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中央新版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草案)將直接興建目標由13萬戶大砍為3萬戶,並規劃自117年起停止非自償補助,地方政府能否接棒,已成為社宅能否持續累積的關鍵。
2026年六都市長選舉在即,市長的態度與推動決心直接決定地方社宅的走向。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今日(10/22)召開「2026六都市長社宅政見評比」記者會,依據拜訪各候選人所得之回覆,公布六都市長候選人評比結果,供選民投票參考。
拜訪過程:12位候選人,9位受訪
我們對六都市長候選人的拜訪邀約於今年7月底啟動,於說明文件中也明確告知將提問兩個核心問題。整個拜訪截止日為10月8日,期間共完成九位候選人的拜會(附件1),對他們願意撥冗接受公民團體拜訪提問,我們先予以肯定。
但遺憾的是,臺中市何欣純、臺南市謝龍介及陳亭妃三位候選人均未於截止日前回應。面對公民社會的政策提問,本身即是政治態度的表達:三位候選人的缺席,是對數十萬有居住需求市民的漠視,住盟對此強烈譴責。
評比標準:要承諾蓋,也要說得出蓋多少
本次評比聚焦六都,重點鎖定在地方自行興辦社宅,不混入中央興辦議題。評比指標是我們邀約時便已提前告知的兩個問題:
- 是否承諾「持續興建」?明確其對地方興建社宅的態度,不是將責任都推給中央。
- 當選後於任期內的地方興建具體目標為何?負責任的候選人應有所規劃,既不迴避數字,也不浮濫喊價。檢視過去數據,部分城市的社宅增量絕大部分來自中央(附件2);因此本次評比要求的候選人提出的目標,限定在地方政府自行興辦範圍。若不加以區分,對積極自行興辦的城市並不公平,也無法於後續真正檢視各都的投入狀況。
評比以經候選人團隊確認的正式拜會紀錄為依據,依回應內容區分綠燈、黃燈、紅燈三級:「持續興建」明確承諾者為綠燈,未明確承諾者為黃燈;「具體目標」提出任期內可檢視興辦戶數者為綠燈,承諾興建但未提戶數、或以籠統長期目標替代者為黃燈;兩項均以不同意或拒訪為紅燈。
「任期內」以連任候選人下一任四年、新任候選人八年為範圍;與任期脫鉤的長期願景目標,以及既有案件的數字,均不列入認定。
評比結果:都說會蓋,五人有提出數字
九位受訪候選人均明確承諾持續興辦社宅,「持續興建」全數綠燈。「具體目標」則有蔣萬安、李四川、蘇巧慧、張善政、柯志恩五位提出任期內可檢視的興辦戶數,獲得綠燈;沈伯洋、黃世杰、江啟臣、賴瑞隆四位雖承諾續建,但未能提出具體戶數,列為黃燈。
我們也呼籲四位黃燈候選人於投票前補提任期內興辦戶數,如有補充,將同步更新網站評比。各候選人評比結果詳見下表:
表/2026六都市長候選人社宅政見評比總表
| 城市 | 候選人 | 持續興建 | 具體目標 | 具體目標回應摘要 |
|---|---|---|---|---|
| 臺北市 | 蔣萬安 | 綠燈 | 綠燈 | 下階段優先盤點推動7,041戶,長期朝5萬戶推進。 |
| 沈伯洋 | 綠燈 | 黃燈 | 延續既有5萬戶目標,未提出任期內戶數 | |
| 新北市 | 李四川 | 綠燈 | 綠燈 | 延續市府5.2萬戶規劃(地方目標3.9萬戶,現有約1.9萬戶) |
| 蘇巧慧 | 綠燈 | 綠燈 | 同樣延續5.2萬戶規劃(地方目標3.9萬戶,現有約1.9萬戶) | |
| 桃園市 | 張善政 | 綠燈 | 綠燈 | 四年再啟動逾5,000戶、任期內累計完工逾1萬戶 |
| 黃世杰 | 綠燈 | 黃燈 | 承諾持續興建,未提出任期內戶數 | |
| 臺中市 | 江啟臣 | 綠燈 | 黃燈 | 市府規劃7,769戶為努力方向,但未確定承接 |
| 何欣純 | 紅燈 | 紅燈 | 未回應邀請 | |
| 臺南市 | 謝龍介 | 紅燈 | 紅燈 | 未回應邀請 |
| 陳亭妃 | 紅燈 | 紅燈 | 未回應邀請 | |
| 高雄市 | 柯志恩 | 綠燈 | 綠燈 | 任內興辦5,000戶 |
| 賴瑞隆 | 綠燈 | 黃燈 | 將增加供給,未提出任期內戶數 |
候選人的共同主張與關切
九位候選人在承諾持續推動社宅之外,也對興辦方式、服務內容與制度整合提出具體看法,以下歸納四點:
- 多元取得是共識。幾乎所有候選人都強調,社宅供給除了地方政府直接興建,應透過多元管道取得。提到的方式包含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整體開發,TOD與捷運聯合開發分回,都市更新與容積獎勵回饋,以及鼓勵民間企業參與,希望讓城市發展的紅利轉化為社宅供給。
- 社宅應結合托育長照。多位候選人主張社宅不只提供住宅,也應結合托育與長照服務。沈伯洋主張在社宅低樓層配置托育與長照;賴瑞隆主張社宅與公共托育一起規劃。柯志恩、李四川、蘇巧慧提出延長育兒家庭租期的想法。黃世杰則希望對附設設施服務對象、收費與營運方式做釐清。
