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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從孩子權益出發》同性家庭收養權益公聽會

文/彩虹平權大平台

時間:2022年4月1日  9:30-12:0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1
與會名單:
立法委員 林昶佐
立法委員 羅美玲
立法委員 賴品妤
立法委員 洪申翰
立法委員 范   雲
立法委員 王婉諭
立法委員 林楚茵
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 陳玉禎主任
彩虹平權大平台 呂欣潔執行長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黎璿萍秘書長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彭治鏐副秘書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戴瑀如教授
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 王慧琦副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心理系 李怡青教授
法務部 陳明堂政務次長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張美美副署長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徐淑芬法官
內政部戶政司 張嘉玲科長、吳信德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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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目前同志無法在婚後共同收養子女,已收養子女之單身同志在合法結婚後,他的配偶也無法透過收養擁有孩子的親權。為能釐清疑義、研商修法內容及期程,儘速完成修法完善法律對兒童及多元家庭應有之保障,林昶佐委員在今日聯合羅美玲委員、賴品妤委員、洪申翰委員、范雲委員、王婉諭委員、林楚茵委員等,舉辦「《從孩子權益出發》同性家庭收養權益公聽會」。多位委員都提到,收養議題的重點還是孩子是否受到完整的保障,希望在兒童節前夕的這場公聽會,可以促成孩子的完整法律保障,而不是讓有缺陷的法律懲罰願意收養孩子、給孩子一個家的同志家庭。

今年初,國內第一對同志伴侶透過訴訟爭取到成為孩子雙親的資格,范雲委員、林昶佐委員陪同兩個爸爸跟孩子一起到戶政登記,都提到當天的感受很複雜,一方面感到開心,但想到他們一起生活了這麼久、卻經歷了這麼漫長的過程才成為法律上的一家人,又很心疼。遺憾的是,這是目前唯一的個案,其他仍在等待法院裁判的同志收養家庭,仍然承受著未知的風險,當一方家長只是孩子法律上的陌生人時,萬一另一方家長出了什麼意外,孩子可能得被迫安置、離開熟悉的環境。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黎璿萍秘書長,對於收養訴訟過程有特別提醒,訴訟對已經生活在同志家庭裡的孩子影響是很大的,當法院社工要對孩子再次進行家庭訪視的時候,孩子變得很擔心,害怕自己是不是要再度被送離這個家庭。我們希望不要讓虛擬的恐懼,造成孩子真實的痛苦,儘速修正同婚專法第20條,讓等家的孩子找到溫暖的家。

收出養機構已準備好為孩子做最佳利益的把關

同志諮詢熱線副秘書長彭治鏐指出,同志團體從2011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後開始與收出養機構合作,直至今日,許多收出養機構早已自然也自在地接納同志收養人的諮詢,提供服務。除了機構已做好準備,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也提到,根據行政院在110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顯示,有67.2%的民眾對於「同性配偶應有領養小孩的權利」的說法表示同意,其中20-29歲年輕人的支持度高達 87.5% ,到 60歲以上是 52.7%,也超過半數以上。在同份研究中,民眾對「同性配偶一樣能把孩子教好」表示同意的比例也從前年度的68.7%提升為72.2%。除了行政院調查外,彩虹平權大平台去年民調也有六成的民眾表示「相同性別兩人結婚後可以收養小孩」,讓我們看見台灣社會準備好接納同志家庭就是組成台灣的社會風景。

長期投入收出養工作的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陳玉禎主任表示,評估收養家庭的重點,是能不能為孩子提供好的環境與照顧,不會排除特定性傾向的收養人,很多出養家庭都願意讓同志成為孩子的收養人。也希望社會大眾可以相信收出養社工的專業評估、社家署的監督,相信國家跟法院的把關跟協助,都是為了確保孩子的最佳利益。但與此同時,現行法律的差別對待使社工師在收養工作中面臨困難的處境,社會工作師專業的倫理責任要求社工師應該包容、尊重多元,防止因性別、性傾向等歧視,造成社會不平等現象,法律卻不讓同性配偶收養,等於是要社工主動違反這樣的工作守則,讓社工們很為難。

同志諮詢熱線副秘書長彭治鏐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英美國家的修法以及同志家庭收養研究可供參考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戴瑀如教授在會中表示,收養的目的是要提供孩子足夠的保護教養,保障實質家庭是重要的核心,依國外的經驗,如果採取階段性修法,接續收養必然是開放的下一步,一旦開放接續收養,就會發現共同收養其實還是基於同樣的核心價值,不需要多作設限。朝陽科技大學社工系王慧琦副教授也提到,英國的收養家庭統計在過去幾年看得出來,從2017年到2021年有逐漸攀升的趨勢,而美國也有超過65000的同志家長收養孩子,在實務上可以看出來同志是有實質上提供兒童所需的家庭功能。而國立臺灣大學心理系李怡青教授也分享了正在進行的國內同志家庭調查研究,她發現同志家庭的確對於社會主流觀點會有所準備,也會提前討論跟因應子女未來可能會碰到的困境,而子女跟親輩的權利是相輔相成的,當同志家長可以收養,才能提供子女最好的保障。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重申大法官一直都肯認家庭權是基本權,而收養作為組成家庭的選擇之一,基於憲法上自由權與平等權的保障,不會因為同性婚或異性婚而有差異,對於修法表示樂觀其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內政部戶政司皆表示相關配套皆有先進入研議階段,尊重法規主管機關的決定。

法律不修正,同志家庭承受的風險就沒有減少的一天。對於修法進度,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明,同婚專法對收養的規範是基於保障共同經營生活的事實,所以對自然血親子女先給予保障是當時的立法抉擇,涉及社會經驗與感受。法案通過後近三年,社會經驗持續累積、前進,但仍有不同的意見還在協調折衝,法務部也做了很多研究工作與溝通,將再根據今日會議資料進行審視評估。

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王慧琦副教授對於歧視,提出因應建議,針對社會疑慮的配套其實是整合國內外的研究經驗,教育民眾、消除微歧視、推動收養服務透明化,彩虹平權大平台呂欣潔執行長也針對社會溝通部分回應,過去修法的社會對立的確是整個社會都在共同經歷的溝通過程,不過民調對於同志伴侶收養小孩的接受度確實逐年提升,我們可以共同努力。最終在林昶佐委員及范雲委員的持續關切下,法務部表示預計5月底會提出修法的整體評估報告於立法院,供修法審議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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