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雄市獨立總工會
高獨總提出市長選舉八大勞動訴求
要求賴瑞隆、柯志恩具體回覆
月底動員前往總部「收考卷」評分
今年的五一勞動節前,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即曾動員上百人,前往高雄市政府前廣場舉行記者會,公布針對高雄工會幹部與勞工回收之問卷調查,顯示對高雄市政府勞動施政諸如「行政不中立偏袒資方」、「勞動檢查放水」最不滿意等問題。
為了持續監督並敦促「勞工之都」高雄市未來的市長,在勞動施政上,真正做到推動勞工權益保障、以勞工為主人,高獨總經過多次理監事會議討論後,於9月17日第三屆第七次理監事會中,針對即將在11月底選出的高雄市長候選人,提出了工會版的勞動訴求,包括:「解決大同醫院移轉經營導致員工權益受損」、「建立合理政策補貼機制,改善輪船公司員工遭壓低勞動條件」、「確保市府人力調薪無死角」、「貫徹勞動檢查不放水」、「勞工權益基金全面升級」、「提升市府往來廠商所雇用之勞工勞動條件」、「建立勞工行政滿意度調查機制」與「推動雇主勞動法治教育」等八大改革訴求(工會完整訴求與詳細說明請見附件)。
高獨總並在上週,將上述八大勞動訴求正式發文高雄市長候選人賴瑞隆與柯志恩兩大陣營,要求兩位候選人具體回覆,當選後是否願意承諾推動這些高雄勞工殷切期盼的改革。高獨總表示:工會早早就提前將這些勞動訴求與完整說明提供兩位候選人「作答」,基本上,等於是給兩位候選人的一份OPEN BOOK(開書考)的公開測驗卷。
後續,高獨總理監事會也已決議,將於10月29日投票前一個月,大規模動員各會員工會幹部、基層會員,分別前往賴瑞隆與柯志恩競選總部「收考卷」,要求兩陣營公開說明清楚對工會所提出的八大訴求立場與態度。屆時,高獨總也將針對兩位候選人陣營的回覆,各別給與「評分」,以供高獨總逾兩萬名會員,以及所有具有投票權的高雄勞工家庭兄弟姐妹,作為11月28日投票的重要參考!
(附件)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
2026高雄市長選舉八大勞動訴求
經9月17日第三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
一、解決大同醫院移轉經營導致員工權益受損問題
自2025年1月起,在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正式移轉由長庚醫院經營。然而移轉至今已將近2年,大同醫院的營運不但每況愈下,長庚醫院接手時曾對大同醫院的醫護人員承諾,勞動條件與福利待遇將會予以保障,如今也跳票連連。
大同醫院留任的員工目前面臨到年資、薪資、獎金及福利等勞動權益受影響的問題遲遲無法改善,包括:長庚以年資為由拒絕依考核辦法發放獎金、減少應發給留任人員的績效獎金、以醫院營運沒賺錢拒絕發放過往行之有年的紅利,部分留用人員去年度薪資獎金等收入一口氣就減少了三分之一。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具體回應是否願意承諾:
- 成立專案小組評估長庚醫院接手大同醫院後的各項營運績效
- 確保留用員工過往應領到的紅利、獎金及績效福利不中斷
二、建立合理政策補貼機制 改善輪船公司員工遭壓低的勞動條件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具體回應是否願意承諾:當選後檢討並改變當前高雄市政府將相關政策成本,轉嫁由輪船公司承擔營運虧損與風險之弊端。以目前免費搭乘之政策為例,光是每年因此而損失之票款收入,保守估計即達上億元(每年接近350萬人次免費搭乘)。
同時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承諾,上任後責陳相關單位建立合理、透明且穩定之政策性補貼機制,避免公司長期承擔政策性營運風險,卻無法取得相對應之票款收入及合理勞務回饋。
更重要的,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承諾:日後不再以「公司政策性虧損」為由,持續壓低高雄市輪船公司員工之勞動權益,並在建立健全且合理的財務補貼機制後,邀集工會共同商議如何同步檢討並改善輪船公司第一線勞工薪資待遇、危險加給及勞動保險福利等勞動條件(目前如船長、輪機長等重要職務即因勞動條件遠低於業界而導致招募人力困難、人員流動性過大),確保公共政策衍生之成本反而由基層勞工承擔之弊端。
