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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勝訴判決確定,馬崗漁村歷經近七年爭訟,終取得一線生機

吳杉榮拍攝,新北市三貂角文化發展協會提供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馬崗石頭屋是臺灣東北角最古老的石頭屋聚落之一,位處臺灣極東的地理位置,為了抵擋強勁的東北季風與颱風浪,營建上以就地取材的石頭堆砌厚實防浪牆與家屋,並搭配耐鹽植栽防風,展現難能可貴的地方文化特色。然而,在107年間,財團大量買地並對居民提起訴訟要求拆屋還地及返還不當得利,馬崗漁村面臨滅村危機。

為保存馬崗漁村,馬崗居民在107年將馬崗漁村申請登錄為聚落建築群。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文化資產評估報告及現場勘查資料,皆認定馬崗漁村具有文化資產價值。但108年7月審議大會卻在無任何證據可以推翻前述評估報告及現勘資料的情形下,作出截然不同的結論——不予登錄馬崗漁村為聚落建築群

馬崗居民不服,決定採取法律途徑,遂委託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在108年9月提起行政救濟,請求撤銷新北市政府不登錄的處分。歷經了近七年的爭訟,馬崗居民終於在115年6月更二審中取得勝訴,新北市文化局放棄上訴,全案確定。

馬崗居民游伯軒表示:收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的那一刻,看著上面寫著「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我的眼淚完全止不住。這不是一紙冰冷的法律文件,這是我們馬崗居民走了兩千多個日子,用汗水與堅持換來的。很多人問:為了這幾間斑駁的老房子,跟政府打官司,值得嗎?我們相信訴訟的對立從來不是目的。馬崗的石頭屋需要修復,豐富的漁村記憶需要傳承,這些都需要政府的專業資源與居民的在地情感共同投入。我們真心期盼文化局能放下法律攻防,轉身與居民站在一起,把焦點放在如何「共同保護馬崗漁村」。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凃又文執行長指出:馬崗聚落位於臺灣極東,也是雪山山脈北端的起點。百年石頭屋建築群、依海而生的採集文化,以及珍貴且脆弱的潮間帶生態,共同形塑出臺灣本島無可取代的自然地景與聚落文化。在石頭屋拆一棟、少一棟的今天,期待中央及地方政府、居民、學術界及民間團體再次審視馬崗聚落建築群的文化資產價值,依法推動聚落建築群登錄,透過公私協力,共同守護石頭屋聚落與周邊生態環境,讓石頭屋兼顧保存與宜居,延續聚落生命力,也邀請各界一同關心馬崗文資接下來的審議程序。

本案訴訟代理人黃馨雯律師表示:大家辛苦地打了七年官司,其實也只是為馬崗爭取多一次機會而已,全案還是會回到新北市文化局進行審理。法院雖然判居民勝訴,但是原處分違法理由只抓在程序上的問題:文資委員沒有民間團體的代表。實體上我們主張很多原處分不登錄的問題,法院並沒有具體回應。接下來案件回到新北市文化局審議時,新北市文化局依法負有文化資產價值的調查義務,應該要進行更完整的調查。黃律師進一步說明:爭議發生以來,受拆屋還地訴訟的影響,部分居民遷離,但因為各界的支持和地方文化意識的覺醒,馬崗漁村也展現了不同的活力與韌性。這次勝訴及接下來的文資審議,將決定馬崗未來是否能繼續以地方特色發展馬崗文化,或是走向迫遷居民、剷除石頭屋等資金導向的開發進程。

馬崗聚落建築-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