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台中市一所國中於8月5日發生嚴重校園暴力事件。一名具有情緒障礙身分的國一學生,在暑期科學營課程中情緒失控,持折斷的掃把柄攻擊授課教師,造成教師恐有失明之虞。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對受傷教師表達最深切的關心,並要求教育主管機關提供完整的醫療、心理、法律及職災補償協助,不能讓教師在因公遭受重傷後,還必須自己面對漫長的治療、訴訟及生涯衝擊。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強調,這起事件不能再被簡化為單一學生情緒失控,也不能用一句「加強正向管教」交代。現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雖做了種種繁複的規定,這些規範多停留在原則文字,學校普遍缺乏足以立即到場的專業人力、危機處理團隊及適當安全空間,對於家長更無力要求,最後仍由第一線教師承受危險。
本案件亦應同步重視現行融合教育的不足。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認為,真正的融合教育絕不是將學生安置在普通班後,便要求普通班教師自行承擔所有教學、輔導與安全責任。《特殊教育法》雖明載學校應依學生需求提供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家庭支持及其他支持服務,然現行教學現場經常沒有具體人力、經費與執行標準。當學生已有反覆攻擊紀錄,卻仍由一名普通班教師單獨授課,這不叫融合教育,而是把制度風險轉嫁給教師及同班學生。
對此,全教總提出六項訴求:
第一,建立校園重大情緒行為危機分級制度。
主管機關不應以是否具有特教身分作為判斷標準。對有反覆暴力、持械、自傷或傷人風險的學生,必須在入學、轉銜或事件發生後立即召開跨專業評估會議,訂定明確的預防措施、撤離流程、危機處理方式及人員分工。
第二,設置安全隔離與情緒降躁空間。
學校或區域特教資源中心應設置符合安全、人權及專業要求的危機安置空間。這不是懲罰學生或把學生關起來,而是在學生失去情緒控制、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時,讓其暫時離開一般教學現場,由受過訓練的人員陪同降躁、評估及處理。
第三,建立可實際啟動的專業支援人力。
任何已知具有重大攻擊風險的學生,都不應在沒有支援人力的情況下,由一名普通班教師單獨面對。對具高度情緒行為風險的學生,應依個案需求配置特教教師、教師助理員、心理師、社工師或其他支援人力,必要時採雙師入班、部分抽離、個別或小組教學、高關懷課程及替代性教育安排。
第四,真正課予家長教育及配合責任。
孩子的受教權應受保障,但不能把家庭本應共同承擔的照顧與管教責任,全部丟給學校及教師。當學生經專業評估認定學生具有立即傷人風險、或經專業會議通過應帶回自行管教時,法定代理人有到校協助、配合專業評估、醫療、輔導及必要期間帶回照顧的義務;無正當理由拒絕或持續不配合者,應由教育、社政及衛政主管機關介入,並建立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五,建立教師因公受傷的完整支持制度。
教師因執行職務遭受暴力傷害,主管機關應主動提供醫療費用、職災認定、公傷假、心理復原、法律扶助、薪資與生涯保障; 對本案受傷教師,教育主管機關應成立專責窗口,持續協助治療、復健及後續法律程序,並確保其工作權與待遇不受影響。
第六,進行修訂輔導管教辦法及特教融合支援制度。
全教總要求教育部正視本案,立即邀集教師組織、特殊教育團體、家長團體、心理、社工、醫療及法律專業,共同檢討現行輔導管教與特殊教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