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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解決大觀爭議,政府勿再避責!

文/大觀事件自救會

今日(5/4)上午,大觀事件自救會前往行政院長林全的寓所,要求院長必須出面解決大觀爭議。然而,我們今天會找上林全院長,全然是政府機關持續忽視大觀社區居民的居住權益,大觀社區居民曾經數度前往行政院陳情,也不斷地發函至行政院希望能夠解決爭議。但我們看到行政院一貫的態度,不但不聞不問沒有任何下文,也不願意承擔解決問題的責任,使得大觀社區面臨將在今年6月整體強拆迫遷的執行。

針對行政院今日的回應,本會有以下數點聲明回應:

1. 本會再次重申,大觀社區並非政府所認定佔有國有土地的案件,其歷史脈絡在於當時政府無完整的住宅政策,且為了安置遷移來台大量的人口,由婦聯會與榮民榮眷合資招商建設婦聯一村的福利中心,也就是大觀社區。在歷經時代更迭,婦聯會將借用板橋林家之土地移交至國有,從此政府並無積極過問,也未處理居民的居住問題,儼然是政府過去政策錯誤及行政疏失導致大觀社區現今的處境。

2. 對於退輔會至今所做過的協商以及聲稱窮盡力一切處置作為,本會認為在過去的協商會議中,退輔會並無誠信欲解決爭議。除了從未主動提起合理且符合居民需求的替代方案,甚至在協商期間對大觀社區的小動作不斷。發包拆除作業的採購以及逼迫居民進行點交。至於替代方案,除了未提供相當的補償,甚至在安置部分,單用嚴格且形式的社福條件來認定,對居民而言,每個人背負著具鉅額罰款,甚至強拆迫遷的可能後面臨失去家園的困頓,就本案而言必須要擴大弱勢族群的認定。

3. 就行政院聲稱人權諮詢委員會於本案的的審查為沒有人權問題。本會在今年的4月20日前往法務部列席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開的協調會議,就當日的會議結論,大觀爭議是存在著居住權的問題,要求退輔會必須以緩拆為前提並且待國產署相關國土法規修正後,進而解決大觀的爭議。但我們看到的是,行政院睜著眼睛說瞎話,恣意解釋當天的會議結論為「毫無人權問題」,公然對外界發布不實之言論。

4. 針對行政院以及警政單位將對大觀事件自救會成員,以毀損罪、妨害公務罪、強制罪等罪名進行提告。我們認為自救會今日找上林全院長,全然是被政府逼上絕路,對大觀社區的居民而言,沒有甚麼可以再失去的,剩下的只是我們自己。當居民遭受到國家透過各種手段的壓迫,也無法得到政府善意的解決時,只好起身捍衛自己的家園。我們今天所做的任何行動是受到憲法上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基本權益所保障的。所以,我們嚴正譴責政府動用檢警系統來打壓人民表達意見的權益。

最後,我們強烈要求政府必須解決大觀事件的爭議,而非透過任何國家暴力來壓迫人民,最後使得人民流離失所、無家可歸。若政府仍然繼續漠視人民權益且執意強拆家園,我們將會繼續抗爭到底直到政府願意解決大觀社區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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