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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選前承諾十三萬,上任之後剩三萬 賴政府棄毀社宅制度,婚育青年弱勢團體共同譴責

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青年思潮

賴政府延宕許久的社宅興辦計畫,答案即將揭曉:行政院於115年7月修正新版「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114-121年)」(以下簡稱新計畫),將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的八年新增目標,從選前承諾的13萬戶一舉砍到3萬戶,砍幅77%

今(8/7)日,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青年思潮等民團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賴政府「踐踏選舉政見、棄毀制度路線」的作法嚴厲譴責,並向年底六都市長參選人喊話:中央棄守,地方不能跟著擺爛。

政見跳票:創惡例,毀制度

13萬戶的選前承諾,在一戶都未執行的狀況下就跳票,是創惡例、更是毀制度。

首先是創下惡例。選前信誓旦旦向選民承諾13萬戶,當選後內政部於114年1月提出的第一版計畫隨即遭否決退回,此後拖延兩年有餘,最終端出的答案是:八年新增目標從13萬戶腰斬再腰斬,僅剩3萬戶。而這3萬戶中,有2.5萬是蔡政府任內規劃的延續,真正屬於賴政府新增的,自117年起每年不過1,000戶。更諷刺的是,連這3萬戶也不保證,明文開放以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戶數「互補」替代。政見還沒開始做,就直接宣告不算,這絕對是創下臺灣民主史上的惡例

更嚴重的是毀壞制度。2011年興起、歷經蔡前總統八年鋪設出的社宅路線,以及「中央蓋、地方也蓋」的興辦體制架構,同黨繼任者非但沒有接棒深化,反而主動棄守、切割。臺灣將創下最晚推動社宅、卻最短時間自我放棄的紀錄,前者為歷史共業,後者則斷送於賴總統一人之手

表 1  114~121年社宅興辦目標與預算對照

項目 原計畫(114年1月) 新計畫(115年7月) 變化
八年新增戶數 13萬戶 3萬戶 -10萬戶(-77%)
117年起年增量 1.5萬戶/年 1,000戶/年 -93%
八年興辦社宅總預算 2,046億元 820.9億元 -1,225.1億元(-60%)
興辦社宅經費占全計畫比重 40.5% 18.9% -21.6百分點

中央不蓋,還要地方一起背鍋

13萬變3萬的理由之一是「量能不足」,然進一步檢視計畫內容,真相是:中央跳票不做,但還要拖地方一起背鍋。

鑑於社宅財務本就無法完全自償,蔡總統任內建立了「非自償補貼」作法,是促成六都興建社宅的關鍵機制。113年中央曾發函詢問地方下階段(114~121年)自行興辦社宅目標,僅六都回覆的承諾加總近4萬戶,比新版計畫全國共3萬戶的目標還多。中央打算縮手,地方若持續推進,豈不讓跳票的罵名更難遮掩?於是對策是斬斷補助財源:「117年起工程招標決標案件均不再提供非自償補助」。社宅從立案到決標動輒一、二年,等於現在起地方啟動的每一個新案,都注定落入零補助區間。

同時,新計畫替六都設計了一條完美的退路:除臺北市外,各都現況幾乎都已「達標」甚至超標。既然任務完成,大家都可以一起躺平;地方若仍堅持興辦,讓中央下不了台,那就得自己百分百買單。結果是:目標壓得夠低,任務自然完成;蓋不出13萬戶的黑鍋,大家一起背

表2  六都承諾自行興辦數 vs 新版分配目標

縣市 地方承諾興辦數 新版目標六都分配數
臺北市 7,429 4,574
新北市 13,000 已超標,0需求
桃園市 4,427 已超標,0需求
臺中市 7,769 396
臺南市 3,000 58
高雄市 3,956 已超標,0需求
六都合計 39,581 5,028

留地在先,反悔在後,無地之說自導自演

中央不蓋有一個重要藉口是:「適宜興建社宅之國公有低度利用土地漸少」。

事實是,賴總統於112年9月競選期間提出「國家希望工程」政見,承諾新增社宅13萬戶。同年12月行政院隨即通過「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要求整體開發區直轄市留設5%、其餘縣市留設3%土地供社宅使用,並由中央價購興建,正是為了補足新增13萬戶的土地缺口

因此114年舊版計畫也據此明列801.3億元用來「價購整體開發地區社會住宅用地」,預計115年起分年撥付,地方已依法留地、靜待中央接手。結果,新計畫將這801.3億元全數刪除。要求地方留地於先、反悔不認於後,然後轉頭又自導自演說「無適宜興建土地」。

即便認為價購方式不盡合理(儘管這是行政院自己的承諾)新計畫也該說明這些土地何去何從。結果一字都不提。這些原本要蓋社宅的用地,最可能的下場只有一個:以「無興辦需求」為由解編回流標售。

蓋社宅財政負擔大,真的嗎?

新計畫主打一個數字遊戲,要我們別拘泥「13萬戶」有沒有蓋出來,少的都可以用租補、包租代管來替代,也是一樣的。真的是這樣嗎?

