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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當「零元教師」,立即適用勞基法!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高教工會於1/25(週一)上午10點,協同數十位大專兼任教師前往勞動部,要向勞動部長陳雄文「算帳討權益」!關於兼任教師納勞基法的議題,勞動部一再拖延、毫無誠意,高教工會表示,陳雄文部長應在卸任前給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適用」的具體時程與明確答覆,負起最基本的政治責任!

每年的農曆春節,是台灣勞工在辛勞工作一整年後,所能短暫享有的假期。然而對於全台灣將近上萬名的大專「專職兼任教師」而言,每年的農曆年節卻是他們被迫放「無薪假」的日子!兼任教師在年關將近的寒假期間,除了無薪水可領之外,還得面對勞健保等各種社會保險中斷的問題,原因就在於兼任教師長年未受勞動基準法的保障。

以致於像是「感染登革熱還是得抱病上課?!」「除非自行找到代課老師,否則無法住院開刀?!」「一年只有九個月薪水,發薪日還一拖再拖?!」這些惡劣的勞動現象,也都一再發生在毫無任何法令保障的大學兼任教師身上。

截至103學年度,全台160所大專院校內,兼任教師人次已超過43,500人。甚至不少學校內,兼任教師人數比重高達65%,兼任教師已然成為台灣大專院校內,承接教學工作的重要勞動者。然而,「大專兼任教師」這樣承擔主要教學任務的勞動者,卻一直沒有獲得任何法令上的權益保障,既被排除教師法之外,也不適用勞基法。長年以來,兼任教師面臨著鐘點費停滯、勞健保中斷、無假(病假、喪假、產假…等)可請的惡劣狀況,在教學、研究與勞動等各項重要權益保障上近乎空白。

去年七月,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提出「兼任教師全面納入勞基法」的訴求,並於九月赴行政院陳情後,勞動部始召開兩次研商會議,討論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的議題。會議中幾乎全數的與會團體皆支持,應立即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然而,大半年過去了,勞動部至今卻毫無動作、毫無進展。相對應於去年十二月,工商總等資方團體聯合上書施壓後,勞動部短短一周內便立刻砍掉勞工7天國定假日,勞動部偏袒資方團體的大小眼心態完全展現!

這兩個月間,高教工會在高雄與台中各舉辦了一場兼任教師座談會,數十位來自中南部各校的兼任教師,許多都是兼課十多年的「專職兼任教師」,大家都切身感受到越來越沉重的教學負擔,卻無任何相對應的教學資源與勞動保障,更有感於法令保障的重要性。其實,勞動部只要一紙行政命令,無須涉及修法,就能立即讓全台灣上萬名的大專兼任教師獲得最基本的勞動保障,就能立刻讓上萬名的兼任教師安心過個好年。但陳雄文部長卻遲遲不作為,刻意放任數萬名大專兼任教師持續在惡劣的勞動環境下工作。只要這筆帳未結清前,我們絕不讓陳雄文部長輕輕鬆鬆、拍拍屁股就離開!高教工會要求:勞動部應立即發布行政命令,讓大專兼任教師不分公私立,一體適用勞基法!

 高教工會主張,大專兼任教師立即適用勞基法,六大權益保障一次到位!

 一、沒假可請,生病還得報病授課?

à爭取適用勞基法,喪病產假免煩惱!

一般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依照勞工請假規則,可以請「有給薪」喪假、病假、產假…等,然而大專兼任教師卻毫無依法請假的權利,導致有老師至親過世也無法親自奔喪、因重病開刀住院前數日都還在疲於尋找代課老師,甚至還在出院後遭校方於學期中解聘。

二、鐘點費沒保障,「零元教師」也可以?

à爭取適用勞基法,零元教師全違法!

一般勞工無論如何都有基本工資的最低薪資保障,然而教育部卻放任私校兼任教師的鐘點費可以各校視財務自訂,甚至連「零元教師」都可以?!

三、薪水拖拖拖,不當月發薪沒關係?

à爭取適用勞基法,準時發薪不可少!

兼任教師面臨寒暑假期間無薪水可領,常常得勒緊腰帶省錢過日,然而大多數的學校在學期間,卻連最基本的「按月發放鐘點費」都做不到,若按勞基法規定,校方延遲發薪的行為根本是違法的,但兼任教師卻因不受勞基法保障,往往求助無門。

四、寒暑假沒勞健保,出事情只能吃自己?

à爭取適用勞基法,勞保健保不中斷!

許多兼任教師,明明拿到的聘書是一整年,或是在同一間學校都有固定開課,卻因為沒有勞基法當中「不定期契約」的保障,所以總得遭受校方在寒暑假期間,中斷兼任教師的勞健保,導致兼任教師這段期間被迫喪失各項社會保險的權益與保障,出了事只能靠自己。

五、學校不爽就能不續聘?

à爭取適用勞基法,聘約存續有保障!

許多大專兼任教師,在同一間學校開課超過十年甚或十五年以上,這對一般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來說,早已與校方構成不定期契約。然而兼任教師卻常常得面

臨學校一聲令下,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就可以終止與兼任教師的勞雇契約,連最基本的資遣費都不用支付。換言之,就算校方已「看不順眼」,都能合法解雇兼任教師,生殺大權完全在校方手中,大專兼任教師至此根本毫無工作權保障。

六、做到老也沒退休金?

à爭取適用勞基法,按月提撥有依靠!

對於一般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而言,退休後將有兩筆退休金可以領,(1)為勞工退休金條例中雇主每月提撥工資6%至勞工的個人帳戶,待退休後請領;(2) 是勞工保險中退休後之老年給付。然而,對於兼任教師而言,因為不適用勞基法,導致完全沒有上述6%退休金的部份,至於勞保的老年給付,也因一年當中學校只幫兼任老師投保9到10個月時間的勞保,因此每年都損失2-3個月的投保年資。導致一位教學長達20年的兼任教師,退休後所能領到的退休金金額僅有60~70萬元。

兼任教師因長年未被納入勞基法適用,而導致上述六大基本勞動權益完全喪失,毫無保障。作為大專兼任教師,我們拒絕當法令孤兒,作為大學校園中的重要勞動者,我們要追討回屬於我們最基本的勞動保障與勞動尊顏!也呼籲全國大專兼任教師,請加入高教工會,與我們一同為改善台灣高等教育的勞動與教學環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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