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性別

CEDAW國際委員稱台灣性平待改善 民團盼政府別再裝睡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由台灣政府主動邀請國際專家舉辦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審查會議於上週五(7/20)結束,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前往場外指出政府對保守團體的抹黑、歧視視而不見,甚至離上次會議過去4年,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情況不進反退;與會人權團體也出面說明場內情況,國際專家則要求政府改善女性及多元性/別的權益。

1979年聯合國公佈CEDAW,內容包含性別平權、禁止歧視等,非聯合國會員的台灣為了向國際社會表達「自主」維護人權的理念,便在2011年將其內容立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將公約賦予本國法律效力,並邀請學者來台審查實行狀況,本次是第三次審查,專家們最後提出了73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但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林秀怡表示,政府表面上花了非常多資源、時間準備,然而在某些議題中,當國際專家要求他們報告數據時,官員卻只說已公佈在教育部網站,林秀怡質疑「這是什麼意思?是叫委員自己去看嗎?」

林秀怡舉例,有委員詢問台灣青少年非預期懷孕、性病相關資訊,保守團體接著提了一個有爭議的數字,委員追問「這是現況嗎?」台灣官方代表卻回答,過去沒有這些統計,未來會做。林秀怡痛批「這不是一個政府應該回答的答案。」而性平大平台專案經理張明旭指出,4年前進行第二次審查時,國際委員已點明台灣落實性平教育的情況有待加強,至今卻仍未改善,甚至在保守團體的影響下倒退,傷害許多學生、同志相關權益。

人權團體盼 政府更積極改善保守派的歧視言論

性別教育平等大平台由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婦女新知基金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共同成立,旨在推廣務實、理性的性別教育,同樣身為教育部課綱審議委員的張明旭也提到,日前高雄瑞祥高中有公民老師希望把性平教育納入課程,卻被「外校」家長聯合打壓,用家長會名義干涉教師專業、剝奪學生受教權,甚至對依法推動性平教育的老師提告,移花接木各種資訊攻擊出版社。

張明旭認為,保守團體形容年底的反同公投案是「愛家公投」但這種不斷強化父權、刻板印象,傷害台灣下一代孩童的行為令人非常氣憤,他說「這些公投案會讓學生無法正確認識同志,如果一個名詞在學校裡不能提,學生會怎麼看待?」

「人權公約的領域裡,沒有進步就是退步。」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則直言,台灣從2009年至今分別舉辦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CRC)等國際審查,包含現在的CEDAW共7次,已有充足經驗,每次國際專家都在結論提到性平教育,要求政府建立監督和保護機制,避免學生因性傾向、性別認同被歧視,但本次來自南韓的會議主席申蕙秀(Heisoo Shin)聽完台灣政府報告後認為「非常不滿意。」施逸翔批評政府沒進步,立場更因部分保守團體而動搖,所以第44、45點建議又再一次呼籲台灣政府,不只落實,更要採取措施解決目前保守團體引發的衝突。

此外,現場團體整理出保守人士在會議中的言論一一進行反駁,例如「文化部和教育部不應假性別平等的口號,將情色與性解放文化透過影展送入校園」「守貞觀念可以保護少女遠離未婚懷孕還有性傳播疾病,這才是最好的方式,但政府和學校卻強調保險套和安全性行為」等。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執行秘書黎璿萍便回應「這些發言已實質傷害台灣的性別平等。」保守團體不斷強調自己的父母身份,認為他們能壟斷所有台灣家長的發言權,但台灣已有上百對同志家庭,一樣養育子女、關心教育,希望孩子健康成長,保守團體無法代表社會。她呼籲政府看見同志家庭的存在,捍衛性平人權,就像委員指出「性別」包含了生理性別、社會性別等層面,不因其身份有所差別,而第29點結論也提出,政府應改善近年女同志、跨性別等弱勢群體被攻擊的現象。

性平教育不需避諱 國家應成立獨立人權機構

性平教育協會政策倡議部主任曾嬿融說明,台灣現行課綱是由專家參照性平教育、年齡等面向設計,並非保守團體口中的「錯誤觀念」。現代飲食習慣改變、資訊比過去更快速流通,因此孩童身心發展的速度差異越來越大,如歐盟要求政府根據孩童現況研究教學方式,賦予現場教師更多彈性,讓不同需求的孩子都能得到充分協助,甚至提前一個階段教導他們未來可能遇上的情況。

曾嬿融疾呼,孩童必須從小認識所有的性/別議題,包含身體發育、情感和關係如何建立、性的社會文化建構、各種性別氣質、傾向和自我認同,並用孩子可以理解的語言,在各個階段「以不避諱的態度提供正確資訊。」

同志諮詢熱線企劃部主任阮美贏指出,由於保守團體打壓,導致許多實行中的「基礎」性平教育被刪減,讓原本缺乏資源的青少年同志更加弱勢。她說「青少年同志也是社會的下一代。」以去年《兒童權利公約》審查結論第67點、《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22號一般性意見為例,國際專家長年要求台灣政府積極回應青少年同志的處境,讓他們能夠健康成長。

「政府不能消極的,只把資訊公佈在網站上。」林秀怡重申,審查委員清楚表示,很多結論他們在四年前已經提過,本次則進一步要求台灣政府保障女性、身心障礙者、偏鄉等弱勢族群,政府應用積極態度面對,提出更具體的解決方案。

委員們也提到,台灣司法機構仍不願引用人權公約救濟受害者,且因為未加入聯合國,不像其他國家能直接向聯合國申訴,希望台灣成立相關機構妥善處理。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呼籲,今年剛好是聯合國《巴黎原則》公佈25週年,內容要求各國成立超然於政府之外的人權機構,成為協助人民的後盾,而總統蔡英文早已在去年1月宣佈啟動「國家人權委員會」籌備程序,台灣應在年底前完成這項作業,才能踏實推行上述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