三、確保市府人力調薪無死角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承諾:高雄市政府所管轄之事業單位,包括高雄銀行、高雄市輪船公司、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高雄市立美術館、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與高雄市電影館)、高雄市圖書館等,雖非市府直接聘僱之約聘僱人員,然而同為市府服務團隊重要一員,將確保其員工薪資調整幅度,比照每次公務人員調薪之標準辦理(116年度調薪4%),以維護市府所屬事業單位員工之薪資等勞動權益,並落實合理調薪政策。
四、貫徹勞動檢查不放水
「勞動檢查」對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而言,是一項極為重要的政策工具與手段,透過檢查員的進廠檢查、開罰進而敦促雇主改善並確實遵守勞動相關法規,以確保各職場中每一位勞工法定權益得以受到最基本的保障。
因此,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承諾當選後,將落實以下勞動檢查改善方向:
- 勞動檢查量能提升:無論是市政府勞工局主動發動的專案勞動檢查頻率或次數,抑或是接到勞工檢舉後的積極處理,確實開罰。
- 確保檢舉之勞工匿名不受雇主報復
- 勞檢結果、原因與是否裁罰需完整告知檢舉勞工或工會
- 持續違法之雇主,應連續開罰,並加重罰鍰。
五、勞工權益基金全面升級
〈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辦法〉自2011年制定後,相較於其他縣市之勞工權益基金實際實施情形,至今已有許多地方明顯不足且亟待改善。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承諾當選後,將推動以下方向改革,讓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對高雄勞工的保障全面提升:
- 權益基金來源增加:建議參考台北市政府將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或《就業服務法》所繳納之罰鍰一定比例撥入基金
- 權益基金申請補助對象放寬:比照其他縣市規定,勞工無論是居住設籍於高雄市,或工作勞務提供所在地位於高雄市,均納入得申請補助對象。
- 勞工生活費用補助提高,期間延長
- 勞工或工會訴訟案件律師費補助提高
- 主動向勞工宣導勞工權益基金:而非如過往推卸責任要求高雄市勞工自行尋求其他管道。
六、市府往來廠商所雇用之勞工勞動條件應提升
要能真正逐步改善高雄市勞工的薪資與勞動條件,除了善待市府直接雇用的人力外,高雄市獨立總工會主張:高雄市政府另一項可以有效促成雇主改善提升勞動條件的方式,即為透過特別的政策設計,要求與市府往來廠商改善其所雇用勞工的勞動條件。因此,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承諾當選後,將推動以下方向:
- 高雄市政府所屬單位的勞務委託或勞務採購案,得標廠商之薪資標準持續檢討與調整(應優於目前中央要求薪資高於最低工資1 倍規定)
- 與市府往來廠商若發生重大勞資爭議、職災事故、勞檢違法遭開罰,往後投標評審時應列為重大減分事項。
七、建立勞工行政滿意度調查機制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承諾,當選後推動、建立定期勞工行政滿意度調查機制,並落實以下幾項改革方向:
- 前來勞動局相關單位洽公或諮詢之勞工,應由非勞工局之其他單位主動抽樣回訪,調查勞工對於勞工局服務之滿意度。
- 勞工或工會對雇主違法行為提出檢舉與申請勞動檢查時,市府應於事後由非勞工局之其他單位主動回訪,調查勞工或工會對勞工局查處結果之滿意度。
- 上述調查每年度製作成完整報告送市議會並上網公告。
八、推動雇主勞動法治教育
要打造一個遵守勞動法令的優質工作環境,需要的不只會勞工單獨熟悉其在遭遇到勞動權益受損時得以尋求哪些救濟管道,更重要的,是透過政策確保雇主知曉且願意遵守勞動相關法規。
因此,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要求高雄市長候選人承諾,當選後研議並推動以下改革方向:
- 公司遭勞檢開罰確立後,應派員定期參加市府勞工局舉辦之勞動講習
- 公司在一段期間內(如一年),如遭到勞檢連續開罰二次以上,公司負責人需親自出席參加勞動講習達一定時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