以下依據新計畫數據,按各年實際補貼戶數加權計算月均成本:租金補貼月均約3,150元,年均約3.8萬元;包租代管補助業者、房東加計補貼房客,月均約7,380元,年均約8.9萬元。數字看似不高,但這兩種工具只要政策存在,就必須年復一年編列預算,隨通膨持續擴大,而且發完什麼都不留:補貼停發保障歸零,房東退出屋源消失。

那蓋社宅呢?既然中央不蓋,就以地方興辦社宅數據來說明:依新計畫數據,中央需提供地方非自償補貼(租金無法回收的成本缺口),平均每戶約298萬元,分20年撥付完畢即止,此後不再追加。換來的是可使用50年以上的租屋,以及留給下一代的公共房地資產。

三種工具放在50年時間跨度下比較,差距一目了然。直接興辦雖然初期投入較高,但補貼有明確上限、分20年撥完即止,且換來永久公共資產,建成之後世代受益。租補50年固定支出189萬看似較低,但一旦納入通膨(1.5%計),成本膨脹至約279萬;包租代管50年固定支出443萬已高於直接興辦,追通膨後更高達約652萬。補貼停發或合約到期,保障即歸零,什麼都不留。花得更多、留得更少,這就是政府口中「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真相。

表3  三種政策工具50年生命週期成本比較(中央支出)

比較項目 直接興辦(地方) 租金補貼 包租代管+租補
政府補貼 298萬(分20年給付) 固定:189萬 

計通膨1.5%:279萬

固定:443萬 

計通膨1.5%:652萬

資產價值 持有資產,補貼付完後繼續收租,資產隨通膨增值
弱勢保障 法定40%保留弱勢,不拒租 租屋歧視 租屋歧視
居住穩定 租期6~12年,長期穩定 租期1年,續約無保障 包租3年,代管1年,續約無保障
公共服務 結合社福空間

少了十萬戶,誰在承擔代價? 

面對砍社宅質疑,賴政府說會用租補、包租代管來「多元方式照顧青年及弱勢」。但這兩種工具有一個共同的致命傷:租補停發、房東退出,保障立刻歸零;社宅只要政府持有,保障就持續存在。少掉的這十萬戶,對苦於居住不安的民眾而言,不是統計數字,是一個再也等不到的家。

身心障礙者、獨居長者、單親等弱勢家戶,在租屋市場面對的是租屋歧視。房東不租,再多補貼也敲不開那扇門。社宅依法保留弱勢名額、不會拒租、有合宜無障礙設施,這三件事租補和包租代管永遠辦不到。沒有社宅,這些人連選項都沒有

去年底通過青年基本法,白紙黑字寫明「訂定青年居住政策,提升青年之居住品質,落實青年居住正義」。面對高房價,租屋是多數青年的選擇,但租期不穩、租金飆漲,租補陷入看得到吃不到、補多少漲多少的困境。結果基本法通過半年後,政府就砍掉十萬戶社宅,放棄了能兌現「青年居住正義」的重要手段。

行政院不斷高喊人口危機,114年10月端出「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核心之一是從社宅保留20%供婚育家庭優先入住、育兒家庭最長可租12年。結果馬上就決定讓社宅數量銳減10萬。沒有增量,20%的保留比例是空頭支票,零的20%,還是零

藉口背後:短視選票考量壓倒長期政策投入

量能不足、土地不夠、財政負擔太重、多元工具同樣照顧——四個理由,四個藉口。六都自己承諾的量就超過中央目標;土地是自己規定要留、自己刪預算不做;補貼的50年成本遠高於直接興辦;租補和包租代管給不了弱勢、青年、婚育家庭真正需要的穩定與保障。理由說得冠冕堂皇,拆開來看,沒有一個站得住腳。

藏在這份計畫背後的真正邏輯,是短期的選票盤算。蓋一棟社宅,從規劃到完工至少四年以上,即便認真做,下次選舉投票日到了,民眾還是沒能住進去。發補貼不一樣,核定下個月就入帳,馬上有幾十萬人拿到你的好處,選舉時可大書特書。這種短期補貼極大化選票效果的邏輯,決定了賴政府的政策思維

居住政策的帳,要跨世代才算得清楚。賴政府選擇的,是把問題成本留給下一屆,把補貼紅利留給自己;把蔡政府八年建立的社宅興辦體制,粗暴地、系統性地拆光。從解決居住,改成爭取選票;從投資建設,改成灑錢討好;從對下一代負責,改成對下一次選舉負責。短視選票考量壓倒長期政策投入,才是社宅政策被棄毀的真正原因。

我們的要求與呼籲

過去兩年,與會團體已透過各種方式向賴政府建議、陳情、抗議,換來的依舊是一份「就是跳票、就是不蓋」的答案。面對理性對話換來的漠視,我們公開呼籲大家一起行動:

一、要求賴政府召開「住宅政策國是會議」

住宅政策路線調整茲事體大,須凝聚共識、廣納民意。我們要求賴政府召開「住宅政策國是會議」,廣邀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共同參與,就社會住宅的供給目標與推動路線、少子化與居住政策之扣連,以及其與包租代管、租金補貼之政策定位與分工,進行充分的公共討論,而非僅憑一人意志獨斷。民進黨內核心幹部與公職,應主動要求黨政就政策路線進行公開辯論,促成會議召開;藍、白兩在野黨,則應透過問政質詢、預算審查與法案提擬施壓,共同推動國是會議付諸實現。

二、呼籲六都市長參選人承諾持續興辦

中央的棄守線,不是地方的及格線。新計畫已明定117年起停止提供非自償補助,地方每一個新啟動的社宅案,都將面臨零補助的財務困境;整體開發區依規定留設的社宅用地,中央刪除價購預算後,去向同樣懸而未決。2026年選舉將至,我們要求六都市長參選人明確表態:承諾守住既有社宅規劃目標,持續推動興辦;公開要求中央恢復非自償補助;並就整體開發區留設土地的後續處理,要求中央給出明確答案,不讓這批土地以「無興辦需求」為由悄悄解編標售。