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司法

廢死不要扯冤案?

文/林欣怡  (廢死聯盟執行長)

有位好朋友看到最近廢死爭議,很認真的想了一些方法想要幫助廢死聯盟。他建議,或許我們可以宣布「廢死聯盟暫停推動廢除死刑制度x年」,這樣的好處是讓大家再也沒有藉口怪廢死,同時他也說「專注做冤案救援,並邀那些自認很『正義』要求死刑存在但宣稱反冤案的知名人士加入。」「如果擱置『廢不廢死』這個原則性的(且互相激化)的爭議專做冤案救援,往好處想,搞不好社會更認清死刑的司法過程真相、更快一點變文明,廢死可能還更有希望。」

這個建議雖然有點出乎我的意料,但也不是全然沒道理,我答應他一定會提出來和廢死內部討論。不過,還沒有開始討論,羅瑩雪就簽下執行令,執行掉6位死刑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已經發出新聞稿「政府的隨機殺人」,所以我在這就不多說。我想談的事情是,很多人說:「廢死不要扯冤案」「不要冤案每次都扯江國慶」…冤案和廢除死刑的關係到底是什麼?

先回應那位朋友的建議,我自己覺得很難「只做冤案」。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從成立到現在,接觸過已定讞的個案有75個,加上昨天的6位已經有32位執行死刑,1位病死在獄中,目前有42位還在看守所中。32位已經被執行的死刑犯當中,包含我們認有有冤但已經被執行死刑的杜明郎、杜明雄兄弟;42位被立委和民眾要求全部立即、馬上執行的死刑犯當中,包含了邱和順、鄭性澤和謝志宏等3位被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改會、台權會和廢死聯盟認為問題重重,正在積極救援中的冤案。扣除掉這3位,剩下的39位死刑犯當中,你確定其中沒有冤屈的嗎?說實在,我不敢肯定。

我知道,冤案不該被執行死刑,這是所有人的共識,不管你支持或反對死刑。但所有的冤案在被證明是冤案之前,在大家心目中都是「罪證確鑿」的壞人,先不要提江國慶,我提鄭性澤[1]

2006年鄭性澤定讞的當下,我就跟鄭性澤接觸過了,但一直遲至2010年張娟芬才從有限的資料當中發現鄭案的疑點,我們才開始聯絡律師、組成律師團,才開始想辦法閱卷、得到更多的資訊、發現更多的疑點…。每次想到這裡,我都不禁責怪2006年的我,為什麼這麼漫不經心、沒有發現?也非常感謝娟芬,因為她發現了鄭性澤。

美國司法部和參議院曾經委託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進行研究,結果指出:在1973年至1995年間的4,578件案件中,約有7%的死囚是清白的,換算成具體數字,那代表的是320條無辜的人命。

為什麼我要舉出以上這個例子呢?台灣政府總是說冤案是個案,判死刑和執行死刑都很謹慎,不會有問題。那麼,他們敢不敢將所有死刑犯的卷宗資料提供出來,讓學者專家檢視、研究,來看看台灣的死刑是不是真的這麼沒有問題?

社會大眾也似乎覺得冤案比例是在可以忍受的範圍內,但冤案比例多高才是高,或許對一般人來說7%不算高,但對冤案被害者及其家屬來說,卻是100%了。(更何況我們不知道台灣的冤案比例是多少,但我想若現在做民調,大部份的人還是會覺得台灣冤案比例一定比美國高。)

法務部在昨天執行死刑的新聞稿上面說「法務部經詳閱卷證、多方查證,確定無任何不應或不宜執行的狀況,方批准執行,對死刑犯的人權保障程序已臻完備。」

但隨後我看到這則新聞「羈押27年 監院借卷調查 陸正案邱和順逃過槍決死刑」非常毛骨悚然。裡面說「邱和順早已被判死刑定讞,原本也在這波槍決名單中,卻因相關證卷被監察院調走,無卷可執行,逃過槍決。」

誰是邱和順[2]?他是一個在台灣司法史上被羈押了23年最長紀錄的死刑犯,2011年死刑定讞至今快4年,刑求證據明確[3]引起台灣社會的關注以及國內外的救援。

我不知道記者如何知道邱和順原本在這波槍決名單中,但若屬實,我們可以確定,羅瑩雪根本沒有看過卷,所謂的多方查證根本是黑箱作業及空話。為了正義?錯,轉移政治焦點才是執行死刑的真面目[4]

如果大家從來都沒有為發現死刑冤案盡過一點心力(我指的不是當冤案發現後而支持冤案,而是說去努力發現冤案),又怎麼能那麼理直氣壯的說,死刑冤案不應該是廢死的理由。現實的狀況是,冤案從來不可能在哪裡好好的讓你救援,冤案是從大家都以為不冤、罪證確鑿的個案中發掘出來的。若我們只做冤案,鄭性澤早就在2006年被執行死刑了。若不是邱和順律師團向監察院陳情且監察委員也覺得有疑點要進行調查,邱和順也早就在昨天被國家殺了。

我同意不可能因為冤案的可能性而廢除刑罰,但其他的刑罰和死刑是不一樣的。這時候,我希望大家不要忘了盧正[5]。若你不知道盧正是誰,google一下就會知道了。

廢除死刑不是廢除刑罰,廢除死刑是為了不要讓國家做錯事而無法彌補。當然,我可能還是無法說服你因為冤案而廢除死刑,但請至少為了冤案而救援冤案,在這樣的共同點之下,我們繼續對話。

[1] 想要多瞭解鄭性澤,請看「我無罪,我是鄭性澤」http://www.taedp.org.tw/node/2657,或者張娟芬所寫的《十三姨KTV殺人事件》

[2] 「邱和順案23年死刑定讞 案情爭點大補帖」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3257

[3] 請見「肉圓哥阿順」

[4] 廢死聯盟整理出相關資料,認為馬英九政府的歷次死刑執行都有政治目的,都是為了轉移焦點。這次的執行死刑真的是為了要撫平民怨嗎?不是的,或許大家應該看看BBC的這則報導,「6月2日至5日訪問華盛頓是蔡英文此行的重頭戲,屆時她將拜會美國政府有關部門。」法務部長簽署死刑執行令後三日內要執行,所以羅瑩雪的死刑執行令有可能是在6月2日到~6月4日簽署的,這樣才能趕在6月5日執行,完全相符。

[5] 「給盧正的一封信」http://www.taedp.org.tw/story/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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