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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說好的修憲公投票呢?18歲也可以投嗎?」台少盟公布最新民調
2018-04-09 @ 9:30 上午 - 10:00 上午
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原標:「說好的修憲公投票呢?18歲也可以投嗎?」台少盟公布最新民調
52.6%支持年底舉行「18歲選舉權」修憲公投,45.2%同意18歲就能投
缺角的18歲參政權 需要立法院儘速啟動修憲 中選會主動聲請釋憲
時間:2018年4月9日(一)09:30~10:00
地點:立法院研究大樓102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1號)
出席青年代表:輔仁大學社會系 徐伯瑜、台灣青年民主協會 林彥廷
出席立法委員:盧秀燕委員、徐永明委員、李俊俋委員、尤美女委員,陸續邀請中…(依提出修憲案在院會討論日期先後排序)
出席NGO: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與關注世代正義連線民間團體,陸續邀請中…
2017年9月蔡英文總統上任860天後,首度在民進黨全代會鬆口,將主動連結社會啟動憲改,打造更完善運作且權責相符的民主憲政體制,包括十八歲投票權,然而第九屆立法院截至2018年4月總計已有八個十八歲選舉權相關之修憲提案已完成一讀,預備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但修憲委員會卻遲遲未見成立。
眼見年底修憲公投綁大選的契機又將消逝,十八歲選舉權恐被再度擱置實現之路遙遙無期。2018年1月立法院新修正《公民投票法》除降低修憲門檻破除鳥籠公投,也首度降低公投年齡至18歲。新增的18歲公投首投族[1],是否能為極高的修憲門檻帶來一線啟動修憲的生機,讓台灣在解嚴30年後能擺脫全世界最後一名,追上18歲參政權的民主主流?
我國人民享有的參與政事的權利,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應考試服公職等,在我國《憲法》及1967年簽署(2008年內國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皆有明定,各個基本人權的門檻限制,規定於不同的法律中,除了明定於《憲法》第130條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外,其他參政權利皆隨著時代進步,陸續調整放寬年齡門檻。
今年青年節前,推動十八歲公民權不遺餘力的台少盟與東森新聞雲民調中心合作,於3/26~3/29期間進行80小時網路民調,共有1,190位網友填寫有效問卷,發現民眾因《公民投票法》已經下修公民投票年齡門檻,對於「18歲選舉權修憲案」的支持意向及態度確實產生變化。
包括:不同意下修擴大選舉權至18歲的民意較過去大幅降低;同意應於今年11月24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合併舉辦18歲選舉權修憲公投壓倒性勝過不同意者。
本次民調也首次針對「誰可以投修憲公投票」進行調查,該議題甚至存在需大法官釋憲的疑慮。否則依現行法令18歲公民只有創制、複決及應考及服公職的權利,無罷免及選舉等參政權利,仍是缺角且不完整的公民權。
青年參政不能淪為政治口水,台少盟與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於今日(2018/04/09)發佈民調結果,並對蔡英文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蘇嘉全院長提出相關呼籲,敬邀您蒞臨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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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內政部統計106年11月時17歲至20歲人口計算,若2018年舉辦全國性公投,加上選舉的時間差,將有117.8萬名首投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