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淨竹文教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督施政聯盟
六輕拖延啟用海淡廠 每日劫水濁水溪 台塑年省六億元暴利
環境部輕罰30萬 縱容變相展延完工日
環團籲下修用水核配量 還水於民 停止雲彰地層下陷
台塑六輕數度拖延啟用海淡廠,每年不當利得至少六億多元,環境部卻僅裁處30萬元最低罰鍰,無法有效遏止台塑的違法行為,更未合理反映台塑鉅額不當得利,以及外部化的環境與社會成本,明顯違反比例原則。淨竹文教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督施政聯盟等關心六輕用水議題的環保團體上午召開記者會,抨擊環境部輕罰縱容台塑變相展延海淡廠完工日期11個月,繼續劫水濁水溪,衍生雲林彰化地層下陷等永久性環境災害。要求經濟部和環境部應以六輕實際用水需求為依據,調降環評用水核配量,水利署須明確化六輕枯水期無水權的事實,農水署應調高農業用水調撥六輕工業用水的補償費,以促使台塑儘速啟用麥寮海淡廠,早日將水還給農民與環境。
六輕整體用水需求下降 應下修每日用水核配量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前環保署於2018年通過六輕麥寮海水淡化廠環評,可日產淡水10萬噸,但遺憾迄今已超過六年卻遲遲未完工。陳椒華認為,六輕海淡廠工程延宕主因在於前環保署2008年通過的六輕四期第三次環差,將經濟部工業局核配給六輕(不含台塑勝高公司)每日用水量調高為34.5萬噸,僅在供水不足時,六輕才需啟用自籌的備用水源,包含海淡廠。然據2023年報導,六輕2022年的實際每日用水量僅20.8萬噸,遠低於環差核配量,顯示整體用水需求已下降,更代表啟用備用水源的機率大幅降低。因此,六輕必然拖延建置製水成本較高的海水淡化廠,只想用便宜的集集攔河堰的水。陳椒華主張,六輕海淡廠若完工,每日可提供10萬噸用水,建議經濟部及環境部應將六輕的每日用水核配量,由34.5萬噸調降10萬噸至24.5萬噸,如此一來,可將水還給農民並減緩地層下陷,亦可加速六輕海淡廠完工。
台塑惡意拖延海淡廠工程 獲取十萬噸水的不當得利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指出,台塑石化公司是「環評承諾跳票」的慣犯。早在2004年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環說書中即承諾三年後將每日用水量降至25.7萬噸,但2007年實際用水量仍高達約33萬噸,遭環保署依環評法對六輕廠區內十四家業者分別裁罰50萬元。此次應於去年10月底前完成興建的麥寮海水淡化廠,至今仍未啟用,林聖崇認為這是惡意拖延,因對六輕而言,能拖就拖、越拖越賺。海水淡化的成本約為取用濁水溪原水的4倍,台塑藉由拖延啟用海淡廠,繼續以低價取水,每日從中獲取10萬噸水、相當於每天淨賺數百萬元的不當得利。
環境部輕罰縱容!海淡廠延宕衍生龐大環境與社會成本
林聖崇批評,台塑延宕海淡廠不但是刻意節省製水成本、牟取私利,更是持續與農業搶水,迫使農民轉而抽取地下水灌溉耕作,導致彰化、雲林等地區的地層下陷問題加劇,造成無法回復的環境災害,亦衍生難以計算的外部成本,包括農民抽取地下水的額外支出,以及地層下陷所增加的治水費用等,最終都轉嫁給全民共同買單。林聖崇諷刺環境部以最低罰鍰開罰30萬元根本是「抓癢費」,未將龐大環境與社會成本納入處分考量,形同縱容台塑「省錢劫水」的惡質行為,甚至有圖利台塑集團之嫌。
籲向石化業清算水帳 台塑應「還水於民」
林聖崇強調,高耗水產業長期以低廉價格購買原水,霸佔屬於公共財的水資源,擠壓農業與民生用水,在氣候變遷下旱災頻傳的現在,正是向石化業「算水帳」的時候。台塑用濁水溪原水自行處理的成本每噸約12元,海水淡化一噸成本約49元,價差高達37元,台塑環評承諾全年產水1700萬噸以上,1700萬噸×37元/噸=629,000,000元,台塑遲不啟用海淡廠,持續劫取濁水溪原水,每年至少不當得利超過6億元!若用每日10萬噸計算,一天省370萬元,一個月1.1億元!台塑六輕海淡廠本應於2022年完工,拖延三年累積的不當獲利恐高達20億元!但因六輕劫水造成地層下陷的損失,則是難以計算!
六輕搶奪農水 地層下陷從沿海延伸至內陸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台塑六輕長期違規排放與超標紀錄,根據透明足跡網站資料顯示,達25,211筆超標排放、累積 262 個違法事件,有跡可循。且台塑六輕的用水源取自集集攔河堰水源,根據集集攔河堰水庫運用要點及水利法,用水順序是家用及公用給水、農業、水力,後面才是工業用水;以彰化地區濁水溪系統灌區包括同源圳、莿仔埤圳、八堡圳等實施大區輪灌,最誇張地是在枯水期的二月到五月,六輕工業用水的水權量是0,沒有水量,但是從彰化農水署網站以今年第一期輪灌水表,最慘的是供水2天16小時,停水7天8小時,這是長期的輪灌現象,是自從六輕來了之後,就不曾停止搶奪農水現象;這迫使農民不得不抽取地下水來因應缺水的困境,加上集集攔河堰位於在濁水溪地下水補注敏感區的上游,攔截大量補注地下水的水源量,而使地層下陷從沿海延伸到內陸地區,更直接影響高鐵行車安全!
