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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跨國同婚三連勝:法院指責內政部違法擴權,不應拒絕人民婚姻登記!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去(2021) 年贏得全面勝訴的台星跨國同性伴侶小C與美蘋,今日(26日)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與多對跨國同性伴侶的陪同下赴台北市松山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這是台灣同婚專法通過以來,第三起法院判決戶政應辦理結婚登記的跨國同性伴侶。

來自新加坡的美蘋,與台灣人小C是長期交往的女同志伴侶,兩人於2018年在澳洲結婚,也共同育有一名可愛的女兒。於2019年,美蘋和小C決定要在台灣共同生活與扶養女兒長大,因此向台灣戶政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但卻因為內政部所發布並通令全台戶政之違法、違憲函釋,導致美蘋和小C的結婚登記申請被拒絕,不得不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濟,直到去年11月25日才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由於被告台北松山戶政事務所未上訴,此案已於12月28日判決確定。

來自新加坡的美蘋,與台灣人小C是長期交往的女同志伴侶

本件訴訟代理人伴盟律師團潘天慶律師說明,這一次法院判定小C與美蘋全面勝訴,和前面兩個法院判決理由都不相同,法院梳理婚姻法的修正歷史與立法理由後,判定立法者並未賦予內政部與松山戶政事務所實質審查當事人婚姻成立與生效要件的權利,在涉外婚姻登記的審查中,更沒有權限審查當事人的準據法,只要當事人提出來的結婚登記文件完備、真實,戶政機關就有辦理結婚登記的義務。

伴盟律師團召集人,也是本件訴訟代理人許秀雯律師強調,這已是第三起跨國同婚勝訴的判決,行政機關需面對現有函釋見解已遭法院三次確認違法、拒絕適用的事實,無論是內政部或是地方戶政機關都不該再繼續盲目堅持僅開放雙方均來自同婚合法國家的當事人結婚。

伴盟律師團召集人,也是本件訴訟代理人許秀雯律師

本件訴訟代理人伴盟律師團潘天慶律師

對於行政院遲遲不把相關修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已經代理近十對當事人進行司法救濟的許秀雯律師,今日在記者會上也痛斥內政部不但帶頭違法,還將所有壓力丟給第一線戶政事務所承擔,讓無所適從的戶所與求助無門的跨國當事人只能在法院疲於奔命。解鈴還需繫鈴人,希望內政部不要再逃避自己的責任,地方戶政也應本於憲政義務,拒絕適用已明知違憲、違法的行政命令,只要當事人文件齊備真正,就該准予登記結婚。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伴盟已經掌握455對正在等待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其中有22個家庭有扶養子女,亟待國家正視他們的家庭權益。簡至潔表示,跨國伴侶中有75對有意願、也已經開始準備文件進行司法救濟程序,若中央再不積極立法,等於將自己的責任轉嫁給地方政府與法院承擔,這對跨國當事人、地方政府、法院來說都是不合理也不必要的成本。

簡至潔懇切呼籲,年關將至,當大家沈浸在籌辦過年團聚的喜慶氣氛時,行政體系中的每一個人都不該忘記,是政府的持續怠惰導致跨國同性伴侶遲至今日仍無法結婚團聚過個好年。解套早就有了,到底還在猶豫什麼?

今日順利登記結婚的美蘋與小C則表示,看到配偶欄登記了對方的名字,確實感到如釋重負,但想到身後還有超過四百多對伴侶還在掙扎,就覺得肩頭的擔子還很沈重,未來要繼續和大家並肩作戰。

美蘋、小C是台灣第三對爭取到勝訴判決的跨國同性伴侶。先前還有祁家威案(台灣、馬來西亞伴侶)、信奇與阿古案(台灣、澳門伴侶)在法院爭取跨國同性伴侶結婚權益,均獲法院判決勝訴確定。司法院也已於去年1月提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擬承認至少一方為台灣人的跨國同婚得在台登記,惟該修正草案雖早已送至行政院會銜超過一年,但遲遲仍未送到立院審查。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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