- 管理服務要同步精進。社宅存量增加後,管理將成為下一個挑戰。在專責機構上,江啟臣認同臺中應設置住宅專責機構。在中央、地方制度整合上,蔣萬安、張善政表示已向中央提出由地方代管或提供統一窗口的方案;柯志恩、賴瑞隆支持申請資格、租金與管理制度一致化;黃世杰提醒地方承接中央社宅須有相應人力與管理量能。在服務層面,蔣萬安、張善政、柯志恩、賴瑞隆、沈伯洋均認同推動物管人員培訓,或設置社宅服務站,讓第一線人員能辨識需求、連結資源。
- 中央補助縮減是共同憂慮。針對中央規劃自117年起停止非自償補助、限縮利息補貼,多位候選人均表達憂慮。蔣萬安指出補助縮減估計造成超過64億元缺口;李四川、張善政、江啟臣均指出,財劃法調整後統籌款帳面增加,但中央同步扣減計畫型補助,地方實際可用財源仍有變數,會衝擊興辦;蘇巧慧則表示已向中央爭取維持原來方向。
評比只是開始,選後持續監督
住盟要求候選人承諾興建並提出任期內的具體目標,不是要比誰喊得高,而是要留下選後可以檢驗的依據。沒有數字,選後無從檢驗;數字開得浮濫,選後同樣要負責。近日,我們已針對現任六都市長上屆的社宅政見,發布「2022—2026六都社宅興辦成績單」;四年之後,將以同樣方式逐一檢驗:承諾的戶數完成多少、哪些案件進入興建、哪些悄悄消失。
選後監督的範圍不只是戶數。候選人提出的其他承諾,包括多元取得機制是否落實、相關社福設施和福利服務方案能否有效整合進社宅規劃並形成制度,以及包括跨部門協作、物管培訓與社宅社區式服務站等配套是否到位等,同樣是檢驗依據。我們將會於選後,拜訪新一屆市府討論如何推進上述承諾。
對中央的三點呼籲
依據本次拜訪,六都候選人一致認同社宅要持續推動,地方也願意承擔相應的興辦責任。因此,我們要向中央提出三點呼籲:
一、維持13萬戶直接興建目標。中央應維持原有13萬戶的興建目標,與地方共同推進,而非縮手退場。
二、修法強化社宅回饋機制。受訪候選人皆強調多元取得社宅,然現行相關法令均未建立明確機制。中央應盡速修法,在整體開發、TOD與都市更新中明定社宅回饋,讓每一個重大開發案都成為擴大社宅供給的機會。
三、維持非自償補助與利息補貼。針對候選人提出的財務隱憂,中央應延續既有的財務補貼機制,支持六都持續興建,也避免日後成為地方跳票卸責的藉口。
最後,我們要重申:選舉會結束,社宅推動不會結束。六都候選人已經表態,中央沒有理由退場;候選人選前承諾寫在紀錄裡,民團選後的監督不會停止。臺灣的社宅,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扛起責任,才能真正走得長遠!
附件1:市長候選人拜會時程與評比結果
住盟於2026年7月28日、29日寄出拜會邀請,拜會截止日為10月8日,實際拜會期間為8月12日至10月5日。
| 城市 | 候選人 | 拜會日期 | 評比結果(持續興建/具體目標) |
|---|---|---|---|
| 臺北市 | 蔣萬安 | 9月24日 | 綠燈/綠燈 |
| 沈伯洋 | 10月5日 | 綠燈/黃燈 | |
| 新北市 | 李四川 | 8月24日 | 綠燈/綠燈 |
| 蘇巧慧 | 8月24日 | 綠燈/綠燈 | |
| 桃園市 | 張善政 | 8月27日 | 綠燈/綠燈 |
| 黃世杰 | 8月12日 | 綠燈/黃燈 | |
| 臺中市 | 江啟臣 | 8月21日 | 綠燈/黃燈 |
| 何欣純 | 未於期限內回應 | 紅燈/紅燈 | |
| 臺南市 | 謝龍介 | 未於期限內回應 | 紅燈/紅燈 |
| 陳亭妃 | 未於期限內回應 | 紅燈/紅燈 | |
| 高雄市 | 柯志恩 | 9月30日 | 綠燈/綠燈 |
| 賴瑞隆 | 9月23日 | 綠燈/黃燈 |
附件2:六都社宅推動現況
| 城市 | 社宅戶數(截至2026年6月底) | 本屆市府任內增減 | ||||||
| 總量 | 地方興辦 | 地方占比 | 中央興辦 | 地方 | 中央 | 合計 | ||
| 臺北市 | 26,426 | 21,709 | 82.2% | 4,717 | +1,269 | -3,710 | -2,441 | |
| 新北市 | 40,181 | 19,350 | 48.2% | 20,831 | +9,577 | -3,841 | +5,736 | |
| 桃園市 | 19,451 | 10,524 | 54.1% | 8,927 | +1,963 | +4,551 | +6,514 | |
| 臺中市 | 16,204 | 10,450 | 64.5% | 5,754 | +3,018 | -523 | +2,495 | |
| 臺南市 | 12,042 | 2,105 | 17.5% | 9,937 | +246 | +4,119 | +4,365 | |
| 高雄市 | 23,055 | 3,158 | 13.7% | 19,897 | -45 | +10,508 | +10,463 | |
| 合計 | 137,359 | 67,296 | 49.0% | 70,063 | +16,028 | +11,104 | +27,132 | |
說明1:戶數為各階段合計,含已完工、興建中、已決標待開工及規劃中。
說明2:「本屆市府任內」指2022年1月至2026年6月,增減係與2022年初數據比較;中央減少原因含撤案或戶數縮減。
說明3:臺南、高雄之中央增減及合計列,由表內各市數據推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