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

莫讓私權濫用公共資源的悲劇一再重演 關注都更條例修法

影片與文字由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提供

黑箱服貿審議燒起全民怒火,並攻佔媒體大篇幅版面。與此同時,都更條例也正面臨程序不正義、待修法的階段,同樣需要各界加以關注。

都更條例 §34與都更條例 §36

文林苑教訓一:都更簽約戶有家歸不得的根源─都更條例 §34
現行都市更新條例第34條,不僅縱容建商未經住戶同意就可取得建照,也是造成文林苑未讓王家知情、先預售王家土地的根源。更是造成同意戶一簽約就搬出、拆屋的既成事實,讓同意戶迫於租屋壓力,無形中成為逼迫鄰居重建的政府、建商打手。

但現行都更條例第34條,於改版為行政院版都市更新條例第53條後,卻仍縱容建商得在未經人民同意情況下,只要取得超過法定同意比例的合建契約,就能夠讓都更簽約戶有家歸不得、重新思考變更設計可能性行不通。張金鶚副市長一句「這不是綁架是什麼」?正是自打嘴巴的最佳例證。這種突然體恤王耀德抗爭辛苦的嘴臉,好似王家這兩年來承受迫遷的痛苦跟政府毫無關係。

文林苑教訓二:沒有公益性、必要性,政府淪建商拆屋打手─都更條例§36
強拆條款之惡,我們已於2012年3月28日千警包圍王家的事例,清楚看見。在此次行政院版都更條例修正案中,對於「公益性」、「必要性」的檢討,仍然之闕如。然而,強拆條款在行政院版55條中,卻變本加厲,成為中央法規指陳都更實施者得以透過政府公權力,斷人民水、電、瓦斯、強行封閉工地的堅實法令壁壘。

2014年3月17日記者會的重點摘要:

詹順貴律師:
長期汙名,媒體欠王家一個道歉。譴責張金鶚作秀的協商平台,建商佔優勢,政客學者就龜縮不出。政府應反省檢討都更條例,避免王家案例一再而三發生。(03:30-07:30)

五分埔都更社區代表:
我們會是下個王家,荒謬程度是十倍以上,市政府卻通過。好不容易高等法院上訴社區贏了,市府卻繼續上訴,還做大版廣告,將住戶資料在廣告上公布,無視個資法。都更法之惡,都更住戶的切身之痛。(07:45-13:20)

政大地政系教授、台灣農陣代表徐世榮:
都更條例充斥陷阱,都市更新和住宅改建完全不同,台灣法規卻將此放在一塊,都更條例應改名為「改建條例」,兩者應分開。目前,台灣都更在地價較高的地方,建商可獲利的地方。政府卸責,都市更新計畫怯儒,全由建商壟斷。(13:50-19:40)

成大政治系教授梁文韜:
親眼證實黑衣保全、公關,官商勾結的暴力。張金鶚說社運團體綁架王家,我們回應他,我們不是社運人士,我們是改國運人士!國家已經被政府、個別官員,勾結個別財團,一步步要把一塊塊的肥肉吃下來。張金鶚過去提醒台北房價很高、很危險,接了副市長,卻當了魁儡、幫兇!現在房價有多高?都更修法召委張慶忠本身就是個建商,是否應利益迴避?都更條例違憲,越改越糟,政府應覺醒!(20:30-24:20)

都更受害者聯盟:
都更人吃人、顧黑衣人,張金鶚卻說是好事,這是對的嗎?他說「死貧僧不死道友」,請問道友到底是誰?死得是因都更政策被拖下水的全體人民和都更社區!(24:20-26:50)

台灣人權促進會:
兩公約是保障居住權的進步條文,台灣通過此法案,請立委審議勿打自己嘴巴!所有違反的法令應在期限內修改,我們認為最違反的第34、第36條務必要廢掉。(26:50-28:50)

都更受害者聯盟:
鄰居惡鬥、同意不同意戶相爭,是因建商圈地、私下個別突破,少數拿到多數的比例,讓變更設計變得不可行。拿到建照,可直接拆除同意戶的房子,讓同意戶無家可歸,成為建商最堅實的打手。我們要求廢除第34條條文讓社區變成廢墟,在無公益性、必要性的情況下,不得動用第36條條文警察倫建商打手,並且新加入斷水、斷電的王家組合屋條款。(28:50-30:20)

文大建築系教授、都市更新專業者改革組織劉欣蓉:
立院修法在和稀泥,民間版本要求都更條例特別法能扣回都市計畫範圍內,卻未受我們的立法委員重視。中央、地方柿子挑軟的吃,維護條例中建商能自劃更新單元(圈地),居民在不知情情況即被納入更新單元,可見未來仍會爭議不斷!我們期待立委秉持良心,調整都更條例,擬定更新計畫後,再申請計畫單元,住戶百分百同意,才可做事業和權變計畫,沒有爭議的都更才能到來。(30:20-34:30)

北投中央南路代表:
計劃案審核通過,荒謬是,又再接到審核通過,又要訴願兩次?一路以來,社區求助無門,大小公聽會、審議會都參加,卻沒人聽到我們的聲音!我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很害怕一夕之間,我們的土地房契變廢紙,變財團的金雞母。士林王家案例讓我們恐懼,而房貸壓力要負擔三四十年,佔月薪的六成。法律不是應保障人民基本的生命、財產權嗎?卻反著幫財團剝奪人民資產?惡法不廢,人民無法安居樂業!還會有無數個文林苑!(34:30-37:20)

師大萬隆案:
都更條例第一條規定要改善環境、符合公共利益,我們基地卻劃成像斧頭型,而且在羅斯福路上。都更忽視我們社區的文化,要拆我們將近百年的土地,根本沒有公益性,種種違法的地方政府沒有過問,不重視住戶心聲。而選配過程中,建商巧妙迴避選配,還找來鄰居、人員來阻止我們選配。過程中的複雜,對於受過基本教育的人民都如此困難,市井小民又如何懂這些?面對建商獅子大開口,慫恿同意戶鄰里相殘,還污名我們是釘子戶獅子大開口,那建商就是開口能吸進飛機、大砲的大怪物!(38:05-43:05)

 

民間團體名單: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農村陣線、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桃園機場A7自救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人民民主陣線、鏟土豪聯盟

聯合社區名單:
五分埔、北投中央南路、師大萬隆案、永春案、晶宮大廈、聯邦合家歡吉祥區、吳興街二期整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