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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路人變被告,D N A雪冤 推動刑事判決確定後DNA鑑定聲請制度

2016-03-24 @ 10:00 上午 - 10:30 下午

文 / 冤獄平反協會

DNA鑑定技術與時俱進,於訴訟中DNA得協助司法發現真相,判決確定後,更能協助救濟無辜,平反冤獄。

2014年陳龍綺先生,因DNA再鑑定,排除涉案,再審改判無罪;2015年呂介閔先生,因DNA再鑑定,以最新技術檢驗證明排除,真兇另有他人,再審改判無罪。兩起幸運當事人得以透過司法機關重啟鑑定,查明真相,仍有不知其數的無辜者,苦苦等待新技術為其平冤之機會。

在美國,已有多達337名無辜被告透過最新DNA技術之鑑定獲得平反,其中有20名為死刑案件,並有140件因而發現真兇。為能更快發現冤案、逮捕真正犯嫌,美國各州均設有判決確定後的DNA鑑定制度(Post-Conviction DNA Test),讓受有罪判決的被告於判決確定後聲請DNA鑑定。然而,相關法令在台灣仍付之闕如,受判決人只能等待運氣降臨。

為讓DNA鑑定能更有效地協助司法救濟無辜,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研究,提出《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條例》草案,並與長期關心司法人權的顧立雄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於陳龍綺冤罪平反兩週年前夕,舉行草案說明記者會,呼籲政府建立制度,讓DNA鑑定徹底發揮其伸張正義、平反冤獄之功能。

時間:2016.3.24(四)10:00-10:3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主辦】立法委員顧立雄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尤美女國會辦公室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本會
【出席】羅秉成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陳雨凡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
顧立雄立法委員
尤美女立法委員
陳龍綺(冤罪平反當事人)

明細:

日期:
2016-03-24
時間:
10:00 上午 - 10:30 下午
活動 標籤:

主辦人

冤獄平反協會

地點

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