海淡廠早就蓋好 六輕刻意不商轉為續用濁水溪便宜水
施月英指出,這次環境部對台塑六輕海水淡化廠開罰30萬罰緩,是直接忽略六輕長期違法的違法事實,單以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累積裁罰次數1,076次;若依據環境部的裁處書函內文指「經查貴公司未於113年10月31日完成興建(僅完成設備安裝,未完成試車)」,這明確指出海水淡化廠早就蓋好了,只是不願意試車商轉,理由不就是濁水溪的水比海水淡化廠的水費便宜太多了。
籲環境部追討六輕不法利得 經濟部撤銷未實際使用之水權狀
施月英表示,若依據《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如果行為人因違規行為所獲得的利益,超過了法定罰鍰的最高額,行政機關有權追繳其超出部分的利益,並且可以額外再裁處罰鍰;六輕取濁水溪的水成本約12元/公噸,若以十萬噸海淡廠每公噸成本約30元,日取海水淡化廠10萬公噸*30天=300萬噸/月,水費以濁水溪3,600萬元/月,海淡廠9,000萬元/月;六輕不用海淡廠每個月就省下5,400萬元,一年就省下6.48億元,環境部卻只罰30萬元,不具公平性與合理性!請環境部盡速向台塑六輕追討不法利得!
除此之外,依據《水利法》第24條「水權取得後,繼續停用逾二年者,經主管機關查明公告後,即喪失其水權,並撤銷其水權狀」。若以六輕第99次環評監督會議資料,顯示從99年~113年用水量變化趨勢圖用水量(如下圖表)每天用水量為276,721~190,322公噸/日(平均239,991公噸/日),且111年始逐年遞減,近三年平均用水量約204,204公噸/日,而過去核定的345,495公噸/日,早在十五年前就該撤銷逐年遞減的水權狀;依法未實際使用的水量應進行認定處理,已逾兩年停用的水權狀要撤銷失效,請經濟部立即撤銷至少每天14萬公噸的水權狀,籲請立法院、監察院查處是否有不法之情事。

圖1.裁罰次數圖摘取自透明足跡網站(6/20)

圖2.99-113年用水變化趨勢圖摘取自99次環評監督會議資料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表示,對於台塑以各種理由拖延麥寮海淡廠啟用,規避自籌用水的環評承諾;環境部應採取強烈手段要求台塑公司依環評承諾切實執行,以降低枯水期調度農業用水的壓力,並以海水淡化成本與原水費用的價差計算展延期間的罰款,不讓台塑以拖延海淡廠啟用時間降低用水成本。(完整意見詳見附件)
台灣島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劉志堅表示,台灣的大企業中,僅重視企業本身利益,而漠視公益的企業就是台塑集團。吃台灣、用台灣、佔據台灣的資源及各種好處。這企業除了自身利益外,毫無自省心態(甚至沒有自身價值,除了「賺錢」以外)。台塑企業是一個甚重私利(賺錢最重要)的企業,是一家墮落、腐朽的、甚至是邪惡的企業,佔用台灣大量環境資源,包括每天取用濁水溪二、三十萬噸的原水,遲不依照環評承諾完成海淡廠!台灣應改變產業結構,汰除不良的產業、廠商。
台塑是拖延執行環評結論的慣犯
雲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張子見書面意見表示,台塑拖延執行環評結論,到最後兩手一攤讓環境部配合修改環評結論的惡例是罄竹難書,除了海淡廠,還有先前的農業回歸水再利用計畫、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及拋砂養灘計畫等。張子見指出,台塑企業只要是有利可圖的計畫,效率是超乎水準地高。回顧麥寮汽電公司的歷史,早在公司成立前的 1995年 9 月 16 日即已超前佈署,基樁工程即先行動工,四年內完成1,800MW 發電機組的商業運轉。然而,容量 2400 MW的燃氣複循環機組 2022 年 12 月通過環評,2023年 4 月 6 日核備,台塑卻以取得購電合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PPA)後再進行開發為由一再拖延,如此怎令人相信台塑會執行其他成本更高的溫室氣體減量方案?
環境部幫台塑刪除環評結論 圖利節省成本
張子見又說,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近年積極推動「濁水溪口束水攻砂計畫」,計畫中一再提到濁水溪河口因六輕開發形成凸堤效應,導致河川輸砂補給機制受阻。他批評說,水利署在執行計畫為台塑擦屁股的同時,環境部竟配合六輕規避責任,將原先拋砂養灘計畫應以麥寮港北堤的淤砂為優先的環評結論刪除,使台塑目前只需利用少量麥寮港的疏濬工程的砂源來敷衍了事,節省大量成本。
水利署須明確化六輕枯水期無水權 農水署應調高農業用水調撥六輕工業用水的補償費
擔任多屆六輕環評監督委員的張子見說,海淡廠的議題在監督委員會已經講了十幾年,台塑總是可以找到推拖執行的理由,他認為歸根究底是錢的問題,而不是技術問題或國際情勢,他建議水利署必須明確化六輕枯水期無水權的事實,並且由已轉為公務機關的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配合,調高農業用水調撥六輕工業用水的補償費(目前無水權費制度)至與海淡廠的造水成本接近(如每度49元),相信台塑必定拿出其令人稱羡的高效率來推動節用及加速自籌方案,也許連海淡廠都可以不必運作,達成環境經濟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