piyas \n\n三.學者發言：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系 劉炯錫教授、東華大學 施正鋒教授\n四.族人發言：卡大地布部落 高明智、東海岸獵人 Laway\n五.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 發言人Namoh\n六.立委發言：陳椒華委員、洪申翰委員、伍麗華委員、鄭天財委員（持續邀請）\n七.記者聯訪\n\n氣候變遷因應法不應淪為殖民的法律 \n近年國際社會力抗全球暖化，各國政府、組織、企業無不積極推動氣候變遷及全球暖化的議題，台灣有急於拓展更大國際空間的壓力，因此想方設法的參與國際主流議題，自然也將氣候議題列為國家重大政策，而討論多時的氣候變遷法草案，也在去年10月底預告修正草案，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將在今年進入立法院審議，除了納入2050淨零碳排目標，亦將討論企業的碳抵換權以及碳市場議題，但從修法之初就已經在實踐歷史不正義了。 \n《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在今年列為優先法案，其中一爭議即修法草案刪除第3條「碳匯」之定義及內容，包含各團體之提案與版本，法律層次顯然皆未考量原住民族權利。碳匯指吸存碳之森林、海洋、濕地等場所，沒有「碳匯」的氣候法，便將依存森林、海洋、濕地為生的原住民族提前排除在各方的論述場域之外，遑論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所承認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及保留地範圍內之主權以及自然資源權。 \n《氣候變遷因應法》明顯欠缺原住民族自然資源權利的回復，當政府大肆宣傳擁有200萬公頃森林碳匯時，似乎遺忘過去原住民族土地如何被日本帝國掠奪、中華民國政府又如何接收敵偽將山林納進了林務局的管轄？2016年蔡英文道歉「原住民族承受苦痛和不公平待遇、土地掠奪，強烈侵害了原住民族既有的權利」。感人的話語歷歷在目，然而經過多次殖民和失去，進入到此次立法院《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卻仍迫使原住民族土地再次被氣候殖民。 \n    假使傳統領域的森林被換算成碳權，包括兩部分，一是面對過去是累積性的碳匯，二是面對未來則是逐年增加的碳匯。以每年2144萬噸為單位，計算傳統領域土地之碳匯貢獻，乘以碳價每噸500元／1500元，則逐年增加的原住民碳貢獻為50億／150億。如以過去歷史累積的碳貢獻，每公頃約可固碳357噸，依據上述標準計算，則有約1758億／5355億的總貢獻。這些都是原住民族祖先保存並累積下來的碳資本，而過去到處殖民、濫砍濫伐、大舉開發、推行工業化的政府與企業，從一百多年前就開始累積碳排，致使原住民族屢遭氣候災害之苦，現今政府居然大言不慚說政府擁有山林、濕地、海洋當作碳匯，手牽著手透過《氣候變遷因應法》讓政府可以兜售碳權被有錢的公司購買，粉飾生產開發造成的汙染，還能替特定產業開了「漂綠」（greenwashing）或濫用碳資產的便門。不正不義，無疑就是在原住民族土地上吃霸王餐吃到飽了，還打包甜點！ \n   我們要求，政府應遵循去年底《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通過的《格拉斯哥氣候協定》（GCP）與巴黎協定締約國大會CMA3 GCP決定，重視原住民族與氣候治理的重要性；以及多達146個國家簽署的「格拉斯哥森林與土地使用領袖宣言」（Glasgow Leaders’ Declaration on Forests and Land Use），訂定相關法律應承認原住民族的權利。此外COP26大會提出「森林復育基金」議案關於開發中國家的碳中和輔導，於大會發表宣言的慢食協會（Slow Food）指出：這筆錢理當交到原住民族手中，因為原住民族是森林的最佳守護者。 \n   《氣候變遷因應法》必須反映原住民的歷史累積碳貢獻以及未來逐年增加的碳貢獻，和整體發展所受的公共犧牲，氣候法不僅不能刪除碳匯規定外，還要承認原住民的歷史與逐年碳貢獻的重要地位，並反映為原住民族氣候變遷基金交予原住民族，這才是台灣面對多年來原住民族為台灣所做的公共犧牲基本的「氣候轉型正義」態度。 \n因此，我們要呼籲政府，在淨零的路徑中，必須做到碳排責任分配公平與原住民的氣候轉型正義： \n一、正視碳匯使用的土地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重疊，原住民族擁有自然資源主權，亦是最佳的管理運用者、守護者。 \n二、修法應納入原住民族條款，並順應《格拉斯哥氣候協定》立法成立原住民族氣候變遷基金。台灣政府的轉型正義口號才能真正落實，而非淪入對原住民族土地的氣候殖民，陷台灣人民於不義。
URL:https://www.civilmedia.tw/event/%e3%80%90%e6%8e%a1%e8%a8%aa%e9%80%9a%e7%9f%a5%e3%80%91%e3%80%8a%e6%b0%a3%e5%80%99%e8%ae%8a%e9%81%b7%e5%9b%a0%e6%87%89%e6%b3%95%e4%b8%8d%e6%87%89%e6%b7%aa%e7%82%ba%e6%ae%96%e6%b0%91%e7%9a%84%e6%b3%95
LOCATION:中興大樓102會議室
ATTACH;FMTTYPE=image/jpeg:https://www.civilmedia.tw/wp-content/uploads/2021/09/行動看板-1.jpg
END:VEVENT
END:VCALEND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