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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回中國內地四年輕人致香港青年的公開信(三)

圖/Pasu Au Yeung

文/羅永康

編按:此文為香港讀者投書,回覆日前香港蘋果投書〈內地四年輕人致香港青年的公開信(三)〉乙文

年輕人:

今次是回你們的第三封信。再次多謝你們對我們的關心,然而誤解,真的太多,我不得不告訴你們真情實況,消除誤會,但請記緊,雖然我認為自己較為年長,但純粹個人猜測,我不是教導,而是破除誤解,增進交流。

首先表明立場,我絕對反對使用暴力來爭取民主,我相信大部分香港市民,皆是如此,即使參與抗爭,佔中時期,也鮮有衝擊,這些全部網路可考。然而,尋根究底,弄成今天年輕人訴諸暴力,以武為用,正正就是和平抗爭,得不到回應,政府對佔中訴求,充耳不聞使然。我們的佔中發起人,戴耀庭教授、學生領袖岺敖暉先生及一眾時事評論員,早已預言今天之果。

你說他們行為違反代議民主制,突破其核心價值。對不起,請你們進入我們的政府網頁,翻查我們立法會之組成結構,便會發現有一半議席,為功能組別。即使有五席是所謂的超級區議會,仍有三十席為非直選產生,部分議員,更是零票當選。因此,構成民意與立會勢力分配,不成正比,令民怨加深,日堆月積。政府又如上述所言,無視這些不公不義,人大八三一,其內容便是立法會結構,維持現狀。請問你們,代議士近半非直選而出,部分零票當選之議會,可以目之為「民主」嗎?也許,你們真的會如此視之,因為,你們是把自身和北韓的制度,視為「民主集中制」!

你批評我們各大專院校學生會「騎劫」學生,沒有先行公投而聲明嗎?但對不起,我們雖在同一天空下,但你們並不了解我們大學的學生會構成,是由所有同學一人一票,普選產生,有最強大民意基礎,根本不存在所謂騎劫。

你們喜歡公投嗎?台灣太陽花學運之時,民眾要求就服貿協議,展開公投。我們香港在表決政改之前,要求公投聲音,不絕於耳。然而,你們大陸,除政府以外,網路輿論的反對聲音,如付梓成書,必汗牛充棟。

你們信中,問及我們怎樣解決貧富不均等問題?對不起,在之前回信中,在下業已說明,是你們的中央政府和我們的特區政府所造成,上文的民意被忽視,制度的不公義,也是政府造成。我們的和平佔中,便是為尋求公義的制度發起。年輕人是和平走到絕路,才會訴諸武力。做成今天局面,責在政府。

你們在信中指的「我們」希望老人有人幫助,病者可以看病便宜,年輕人不用因高樓價而望房輕嘆,見小偷有人挺身而出等。我不清楚你們信中的「我們」是否包括香港人。如是,我想你們又誤會了。我們網民發起的平等分享運動,連無家者也以平等態度幫助之。我們香港市民,拿身份證看病,也只是一百塊或以下一次。如在地鐵有女士被侵犯,必有人幫助,義不容辭。至於高樓價,我不會簡單把責任往你們大陸人推,但你們來買房子,確實是高樓價的因素之一。

你們說習近平也提出民主、自由、平等和法治等「相同」願景嗎?又要說聲對不起,前文已述,你們的民主,和北朝鮮的一樣,加上集中二字。毛澤東開國後,也說民主「專政」為真民主。言論自由,在之前回信中,已然提及,在你們的憲法中,白紙黑字寫明,但劉曉波和魏京生為何入獄,人所共知。平等嗎?你們的官員,會像外國元首,去擠地鐵嗎?「法治」更加不同,你們的法,是法家之法。習近平曾言中國有超過兩年多年法治。不是法家之法,是什麼呢?現代社會的法治觀念,才數百年歷史。

容我說明兩種「法治」之不同。我們的法治,是民主憲政,保障人民,限制政府,如有法律違反憲法,我們可告上法院,令政府修改法律。你們的呢?是中國傳統法家之法,以法律來桎梏人民。兩者根本是兩套完全不同的觀念。這些不是甚麼高深政治學理論,在香港中學的中國歷史教科書,也有論及。

最後,我還是那一句,多一點了解,才會少一點誤解。我對你們的了解,也許也錯漏百出。如我曾誤以為你們文盲數億,因此被人笑破肚皮。多交流,消除誤解,是一件好事。大家平輩溝通,沒有誰教導誰,也沒有甚麼你大我小。

    香港八十後羅永康二零一六年書於中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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