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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法學者朱武獻譴責大法官做出錯誤解釋 三問許宗力 呼籲立法院另訂同婚專法

文/護家盟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因支持同性婚姻見解,認定民法有關一夫一妻異性婚姻規定,違反憲法對婚姻自由權與平等權的保障,為違憲法律,要求立法院兩年內修正。對於此一「違憲」解釋,民進黨扁政府執政時期,曾任考試院銓敘部長,也是公法學權威學者的財團法人全國宗教聯合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朱武獻對司法院開砲,並對司法院長許宗力提出三大質問,譴責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錯誤解釋」,呼籲立法院應針對同婚另行制訂專法,將對國家社會之撕裂、婚姻家庭價值之斲傷減至最低。

朱武獻要求司法院長許宗力回答以下三大問題:

一、釋字第242號、第552號、第554號皆有提到「人倫關係」、「人倫秩序」關鍵詞,尤其釋字第552號提到:「婚姻不僅涉及當事人個人身分關係之變更,且與婚姻人倫秩序之維繫、家庭制度之健全、子女之正常成長等公共利益攸關。」請問許院長:婚姻人倫秩序之維繫,屬公共利益,人倫的定義是什麼?請問同性婚姻哪裡不違反人倫秩序?

二、針對大法官釋字第552號所提到的「家庭制度之健全」,請問同性婚姻哪裡沒有破壞傳統家庭制度?及若憲法保障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可以毫無限制,是否其他婚姻限制也應全面取消?

三、台灣屬於東亞儒家文化圈,現在的學童也有學習中華文化論語教材,大法官會議解釋文是否包含命令教育部刪除現有的國文教材?總統蔡英文上任曾承諾,維持兩岸現狀,此舉是否等同宣布退出東亞儒家文化圈,打破現狀?

朱武獻說,大法官解釋錯誤,無視婚姻與家庭之公共利益,對平等及自由無限上綱,侵蝕歷任大法官超然之尊嚴,也將傷害中華民國法制之威信。他建議立法院,訂立同婚專法,將對國家社會之撕裂、婚姻家庭價值之斲傷減至最低,並希望研擬審慎周延的相關配套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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