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 平等是台灣的共同價值 平權之光點亮台灣

文/婚姻平權大平台

前日(5/24)大法官解釋出爐,宣告民法禁止同性婚姻,限期兩年修法,婚姻平權戰場又再度回到立法院。釋憲之後,許多縣市首長、立法委員都表達支持,顯示高度的民意支持,無奈行政機關多有誤解,婚姻平權大平台今日召開記者會澄清近兩日行政部門誤解的說明與民眾的疑問,也宣告將陸續推出「彩虹福包」與「平權之光,全台發亮」行動持續與社會各界對話、深耕平等價值。

釋字748號是我國人權史上的重要時刻,不僅國內同胞關注,也得到各國國際媒體的肯定與支持。台灣各地的縣市首長,包括台北市長柯文哲、桃園市長鄭文燦、台中市長林佳龍、台南市長賴清德、高雄市長陳菊、宜蘭縣長吳澤成等,都紛紛在臉書上貼出彩虹相片來回應此一歷史時刻;另外,除了婚姻平權提案委員尤美女、許毓仁,堅定支持的民進黨段宜康、蕭美琴、林靜儀、李俊俋、鄭運鵬、蘇巧慧、吳思瑤、余宛如、Kolas Yotaka、陳曼麗、蔡易餘、鍾孔炤、邱議瑩,以及國民黨陳宜民、時代力量的林昶佐、洪慈庸、高潞.以用等幾位立法委員,也都在此時再次表達對於婚姻平權的支持。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表示,大平台正在委託市調公司進行釋憲前後的對比民調,在釋憲前已經完成的部份,看到表態民眾中支持率高達六成,且在支持者中有偏向民進黨、票投蔡英文的政黨傾向,顯示這些首長、立委背後的確有堅實民意支撐。

連剛選出的國民黨主席吳敦義也在大法官釋憲後立刻從「毛骨悚然」轉為「愛是平等」,表達支持同性婚姻,可採民法專章,並重申國民黨立院黨團仍採開放立場、讓黨籍立委各自決定。反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要等行政院版本送進立法院再說,但柯總召過去意向與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近日發言,卻都出現傾向另立同志專法。行政部門的諸多說法,例如要修民法很複雜、修法尚須研議多年、選擇提出專法,或是就算同性伴侶結婚成為配偶還是有醫療權益或稅法或社福法等問題,相較於民眾對於同婚的支持與理解,顯然帶有許多對法律、同性婚姻的錯誤想像。

在大學教授身分法近20年的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秦季芳特別澄清,按照本次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通過的民法修正案,採用平等適用概括條款的方式,讓同性伴侶擁有合法的「配偶」身份,對於民法及其他法律關於夫妻或父母子女,法律關係,同性或異性配偶,可以透過概括條款,平等地適用現在異性配偶已經存在的權利義務與法律地位,這樣的修法模式在立院修法時就被司法院稱作是「以免一一修改法條、避免掛一漏萬」較好的修法模式,也正符合大法官在釋憲時給予的憲法指示:每一個人都擁有平等、相同的婚姻自由。的確,民法是身分關係基本大法,但法律長期未能給予同志應有的保障,政府難辭就咎。而在行政機關現在才想開始討論專法,只是徒然耗費時間與不必要的討論成本。更何況,法務部自2012年就已經開始進行研議,到現在還拿不出具體方案,完全沒有承擔起主管機關應有的責任,積極捍衛人民獲得平等權利的渴求,失職之至莫此為甚。

此外,針對有政府官員提到同志與人工生殖法的問題,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發言人曾嬿融表示,台灣已經有許多同志遠赴重洋,透過人工生殖擁有自己的孩子,並且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生活、養育孩子成人。然而一方面,宥於現行民法不承認同志婚姻,孩子被迫成為法律上的單親;另一方面,因為人工生殖法獨有異性戀的夫妻可以使用,使同性伴侶必須承受經濟壓力、語言門檻及健康風險,到其他國家去進行人工生殖手術。對比我國政府自豪台灣的人工生殖技術備受國際肯定-如日前媒體所報導,三年來有百餘位來自日本的女性到台灣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同志們身為國人,竟無法適用自己的國家法令和醫療技術,顯得無比諷刺。曾嬿融呼籲,在立院儘速處理民法修正案之時,人工生殖法也應盡快研議修正,還給單身女性以及同志伴侶生育自主的權利。

就下一步該如何具體展現婚姻平權的彩虹民意,台灣同志諮詢熱線資深經理曹承羲則說,為了感謝這些一路支持婚姻平權的立法委員、也希望鼓勵尚在觀望,對於民意所向尚不能夠完整掌握的委員們,婚姻平權大平台與全台各地的平權小蜜蜂共同發起「平權之光,全台發亮」行動,全台的小蜜蜂在持續在各地點出團、向民眾說明婚姻平權法案內容、為民眾釋疑的同時,也會在各地拍攝彩虹小卡投射照(如照片所示),打卡上傳臉書,延續釋憲的感動,用行動讓「平權之光」點亮台灣每一個角落。

婚姻平權大平台立法遊說專案經理鄧筑媛也表示,在小蜜蜂們行動開跑同時,婚姻平權大平台也會將包含彩虹小卡、兒童節平權貼紙、法案釋疑文宣、釋憲懶人包等的「彩虹福包」至各地方服務處,希望各位委員都能夠一同響應「平權之光,全台發亮」的行動。若各位委員的選區有任何需要向民眾解釋的需求,婚姻平權大平台都歡迎委員與我們聯絡,我們都很願意陪同委員或同仁,直接到各地與民眾進一步討論婚姻平權,以消除因為不理解而產生的憂慮。

最後,婚姻平權大平台組成的數個團體共同呼籲,若朝野兩大政黨的主席在過去、現在都曾表態支持婚姻平權、支持民法修正,去年1226通過委員會初審的兩個民法版本(跨黨派民法修正案與蔡易餘委員所提出的民法專章版本)正是兩大黨所支持的修法方向,除非民進黨政府選擇支持專法,否則立院的修法程序不該再繼續拖延,應立即進行協商,儘速進行院會二讀、三讀程序。積極捍衛平等正是台灣能被國際看到、讓人民感同身受的價值,讓台灣真正落實婚姻平權、才能真正點亮台灣!

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