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社運發電機

【聲明】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總統府應公開透明化大法官提名流程

文 /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

就總統府退回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提名咨文一事,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發表聲明如下:

一、本次提名過程草率倉促,總統府應公開並透明化大法官提名之流程

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人選,除肩負司法改革之重任外,亦是引領大法官作出前瞻性憲政人權解釋的關鍵角色,提名之標準,除應檢視過往對於司法改革之理念外,亦應審酌其憲政人權觀。然則此次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提名之過程,非但沒有經過審薦小組,亦無蒐集各方意見,更無公開表示人選甄拔標準,且公布人選後立即送交國會,要求行使同意權,顯見總統對於首席大法官的重要性,於認知上仍有不足,終招致社會各界反彈聲浪。為避免相同情狀再次發生,總統府應適度公開並透明化大法官提名之流程,廣納各方意見,以期提出最適任之人選。

二、妥善審查後應儘速發布七名大法官人選,並公開說明提名標準及期許

大法官陳新民等五人之任期,將於今年十月底屆滿,為使國會及人民有充分之審查時間,總統應於妥善審薦後,儘速發布含正、副院長在內七名大法官人選,並公開說明各個被提名人的提名標準與適任性,以及新任大法官之期許。

三、應提名具有憲法人權及性別平權意識之人選

大法官肩負憲政維護及人權保障之重責大任,其人選之選拔,應具有憲法平等人權及性別平權意識之前瞻思維與進步作為,並表現於其學術著作與實際作為與經歷;被提名人亦應完整、據實說明其工作經歷,並提出歷來學術著作、判決或起訴卷證及其他相關文件作為證明。

四、為能完整檢視被提名人之過往經歷,應將威權時期的秘密檔案予以公開

聯盟此次進行被提名人謝文定與林錦芳之評鑑過程中,屢屢因為資料之不足而未能窺見全貌,其中最大的阻礙,在於威權時期的秘密檔案至今仍未能公開。總統於昨日(8/14)的新聞稿再次提到,「未來所提名的正副院長組合,仍會兼顧實務經驗與學術聲望,以確保司法體系能夠務實改革」,可見未來被提名之人選,可能亦有包含實務出身之法官、檢察官。為使被提名人之過往經歷能被確實檢視,同時亦為達成轉型正義之目標,政府應儘速公開威權時期的秘密檔案,還予被害者知的權利,並供各界檢驗。

五、國會應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通過後,再依新法審查司法人事案,並應依委員個人的自由意志決定是否同意個別大法官之人選,且採記名投票。

本屆立法委員就任之初,即高呼國會改革,並草擬「人事同意權」修正法案,期能使國會至少有一個月以上的時間,進行重要人事案(包括大法官在內)審查;儘管修正案在委員會已有多數共識,但猶未完成修法。為使本次大法官人事審查案樹立標竿,國會應優先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明訂大法官人事審查之時程,並開放個別委員行使同意權,同時採記名表決,方能彰顯國會議員作為國民代表,嚴謹審查大法官人事任命案之價值。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召集人 瞿海源教授
發言人 高榮志律師

聯盟成員
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冤獄平反協會、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婦女新知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標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