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脊髓損傷者協會、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呼籲蔣萬安、沈伯洋市長候選人正視12年年限斷點,避免迫使弱勢者發生不必要的搬遷
臺北市興隆社宅D1預計於2027年底,將有第一批約90戶安康原住戶及特殊身分住戶面臨12年租期屆滿,其他社宅也將陸續面對相同問題。依現行制度,住戶可重新申請其他社宅,卻不一定有機會留在原處。當住戶仍符合社宅資格,為什麼必須從一間社宅搬到另一間社宅?這樣的輪轉,究竟增加了多少公共住宅資源?
民間團體在長期服務與協助居民搬遷的過程中發現,許多貧困的身心障礙者家庭與獨居長者,搬家絕不只是更換住所。他們可能需要重新負擔數萬元的搬遷、無障礙設備及生活設施費用,更需要重新建立醫療、長照、社福服務與鄰里互助關係。對精神障礙者而言,從孤立走向社區參與、就業及同儕互助,往往需要多年累積。服務可以重新轉介,但信任、照顧默契與社區關係,無法隨著搬家立即重建。
更令人擔憂的是,當搬遷導致照顧中斷、生活失序或身心狀況惡化,原本能在社區自立生活的居民,可能被迫增加對醫療、長照及家庭照顧的依賴,甚至因缺乏足夠支持而重新進入機構。這不只是居民個人的損失,更意味著政府多年投入的社區支持成果可能付諸流水,反而產生更高的社會成本。
如果社宅輪轉的結果,是讓原本能在社區生活的人重新依賴機構照顧,這樣的制度究竟是在有效運用公共資源,還是在製造新的社會成本?
我們肯定臺北市社會局已注意到問題,並開始研議在地安老方案。然而,涉及房源釋出、續住及住宅資源分配的制度,仍需要都發局提出具體解方,不能僅由社福體系在住戶屆期後協助重新安置。
社宅年限所暴露的,不只是住宅管理制度的限制,更是住宅政策與社會福利支持缺乏銜接的問題。如何避免制度造成服務斷點,讓居民多年建立的社區生活得以延續,也應成為市長候選人與現任市府必須回應的政策課題。
10月29日上午,臺北市社會福利聯盟舉辦「民國116—119年民間版社會福利政策白皮書發表會」,邀請市長候選人回應民間團體提出的社福政策訴求。
我們肯定沈伯洋「無斷點」主張,期待具體改革承諾
市長候選人沈伯洋提出「社福政策需有配套、緩衝、無斷點」,並強調「政策的斷點就是社會安全網的漏洞」。他指出,受暴婦女的中繼居住、弱勢長者的租屋困境,都反映社會安全網在制度銜接上的問題。他並認為,上任第一年即可全面盤點並優先處理社福服務斷點。
此外,沈伯洋也指出,社會住宅的興建速度難以即時回應居住需求,建議參考日本透過政府保證機制,降低房東出租給弱勢者的顧慮,運用包租代管及既有住宅資源改善弱勢者的租屋困境。
我們肯定沈伯洋從不同弱勢處境辨認出制度銜接的共同問題,也提出運用包租代管改善弱勢租屋困境的方向。然而,對於已經在社宅建立多年社區支持關係的居民,增加租屋選項,仍無法取代避免不必要搬遷的制度改革。現行12年居住年限可能造成的社區支持中斷,正是住宅政策與社福服務之間亟待處理的制度斷點。 我們期待沈伯洋將「無斷點」的主張落實於社宅政策,針對原屋續住、提前釋出房源及弱勢住戶續住評估等具體改革,提出明確承諾。
我們期待蔣萬安市長正視居住斷點,立即啟動改革
現任臺北市長蔣萬安因身體不適未能出席本次發表會,我們表示理解,也期待市長於會後具體回應民間團體的訴求。
2027年底,第一批社宅住戶即將面臨12年租期屆滿。面對迫切的居住需求,現任市府無須等待下一任期,也不能僅以持續興建社會住宅或協助轉介其他房源作為回應。我們期待蔣萬安市長督促都發局與社會局,針對提前釋出房源、原屋續住及弱勢住戶續住評估,提出具體改革方案與執行期程,說明如何避免社福體系多年累積的社區支持,因住宅制度而被迫中斷。
我們要求兩位臺北市長候選人明確承諾:
1. 減少不必要搬遷: 檢討社宅房源釋出及12年年限制度,讓仍符合資格的弱勢住戶,有公平爭取原屋續住的機會。
2. 保障社區支持不中斷: 建立屆期前的居住需求評估,納入經濟、障礙、照顧、在地社福及搬遷風險,提供續住、原區轉居或適當轉銜選項,避免支持中斷造成機構化風險。
3. 提出具體改革期程: 由都發局會同社會局及住都中心,針對2027年底第一批屆期住戶提出處理方案,並公布制度檢討與試辦時程。
我們並非要求所有住戶永久居住,也理解社宅資源有限,需要兼顧新舊弱勢住戶的公平。但公共資源輪轉,不應以犧牲高度支持需求者的生活穩定為代價。
我們要求的不只是兩位候選人的口頭支持,更是能夠落實的政策承諾;現任市府也應立即啟動準備,不能等到住戶屆期才開始處理。
社宅可以輪轉,但支持不能中斷。不要讓原本能夠在社區安定生活的人,因為不必要的搬遷,再度被推回機構。
共同聲明團體(按筆畫排序):
台北市脊髓損傷者協會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參考資料:
北社盟社福白皮書P11(共同訴求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