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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教育團體呼籲立法院審慎修正幼照法

備受幼教界關注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立法院已於104年1月5日進行朝野黨團協商,出席委員並達成「本法施行前已具大學院校幼教、幼保相關系所以上學歷之教保員或代理教師,於本法施行後持續任職者,得替代五歲至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所需幼兒園教師,繼續擔任教保服務工作」之共識。

依此,未來教保員與代理教師可獨立帶大班,我們以為,這樣的修法方向,不僅有違幼托整合保障幼教品質之政策初衷,也無助於提升教保員之勞動條件。

為確保幼教品質,全教總、中華民國各級家長會長協會、教保合作成長協會等共同呼籲立法院朝野黨團勿於朝野協商簽字,以爭取更多時間凝聚修法共識,未來修法應以提升幼教品質、落實幼托整合為宗旨。

為表達我們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意見,各團體將於1月7日至立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表達我們對修法傷害幼教品質的憂心。

時    間:104年1月7日(星期三)10:00
地    點:立法院門口(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主辦單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中華民國各級家長會長協會、教保合作成長協會
主 持 人: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

來源: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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