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選舉支票年輕人買單,弱勢長輩補助卻被刪 台灣前進:黃國昌、傅崐萁出來面對

文/台灣前進陣線

立法院10月16日三讀老人福利法修正案,約83%長者的健保費改由中央補助,弱勢長者看病自付費用的法定補助義務卻遭刪除。台灣前進陣線今(19)日上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質疑修法幾乎是假排富,卻弄成真排貧,要求黃國昌、傅崐萁交代修法過程與每年約400億元的財源,並呼籲行政院提出覆議、國會三黨支持覆議,退回惡法。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藍白開出選舉支票,卻沒有交代長期財源,也忽略年輕人養育孩子、照顧父母的需要。民進黨同樣必須說清楚,行政院長卓榮泰批評修法造成世代不公,賴清德總統10月17日卻在屏東肯定取消排富的縣府補助,中央反對、地方加碼,立場究竟為何?行政院與民進黨若真心反對,就應以行動證明,由行政院提出覆議、賴清德總統核可,國會三黨也應支持覆議,退回惡法,補回弱勢長者的保障。

台灣基進台北市黨部主委暨醫師吳欣岱指出,柯文哲任台北市長時,曾以補助預算「已排擠到其他社會福利之規劃」為由,將長者保費補助年齡從65歲提高到70歲;2023年卻把65歲以上健保費全額補助列為總統政見,被問到財源時只說「國家該付還是要付」。當年台北市就擔心排擠社福,如今全國版每年約需400億元,民眾黨更應提出財政評估。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桃園市桃園區議員參選人沈佩玲指出,現行老人福利法第22條規定,長者無力負擔的保險費、部分負擔及健保不給付醫療費用,縣市「應予補助」。藍白2024年的版本與陳超明等人10月2日的提案都保留這項規定,黃國昌列名提案人,傅崐萁也連署陳超明版本,但10月16日的再修正動議卻只剩保險費。法律原本要求政府協助無力負擔醫療費的長者,如今卻刪除這項義務,錯誤修法應立即修補。

時代力量新竹縣竹北東區議員參選人張育慈指出,黃國昌以父母都依附子女投保的家庭為例,宣稱每月可省1,244元,但依健保署資料,約35%、165萬名長輩是自己投保、自己繳保費,依附家人投保者中也有大量夫妻互依的「老依老」。長輩保費原本由誰繳,政策就省到誰的錢。中央每年近400億元的支出若靠稅收支應,最後買單的仍是青壯年受薪階級。黃國昌今年2月曾批評沒有財政規劃的長者福利政見是「不負責任的大撒幣」,如今自己推動的修法連財源都沒寫,標準何在?

律師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北市中山大同區議員參選人李惠暄則回應民眾黨團10月18日的聲明。民眾黨團稱補助「只會多不會少」,但《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第1條明定依老人福利法第22條第2項訂定,母法刪除相關規定後,辦法中的兩項醫療補助將失去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8條只涵蓋低收入戶傷病患者,以及罹患嚴重傷病、本人與家人都無力負擔醫療費者,中低收入長輩的申請門檻明顯提高。若社會救助法早已全部涵蓋,民眾黨團2024年的版本為何還要保留這兩項保障?

綠黨共同召集人暨新北市新莊區議員參選人甘崇緯指出,2024年中國國民黨團版財劃法三讀後,主計總處當時估計中央每年須多釋出3,753億元給地方,如今中央又要新增約400億元支出。國民黨團主張以AI紅利帶來的財政成長支應,但保費補助年年都要編列,國民黨應說明穩定財源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